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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佈:2011-02-11
菲案咎由自取 馬應向國人道歉
柳嘉峰 台灣智庫研究部主任
過年本是大家休息,開心迎接新年到來的時刻。但先是「菲」不從人願,硬是把來自台灣的犯罪嫌疑人,送往中國審訊;後又「馬」上有我們自己的國家領導人,要求未來政府機關文書提到海峽對岸時,用語不可稱「中國」,應稱「中國大陸」或「大陸」。當個台灣人,想要安靜過個好年,都很難。
撇開法律上的種種見解差異,這兩個爭議事件加起來,之所以引起國人高度關切,背後凸顯的還是長久以來,台灣的集體認同錯亂與主權焦慮:我們是台灣人,還是中國人?台灣是不是一個國家?與中國的關係為何?世界各國如何看待我們?
在過去台灣民主化20年的歷程中,這些問題一再浮現,大家也一再爭吵不休。不過,這中間也不是沒有共識在逐漸形成。這次朝野,不分藍綠,一致支持政府對菲律賓採取強烈反制措施,就是最好的例證。大家要傳達的訊息很明確:台灣是一個國家,請給我們基本的尊重。而馬英九總統的「禁稱中國說」,連親藍的聯合報都質疑「無事惹塵埃」、「吹縐一池春水」。換句話說,儘管在國家認同上,藍綠陣營看似一直爭執不休,還是有一定的「國家」基本共識。
但這個得來不易的共識,卻在馬總統上台執政近三年的中國政策下,備受打擊與弱化。因為馬總統最自豪的「九二共識:一個中國,各自表述」,到了國際上,常常變成「一個中國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而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台灣那有「各表」的機會與空間?
其結果就是:台灣要參加世界衛生組織大會,要先得到中國的認可;連參加不帶政治意涵的東京影展開幕,也被禁止單獨走紅地毯,只因中國代表團抗議;而最近連台灣醫學生所參加的亞洲醫學生聯合會(Asian Medical Students Association, AMSA),也被中國學生以觀察員身分,向國際亞洲醫學生聯合會提案,要將台灣現有英文名稱「AMSA, Taiwan」改名為「Taiwan, China」。
這次菲律賓政府的事後說明,更是凸顯了國際上如何看待台灣的地位。菲方先是透過處理對台關係的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發表聲明:「因考慮到所有受害人和共犯都是中國人,因此最好在中國處理」,並指出,菲方了解兩岸簽訂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在此協議之下,兩岸可以共同處理本案。」。接著,菲律賓總統府文官長歐喬亞(Paquito N. Ochoa Jr.)在接受電台訪問時,更挑明說:菲律賓遵守「一個中國政策」,將眾嫌犯遣送到中國,是對此政策的尊重。「嫌犯管轄權之爭,宜由台灣與中國自行解決」。
顯然菲國以中國為馬首是瞻,只差沒明講:在其認知中,中國是台灣的宗主國;有關台灣的事務,中國說了算。這中間,當然有菲國自己的國家利益盤算,以及中國的強力施壓。但馬政府一再對外釋放「兩岸同屬一個中國」的訊息,宣示兩岸「外交休兵」,無疑也是助長此難堪結果的主要推手。
而更讓台灣難堪的是,連菲律賓這樣相對「弱勢」的國家,都敢明著以「一個中國」的原則來與台灣交往互動,其他國家又有何可懼?菲案會不會就此成為其他國家遵循的範例?台灣又有何籌碼來維持自己的基本尊嚴與利益?這無疑是挑動了台灣人民最深處的焦慮:難道,我們就注定在外交上,被迫一直「吞」下去?一切都得看中國臉色?
過去很多人憂心馬總統為討好中國,而在台灣主權上讓步太多,馬總統總是回應:兩岸簽署的多項協議,建立了雙方友誼,有助台灣繁榮與安定,其中沒有一項條款對台灣主權或自主有所讓步。但這番說法,從上述一連串的事證列舉看來,顯然完全破功了。
馬總統的「主權」、「國旗」,或是「中華民國」,只敢在台灣內部對自己人強調;一旦遇到中華人民共和國,不要說不敢提主權或「中華民國」四個字,就連國旗也不敢拿出來。現在還要大家不要再稱對岸是「中國」,更讓人不知所云。搬出中華民國憲法與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來支持自己的說法,只是更凸顯出馬總統與台灣主流民意的遙遠距離。要知道,那些法律上的名稱與安排,本來就只是兩岸政治互動上一時的權宜,馬總統竟認為是不可違逆的基本原則,深怕對岸不高興。
難道馬總統不知道,最近十年,不同單位的歷次民調,都指出一個共同長期趨勢:絕大多數在台灣的年輕人,越來越認同自己是台灣人,而非中國人。而對講英文很自負的他,也該知道,在國際上,一說到China,大家的認知就是PRC,絕非ROC,更不會想到Taiwan。顯然,馬總統是真心認同「一個中國」,心裡想的還是兩岸「終極統一」,以及其父親「化獨漸統」的遺志。不然怎麼去解釋他對中國一再地無理對待台灣,選擇靜默不語,還要大家不可再稱對岸「中國」?他以前「台灣未來前途,由台灣二千三百萬人民決定」的屢次宣示,現在看來,格外虛假。
當一再委屈卻不能求全,不圖另尋出路,還要時時替對岸設想、表達「善意」。這樣的國家領導人,不僅是失職,還是失格。馬總統,您欠台灣人民一個道歉與改變!
