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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陣子台灣因為族群問題又成火燒島,現在應該已進入新聞淡化期。但事情還留個尾巴,就是行政院長劉兆玄在熱頭上宣稱要推動「族群平等法」,這件事最好接下來不了了之,否則豈不要帶大家重回上世紀。


      天涯海角ㄧ頭,挪威社會也正在為宗教帶來的種族問題叨叨不休,一是挪威政府打算廢除所謂的「褻瀆神明法」(The blasphemy law),正反意見都認為自己義正詞嚴;另一件事是上個月當地警政署同意了穆斯林女警,在身著挪威警察制服時,可以依照伊斯蘭的教義披戴頭巾,此舉引發高度爭議的頭巾事件(Hijab event),明著無涉種族、宗教,但儼然就是基督徒與穆斯林之爭。

      儘管挪威人對這類敏感議題的角力,型態上遠不如台灣針鋒相對,但差不多也是爐火不止,滾水不停。北歐的挪威雖然距離我們很遠,透過這面鏡子的反射,台灣仍可以看看自己到底是大步往前,還是大步往後。



      挪威人對他們的人權招牌相當自豪,不少各地政治難民在這找到棲息之地,並對挪威讚譽有加,因為在挪威的民法(The General Civil Penal Code)裡有一條反仇恨言論條款,:「凡因為故意或重大過失,而公然發表歧視性或仇恨性的言論者,得處以罰金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凡幫助或教唆者亦以同罪論。所謂歧視性或仇恨性的言論,是指因為:1. 膚色或種族;2. 宗教或生活態度;3. 同性戀或生活方式,而威脅或污辱他人,或煽動仇恨、迫害或輕視他人」。 (Any person who wilfully or through gross negligence publicly utters a discriminatory or hateful expression shall be liable to fines or imprisonment for a term not exceeding three years. ……Any person who aids and abets such an offence shall be liable to the same penalty. A discriminatory or hateful expression here means threatening or insulting anyone, or inciting hatred or persecution or contempt for anyone because of his or her a: skin color or national or ethnic origin, b: religion or life stance, or c: homosexuality, lifestyle or orientation)

      由於穆斯林在挪威的首府奧斯陸人數不少,且相當醒目,因此這群遠離家鄉的人,最有機會遭到異樣眼光,有了這條法令,伊斯蘭教便得以在這安身立命,要是拿伊斯蘭教開玩笑,你就等於犯了這條所謂的「褻瀆神明法」(或說「仇恨法」“hate law”)

      挪威人和穆斯林間,大體上看起來還是ㄧ片和諧,不過,你卻可以很輕易地辨識出當地人和穆斯林各自主要的活動範圍。你在奧斯陸冬天沒暖器、地板又濕又滑的廉價傳統市場裡,在挑蚤市場群聚的天橋下,一看就知道中東人是主流顧客;相對的,如果是又貴又窗明几淨的超級市場,或是山間一家氣氛幽美的咖啡廳,舉目所及,則盡是當地挪威白人。

      而當愈來愈多不同於自己膚色的外來移民,漸漸盤據市中心各個角落,即使為自己寬厚的人權素養自豪,挪威人終究還是皺起眉頭。你問任何一位挪威人,這地方外來人口是不是很多,百分之百會告訴你「是的,沒有錯。」若你提到,例如穆斯林?十之八九會點點頭,然後以一種「如你所見」的口吻對你說「是啊,到處都是穆斯林。」



      在奧斯陸市區,你不會看見有任何挪威人對穆斯林不禮貌,挪威人也不會特別評論「到處都是穆斯林」這句話的背後意涵。但挪威政治人物,可還是會透過媒體,對伊斯蘭採取直截了當的批評。雖然他們強調是針對「部分激進的伊斯蘭」(radical Islam),不是「所有伊斯蘭」,但挪威的穆斯林,可不會主動把自己區分為「部分伊斯蘭」或「所有伊斯蘭」。

      時間推回到2005年9月,丹麥ㄧ家報紙刊登了一幅漫畫,把伊斯蘭先知穆罕默德醜化為恐怖分子,引起穆斯林群起攻之,該漫畫之後也出現在挪威的ㄧ家日報,挪威政府為此ㄧ併成了穆斯林撻伐的對象。此事還得動用多國外交手腕,才告平息。


