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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義仁因「安亞專案」被收押,特偵組所持羈押理由是否合乎「比例原則」、是否有「押人取供」之嫌,已廣受社會各界批評。令人萬萬想不到的是,今天(5日)的《壹週刊》竟然大幅刊登屬機密外交的「安亞專案」的用途,並明確指出該筆資金是用來收買前WTO秘書長蘇帕猜。檢調洩露國家重大機密的惡行,實令人匪夷所思。由於不相信特偵組自行偵察洩密的誠意,段宜康、林濁水、賴清德、徐佳青等今天向台北地檢署告發特偵組所有承辦邱義仁案的檢察官。

      段宜康表示,特偵組檢查官因洩露偵察中所知悉的事項,已違反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五條偵察不公開之規定,應依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條「洩露國防以外之秘密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此外,「安亞專案」屬國家機密保護法所核定之國家機密,特偵組檢察官亦該當該法第三十三條之規定,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段宜康表示,自從阿扁洗錢疑案自八月十四日爆發以來,《壹週刊》已連續十一期細詳刊載特偵組的偵辦內容。觀其內容之詳細,顯然是檢察官親自對記者透露。特偵組發言人陳雲南雖在一個月前就曾對外承諾會調查,但顯然沒有任何動作。到了今天,特偵組檢察官竟然大膽到把國家機密洩露給媒體。這種行為不但讓蘇帕猜可能陷入收受外國賄賂甚至叛國的罪名,造成台灣和泰國的關係大倒退,更嚴重的是,現在全世界接受過台灣資助的政治人物都在害怕,不知道何時會因為台灣內部的政治鬥爭而被曝光,台灣的外交要怎麼做下去?

      台北市議員徐佳青表示,雖然特偵組今天表示會分案調查洩密案,但特偵組的誠意令人質疑,否則《壹週刊》也不會連續洩密了十一期。特偵組自然不能自行調查,那就由台北市地檢署的檢察官來調查。徐佳青進一步表示,中國為了台灣機密外交的內容,每年不知道花多少預算在台灣內外佈線。特偵組檢察官等於免費奉送中國情報人員一條重要情報。我們要求台北市地檢署立即偵辦洩密案,若證實為特偵組檢查官所透露,屆時我們將再度告發,要求以刑法第一百零七條第五項「幫助敵國之間諜罪」論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台灣國際處境困難,機密外交實為不得不然。我們希望社會大眾重視檢察官洩露國家機密的嚴重性,我們更希望特偵組檢察官以國家為重,在接下來的偵辦過程中不要再把台灣賣給中國。
最近更新: 2008-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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