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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佈:2019-03-13
我是第二十五屆香港理工大學學生會的會長,我被學校判了停學一年,不得上訴。
事情始源於一八年九月二十四日,學生會為了記念雨傘革命,將校內的民主牆改名為連儂牆,並把原本十多條煩擾的民主牆規條刪減至三條,鼓勵同學發表自已的言論,擴大言論的自由空間。同時,我們亦相信身為大學生,同學們都應有自覺性,而不是用規條限制什麼是可以説的、什麼是不可説的。一切的目的就是單純地透過連儂牆讓同學謹記雞蛋為了民主、為了公義,而奮起抵抗港共政權的香港歷史,希望同學可以反思現在香港的狀況,在連儂牆上發表和討論。我們本打算維持兩星期試看同學的反應再作檢討和改善,可是最終的結局卻是兩名同學需要進行社會服務、一名同學被即時停學一年,還有一名被即時退學,並終生不會再獲取錄。
人民只會在壓迫下反抗
自上任以來,校方曾威脅過停止協助學生會收取學生會費,亦曾提出收回學生會管理的大樓和房間,更對我們的活動加以審查,處處阻攔。每一次雖然我們據理力爭,但仍未有升級的抗爭行動,希望可以為同學福祉,盡量配合學校,但校方則視學生會為病貓,步步進逼,最後向民主牆伸出魔爪,把我們逼至死角。
民主牆改名為連儂牆後, 學生會便在九月二十六日收到教務長來電,表示當天要跟我們開一個臨時會議。為了尊重校方,同時又擔心有特殊情況要處理,於是無論當天的日程有多麼繁忙,我們最終都選擇把一切事宜推辭,跟校方會面。但是意想不到的是,這個會議拉起了一切的序幕。
在會議中,學務長表示因學生會改變了民主牆的規條及民主牆的使用方式,所以限我們在二十四小時內把連儂牆拆下來。我當時感到十分奇怪,只因我曾詢問過歷屆的學生會成員,他們均表示學生會擁有民主牆的絕對管理權,民主牆規條的制定及修訂,自然也是由學生會負責。既然如此,在是次事件中,為什麼自己修改訂下的規條突然要學校恩准呢?至於我們被指改變了民主牆的用途更是令我摸不着頭腦。以前的民主牆也不過是學生會的告示板,是後來才由學生會自行決定改變其用途,供同學作為發表言論的平台。更重要的是,民主牆和連儂牆除了名字相異以外,性質和用法就跟以往沒有分別,又何來有改變其用途之說?然而,校方對所有疑點所存在的態度是:現在不是跟你理論,我們只是「通知」你們,還有民主牆不是給你們寫上敏感字眼的地方(當時有香港獨立的字眼在連儂牆上),而是用作學術討論。
會議的內容就是那麼直接而粗暴,面對突然其來的「通知」和不合情理的要求,以歪理掩蓋打壓言論自由的意圖,我等絕不妥協。
為了守護大學應有的核心價值
九月二十九日凌晨時分,有同學拍下學校保安將連儂牆拆毀並蓋上鮮紅色的畫紙一幕。當我回到學校後,見到染紅的「民主牆」上張貼着校方告示:民主牆已經不再由學生會管理,而是交給理工大學學生事務處管轄。所謂在學校的管轄,就是每當有同學嘗試在紅紙上貼上評論,但第二天的凌晨又會有保安把評論字條拆下,並換上新的紅紙。自從民主牆被「染紅」後,同學唯一自由表達聲音的平台都被破壞,面對強權對待學生權益和學生會的管理,將言論自由、學術自由踐踏於地,這種有違大學之道的做法,讓我意識到這個牆,我一定要死守到底,要不然這間大學只會崩壞下去。
在九月二十九日起,學生會開始在牆上掛起黑布,並把其他學生會管理的報告板換上黑紙,每天在校內數個地點設立街站,向同學講述事情源由,我們又收集同學和學生組織的簽名 (最終有4000多個簽名和50多個學生組織聯署),同時學生會也張貼大字報要求學方清楚交代拆毀民主牆的因由,希望得到一個合理的答覆。可是過了一個星期,就算我們再多次給電郵校方,也完全收到任何回應。面對校方對學生訴求的無視,我們無法讓事情拖延而消耗下去,無奈之下只能直接找校方高層討一個合理的説法。