      漫畫事件後續還沒完。挪威社會和穆斯林之間的傷痕一直沒有真正痊癒,逮到機會,挪威內部對激進伊斯蘭懷有強烈反感的一派,除了早對穆斯林的恐怖活動非常不耐外,衍生而至,連穆斯林女性人權也成了爭論的焦點,他們批評穆斯林中有人贊同切割女性生殖器的儀式,根本就是極端主義的表現,因此,他們反對的不是穆斯林,是極端主義,並且強調一個開放包容的社會,不表示也要對極端主義給予開放包容。

      挪威在野的進步黨主席Siv Jensen,甚至還公開說過,消滅納粹這件事非常重要,而和這件事一樣重要的,就是要消滅激進的伊斯蘭;更有甚者,還說激進的伊斯蘭主義,簡直等同於黑暗和邪惡的意識形態。他們在媒體上的發言,總是旁徵博引、慷慨激昂。

      持不同立場者,也不甘示弱,他們反駁伊斯蘭在挪威絕對不是一種威脅,即使有,那也是被創造出來、想像出來的威脅。挪威人現在給伊斯蘭多一點空間,絕對不等於大家以後就會改信伊斯蘭教,所以不需要這麼劍拔弩張,至於穆斯林婦女人權問題,挪威人更不應該輕易地用西方社會的觀點去論斷是非曲直。

      在挪威,有時候即使是同一個政黨,內部面對穆斯林問題,也會有截然不同的聲音,彼此爭論喋喋不休,但到頭來,究竟是就事論事而吵,還是借題發揮而吵,就不得而知了。不過,由於挪威不想砸了自己人權招牌,雖然有人從不死心要徹底解決穆斯林在挪威的問題,也不至於真的讓兩方人馬到檯面上拳打腳踢,火藥味也僅止於政治圈,大多數老百姓都對這議題都選擇觀戰。

      但實際上的問題恐怕不像我們在街上看到的那樣和諧。尤其2005年漫畫事件陰影還在,很多挪威人覺得自己當時是吃了悶虧,明明是保障人權最力的國家,也接受了相當多穆斯林難民,卻因為一則漫畫而遭殃。那麼,比較正確的作法,應該反過來重新教育這些移民來的穆斯林,也重新教育自己人民,即言論自由的保障,不該受到宗教的掣肘,否則就有違言論自由的精神,有違挪威精神。

     

      於是,近來挪威政府內部,打算轉而從言論自由下手,希望在保障宗教和維護言論之間找到折衝點,包括挪威總裡Jens Stoltenberg在內,屬於舉雙手贊成派者,打算直接廢掉褻瀆神明法,好讓大家暢所欲言,這項議題,今年勢必在挪威國會有一番論辯。

 

      持贊成立場者,立論基礎在為保障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他們認為,限制ㄧ個人對宗教進行批判,絕對是落伍過時的錯誤的觀念,且保障言論自由,並不是要干預到個人信仰,要避免的應該是不讓一方去脅迫、壓迫另一方,以保護宗教為名,去限制一個人的言論,顯然不是對症下藥。

 

      眼看對伊斯蘭的反感,從外來移民角度跳到人權議題,再由人權議題進入言論自由的領域,發展就有些不同。過去選擇沉默,不在這些議題上表態的挪威人,心底也接受了百分百言論自由的論調。社會氛圍的推使,挪威政府捍衛言論自由的一派得到不少支持,在政府部門成了一股不小的力量,大家都有意要廢掉褻瀆神明法。還說「Life Of Brian」(註1)這部電影,在挪威絕對不會禁止上映。

 

      反對的ㄧ方,在看到大環境的氣氛,可能真的會往廢除方向發展後,只能大聲疾呼,褻瀆神明法不光是在保護伊斯蘭,它也同時保障了基督。挪威保守黨(Conservative Party)領導人 Ern Solberg更指廢除這條法令,絕對是不智之舉,是判斷錯誤。但他們的言下之意,其實也是擔心此法ㄧ廢,基督教會同樣遭殃。

 

