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應舉債做為消費券財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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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2008-11-21
針對行政院規畫發放消費券,預算需求八二九億元擬編列特別預算,筆者以為立意雖佳,對刺激景氣、促進經濟成長有一定之貢獻,然其財源籌措方式,據行政院說明擬提出特別法以排除公共債務法與預算法之限制,此舉將嚴重破壞財政紀律,使我國已然困窘之財政益形雪上加霜。筆者期期以為不可。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14+112008112100156,00.html
最近更新: 2008-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