台籍嫌犯遣送中國的兩岸意涵
賴怡忠 馬偕醫護管理專科學校助理教授
菲律賓將十四名台籍詐欺嫌犯遣送中國受審引起軒然大波。從法理來說,此事的受害者是中國人,發動罪行的嫌疑地點是在菲律賓,都與台灣無關。由於菲律賓放棄司法管轄權,因此遣送中國受審是符合國際慣例的。事實上,如果受害者是美國人,而犯罪嫌疑地點也在美國,美國對菲律賓提出引渡台籍人士受審的要求,就比較不會在台灣引起這麼大的主權憂慮。
但隨著事實真相漸次出現,包括菲律賓解釋其遣送台籍嫌犯至中國的理由是根據「一中」,同時提出引渡嫌犯赴中受審要求的中國政府,明知有十四位台籍嫌犯,但事前連給台灣個招呼都沒有,就逕自要求菲律賓將台籍人士押送中國,明顯的是認為中國對這些台籍人士有司法管轄權,因此可以不知會台灣的政府。這兩件事合在一起,使得原先本可以是不涉及主權的刑事偵查問題,變成了主權的重大爭議。
馬政府主張一中各表,認為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主張這個中國指的是中華民國。由於國際上的一中共識是「世界只有一個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的唯一合法代表」,當台灣的政府都主張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時,豈不是送給北京政府一個「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一部分」的最佳藉口嗎?事實上,馬政府對台灣定位的做法是回歸兩蔣時代「漢賊不兩立」的老路,逼使國際社會在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二選一。當冷戰時代中國國力不強時,這個政策就已經使台灣被趕出聯合國,還與大多數國家斷交造成台灣的國際孤立。更何況現在的中國國力較冷戰時期還強大數十倍,沿用這個漢賊不兩立政策只會將台灣鎖入一中的框架,使得中國「一中原則」的主張獲得更大的國際正當性。
對菲律賓來說,既然台灣政府也主張代表中國,其國民也就是中國人,因此將其遣送到菲律賓正式承認代表中國的北京政府,是很合理的結論。至於台灣主張中華民國代表中國,本質上是個台灣政府與中國政府的雙邊爭議,菲律賓只要提出其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時,就已經對誰代表中國的爭議有了結論,對此台灣如果不認同,菲律賓可請其與北京政府自行協商解決。我外交部之所以無力可施,就是被綁死在馬政府主張以台灣是中國一部分為前提的一中各表上,這是因為國際上根本不承認中華民國可以代表中國。因此只要一中各表政策不被揚棄,換其他人擔任駐菲代表處理此事,也一樣無濟於事。
菲律賓在此事最多是因為畏懼中國,所以利用馬政府的一中各表吃台灣豆腐,但明知有台灣人士在內還強烈要求遣送,也在事前不與台灣打招呼的是中國。因此中國的問題比菲律賓大上許多。特別是馬政府主張兩岸關係發展良好,還主動替中國將東京影展江平事件定位為個人發言,換來胡錦濤在胡連會上以「兩岸通通氣」可解決一詞塘塞。如果兩岸關係如此良好,為何不會在事前與台灣「通通氣」,一方面表示我有逮捕你國民的必要,同時也確認這些嫌疑犯的身分呢?以陸委會事後氣急敗壞派員赴中希望帶回這些人的反應來看,中方的做法是直接把台灣人民當成中國的國民,所以沒有與台灣通氣的必要。對於一個本質不涉政治的刑事案件,但北京的做法卻是在過程中盡量凸顯基於一中原則下,因為對台灣有主權,所以北京政府對台灣人民也有司法管轄權的國際印象,把菲律賓遣送台籍嫌犯過程當成一中原則的國際宣示,加強一中原則的國際化。
北京政府利用種種機會強化一中原則的做法不是第一次。六次江陳會中,也是在中國堅持反對以國際仲裁處理爭端,使得馬政府最在意的投保協議無法簽署。薄瑞光更提到中方意圖利用歐胡會簽署美中第四公報,在華府的反對下以共同聲明取代之。但以台灣被擺在共同聲明處理議題的首位,其文字與2009聲明又差異不大的情形來看,這絕對是胡錦濤的主動要求。顯見胡錦濤對馬政府進行政治促談的壓力有增無減。
對馬政府堅持「先經後政」的機械式順序,國台辦主任王毅回以「經中有政」,可看出日後的政治談判,應會是以在經濟、社會、文化等領域,但具政治與主權意涵的議題為主。投保協議的爭端機制就是個「經中有政」的題材,而遣送在菲台籍嫌犯赴中受審一事,由於在日後的司法調查過程,也必會牽涉到兩岸司法管轄權及其他公權力等「法中有政」的問題。由此可看出中方利用這些議題的持續出現,迫使馬政府必須及早面對政治談判。只不過這會是個化整為零的政治談判,所以敏感度相對較低,但又可以達到實質的政治對話效果,同時也使中方有個對台灣主權蠶食鯨吞的具體工具。對於馬英九競選連任的負面影響也較低,但又讓中國有個不完全依賴國民黨、「以我為主」的對台政策操作空間。
由於此事凸顯了馬政府「一中各表」主張根本不被國際承認的殘酷現實,以及中國藉此搞其對台民有統治權的國際宣示等作為,馬政府「抗菲不抗中」的反應,只是凸顯自己明知理虧,因此見笑轉生氣的無賴心態。如要防止菲律賓的一中作為持續在國際發酵,並預防中國可能以違反反分裂法為由,對拒絕統一的台灣人民進行國際追殺,馬政府應立即揚棄給台灣帶來災難的一中各表,不再意圖以兩岸關係良好等詞矇騙國人。畢竟胡錦濤面對即將下台,其對台壓力必定步步升高,把頭埋在一中各表、兩岸和解的沙堆中,絕不是務實面對問題的辦法。
(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本智庫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