      屆時真的廢掉了褻瀆神明法,挪威社會對激進伊斯蘭ㄧ股不滿的情緒,確實可以得到宣洩,至少不可能再出現為了一則宗教漫畫道歉的事,另外,屬於溫和、不淌渾水的一派,早不說穿地將穆斯林視如眼中沙、喉裡刺,默許了這樣的發展。而擔心基督教恐因此也掉入危機叢林者,在相信唯有法律保障能帶來和諧下,只能斥責這麼做簡直是政治白痴。這件事路還在走,但哪裡下站,差不多要拉鈴了。

 

      除了褻瀆神明法,另外還有件事困擾著挪威社會。前幾個月,有關挪威的穆斯林女警穿著警察制服時,能不能依照伊斯蘭教義披戴頭巾,也成了挪威政治圈熱烈辯論的話題。

 

      一樣也是兩派之爭。贊成派的意見認為,既然是警察制服,怎麼可以因為個人宗教信仰而有差別,這麼做是不尊重現有制度,宗教自由應該受到保障,但宗教自由不應該無限上綱,上綱到連國家的警察制服都要臣服其下。

 

      當然,挪威的婦權團體,不免又逮到機會,對伊斯蘭要求女性披戴頭巾這件事撻伐一番,他們早看不慣伊斯蘭這方面的戒律,尤其穆斯林移民挪威後,女性出門照樣各個穿戴頭巾,在挪威奧斯陸街上幾乎隨處可見這身裝扮的穆斯林婦女,這樣的畫面,對挪威婦權團體而言,自然是相當刺眼,現在進一步連警察制服都可能「淪陷」,他們更是不能接受。

 

      今年38日國際婦女節當天,挪威女權主義者在奧斯陸遊行,過程中還當眾燒毀穆斯林女性所穿戴的頭巾,以示女權沒有差別待遇,可以想見他們對穆斯林女警穿制服也要戴頭巾一事,是多麼厭惡至極。

 

      認為警察制服一致性不容破壞者,在挪威社會屬於多數意見。但問題是,挪威的穆斯林本身有強烈反彈,認為如果讓穆斯林女性在外拋頭露臉,無異侵犯了他們的宗教,一些宗教界人士也出面聲援,漸漸地,這類意見便得到社會一定的支持,如此一來,讓卡在中間的挪威司法部、挪威警政署相當為難。後來,挪威警政署為表現自己開放包容的態度,自行決議提了個案,允許挪威穆斯林女警穿著制服時可以繼續披戴頭巾。挪威司法部跟著大筆一批,算是過關了。

 

      但挪威司法部、挪威警政署萬萬沒想到,原來他們錯估了反對者的情緒,他們以為這麼做,是再一次體現挪威政府的雍容大度、廣納百川、不拘小節,但隨即不滿的聲浪如排山倒海而來,反對者接續透過議員,要求這件事應該重新評估,挪威國會議員更在議會上要求挪威司法部長做出清楚報告,對整起事件的來龍去脈必須有所交代,如有疏漏將追究責任。在輿論、國會的雙重壓力下,挪威司法部長Storberget還為此不得不稱病避避風頭,由他人暫代職務並善後。這件事還沒落幕,因為反對者還在等著頭巾事件(Hijab event)翻案。

 

      挪威穆斯林女警,要求穿著警察制服時,能不違背伊斯蘭教義,繼續披戴頭巾,這並沒有得到挪威社會絕大多數的認同,甚至還反過來希望既然穆斯林已經是在挪威政府底下做事,就應該遵照所有人都得依循的遊戲規則。弔詭的是,要當眾掀去頭巾,在外拋頭露臉,對穆斯林女性來說,即有不受尊重,甚至遭當眾羞辱的感覺,這麼一來,要求他們和所有警察穿一樣的制服,卻可能是犯了褻瀆神明法。

 

      挪威的褻瀆神明法,以及穆斯林女警披戴頭巾兩件事,對台灣來說,都是一種啟示。台灣的族群問題,像是一鍋滾燙的水,就看甚麼時候又灑出來濺到人,挪威的宗教、種族問題也是,我們的政府此刻想推「族群平等法」,當然是為了前陣子郭冠英言論引起的風波,要以此表示態度,講得更直接一點,就是要量身定做一個鍋蓋,把事情壓下去;挪威要廢褻瀆神明法,做法則像直接把鍋子丟了,任水洩流。

