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財團割地為王、政府「賤賣」國土的離島建設條例
發刊日期:2010/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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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本周立法院審查離島建設條例,第七條、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國民黨陳福海的提案:「重大建設投資計畫期土地使用變更之核定權為縣市政府,並排除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
增列排除都市計畫之使用管制
」陳福海之所以提此案,是因為金馬地區,大部分土地屬於都市計畫範圍,導致地方的「開發」行為受到限制。為了金馬地區解套的法條,卻讓各離島的地方政府,可以隨著首長的意思處裡離島各區位的土地。縣市長想蓋賭場、核廢料儲存場,都市與非都市土地兩種相關管理辦法、甚至環評法都管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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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行人:徐佳青 總編輯:梁文傑 企畫/執行編輯:賴宇恩、蔡泓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