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濫權不起訴罪」看北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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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2013-10-14
法務部調查報告定調黃世銘「疏失」,外傳北檢也將以「公共利益」為由,對黃世銘不起訴,但北檢若真敢恣意下不起訴處分,不只無法向關心台灣民主的「國際社會」交代,更恐讓承辦檢察官
張介欽
等人,觸犯刑法第一二五條「濫權不起訴罪」,面臨長達二十年的刑事追訴。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oct/14/today-o4.htm
最近更新: 2013-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