 

      族群平等法和褻瀆神明法,內涵並無二致,都有反對仇恨的設計,但一廢、一立之間,讓我們看到一個問題。法國百年前老早就揚棄這套法令,後續幾個歐洲國家也研究跟進。挪威今天打算起而效尤,心底對其他種族隱而不宣的排斥感,ㄧ時三刻,當然不可能根治,種族、宗教間的扞格像老樹根入土極深,挪威社會在這種氣氛下,廢了褻瀆神明法,當然不表示已經連根拔起問題,但事實上是,即使像挪威這類標榜宗教自由、人權至上的國家,也已體認到,有些事必然得跳脫言論的圈欄去解決。

 

      挪威社會,反映了族群、種族、宗教的問題,即使有一套限制彼此攻訐的法令存在,哪怕這套法令比人家多活百年,也依舊難解。因為問題的本質,本來就不在是否管得住嘴巴。

 

      族群平等法、褻瀆神明法,一樣既化解不了族群、種族、宗教間的對立,卻又畫蛇添足地掐住了大家的咽喉,連討論討論都可能犯上ㄧ條,不等於對咳個不停的人,朝他嘴上貼膠帶,要他把氣往肚子裡送,醫術水準實在不高?歐洲社會一個個體會到箇中滋味,輪著廢了它,背後原因存在個別差異,但還是有ㄧ致的道理。

 

      在褻瀆神明法上,挪威內部看似爭論不休,但我們可以拭目以待,少了褻瀆神明法,挪威社會是更亂還是更平靜。挪威媒體日前報導一份由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公布的數據,他們找來數百名挪威青少年參加一個營隊,該營隊主要討論宗教對個人的影響,並對他們進行意見調查。其中一項數據顯示,參與這項活動的挪威青少年,有八成以上並不在乎他身邊的人信仰的是甚麼宗教,這不會影響他們之間的友誼,九成以上的參與者,認為他們不會為了宗教問題而起爭執,於是,有挪威學者解讀,宗教衝突,應該不會在他們的下一代身上發生。

 

      上一代人,需要一套立法,來約束彼此不因為對方的宗教、種族而出言不遜,但問題的根本,也就是相互間根深蒂固的成見、偏見、盲見,從來沒有因此而消失。至於挪威的下一代,至少就上述這樣的數據結果,看來並沒有褻瀆神明法存在的必要。

 

      挪威政府這個時候欲動手廢掉褻瀆神明法,也許動機不是非常純正,但卻是具未來性的作法,這當然不是說廢了法讓大家盡情辱罵,就是進步國家的象徵,而是進步的國家,應該看得出來,甚麼樣的法是在自欺欺人,甚麼樣的藥方,癌細胞不殺,專殺健康的細胞,明知是自欺欺人,還以立法為能事,那就是不智了。


      如果我們希望的是到了下一代,有法也是死法一條,沒有存在的必要,那此刻還把精神花在立法上,恐怕族群衝突只會陰魂不散地繼續跟著我們。

 唐代詩人高駢的『對雪』:

六出飛花入戶時,

坐看青竹變瓊枝。

如今好上高樓望,

蓋盡人間惡路歧。

 

      後兩句意思大致是說,原本高低不平,橫的、直的,坑坑巴巴、醜不拉機的惡路,經大雪ㄧ覆蓋,搖身一變就成了ㄧ幅明信片般的美景。

 

      但誰都知道,雪底下的矛盾,還是存在的。「族群平等法」是雪,「褻瀆神明法」也是雪,雪來了,雪走了,都改變不了路的歪歪曲曲。與其修法,不如修「路」吧。

作者李濠仲為前政治記者,現居挪威
(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本智庫立場)

註1:Life Of Brian是1979年,由英國ㄧ群擅於創作喜劇者所拍攝,故事敘述主角Brian的一生,他是猶太人,不僅和耶穌同年同月同日生,也出生在馬廄,不同的是,他不學無術,專長泡妞,卻陰錯陽差,一路被猶太人誤認為先知,最後還ㄧ樣上了十字架。劇情百般荒謬,宗教團體嚴厲斥責這部電影嚴重褻瀆神明。

最近更新: 2009-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