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養老的敗因
列印
關閉視窗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script程式碼,請點選瀏覽器的列印功能進行列印,點選視窗關閉鈕進行關閉。
點擊數:1262
發佈:2013-08-14
俗稱「以房養老」的「不動產逆向抵押貸款」政策,內政部從2009年底開始研議,終於在今年3月拍板定案,並自5月受理申請。這項計畫是讓老人抵押自宅向政府借款,政府精算出每月折現金額,讓老人一方面可以繼續住在自宅中,一方面可得到每月現金生活費。申請資格為年滿65歲以上、無法定繼承人、單獨持有不動產,且不動產價值不超過社會救助法所定之中低收入戶標準者。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aug/14/today-o5.htm
最近更新: 2013-0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