十月四日,一眾學生為了捍衛大學的聲譽,無奈下靠著碰碰運氣的心態走上我校的「李嘉誠樓」(即行政大樓),希望透過直接會面能讓事情有所進展。我們到達行政大樓的十七樓,本是希望透過秘書通傳負責相關決定的高層前來跟我們商討,但等待過後,校方卻派了物業管理的高級保安打發我們。隨後我們再請高級保安直接往十八樓(即校長室)通傳,希望校方不要再躲避學生,高級保安也答允我們很快就會有人下來與我們見面,於是我們便再次等待。可是再一次令我們感到失望的是,校方根本打從一開始就沒有打算安排任何高層人員前來跟我們商討,所看見的,只是一個個高層人員在十八樓的後樓梯偷偷離開的一幕。眼見如此,我們也管不了保安的阻撓而直接往十八樓走上去,但那時候高層人員都差不多走光了,就剩下一個代理副校長和學務長來不及離開。我們心急如焚,希望兩位還沒離開的校方高層可以代為向我們解釋清楚狀況,但他們只是不停帶我們「遊花園」,最終還是沒有給出一個答案。
因為這一天,暴風雨開始無聲無息地向我們來襲
十月四日,我們再次向校方邀請出席公開論壇,可是再一次了無音訊。最後,在十月五日,我和學生會評議會的主席宣布絕食明志,以表對捍衛民主牆的決心。縱然在絕食四十四小時後,校長終於願意歸還民主牆的管理權於學生會,可是在這四十四小時內,不單沒有任何一位校方高層來過與絕食的學生見面,更可笑的是因爲一些校園活動,校方竟放置爆谷機(編注:爆米花機)和棉花糖機在絕食學生身邊。從那時開始,我已經不單是因為學生會不被尊重而失望,更是對一眾辦學的高層之人性有嚴重的質疑,我從未想過,學生可以完全不被他們放在眼裏。
威權時代下的犧牲往往是反抗者的結局
本以為民主牆運動會在學生會取回民主牆管理權後便會結束,但這卻是我們的一廂情願。在十一月二十二日,校方指出我(學生會會長)、學生會外務副會長、校董會學生代表和一名碩士生,因受到理工大學的物業管理處投訴,指責我們十月四日在「李嘉誠樓」的行為失當,違反校規,所以決定將案件轉交至學生紀律委員會處理。所觸犯的條例包括:(1)誹謗、襲擊或毆打大學教職員(2)拒絕遵守由相關人員的指令並因而影響其教學、學習、研究或處理大學行政事宜(3)進行任何有損大學聲譽的行為
在十一月二十二日,我們四位學生在收到通知後,便諮詢了法律意見遞交了一份書面自辯給學生紀律委員會。我本是學生紀律委員會的必然學生代表成員,但由於是次案件跟我有直接利益衝突的關係,所以我必須避席。可是以我一直以來對學生紀律委員會的了解,該組織就是由一眾不同學系的教授組成,當中沒有律師,處事欠缺透明度及專業性。直到一月二十三日,四名學生被召開紀律聆訊會議,需要單獨地會見校方,但內容都是沒有太大分別,就是一開始假定一眾學生有罪,直接打斷學生的辯解,並表示委員會不會把行動背後的誘因視為做法對與錯的因素,只是針對我們當時的態度是否「恰當」。校方當時直接查問我們覺不覺得自己做錯、有沒有後悔及會不會道歉,更用一些奇怪的比喻來形容我們的行為,例如:金庫着火了,就算是幫忙救火,進去了都是不對的。整個過程中不曾拿出過我們任何違規的證據,也沒有提及過我們的書面自辯,更是談不上法理依據,一切都是「認為」我們有錯就是有錯。
二月二十八日,我屆學生會卸任 。
三月一日,便是暴風的到來。
學生會外務副會長鄭悅婷被判 - 社會服務令60小時。
學生校董李傲然被判 - 社會服務令120小時。
學生會會長林穎恒被勒令 - 即時停學一年。
碩士生何俊謙被勒令 - 退學並永不錄取。
一切為最終判決,不得上訴。
我確實知道我們當時對待校方人員的態度並不友善、聲音大、指手畫腳,但我們從沒有如校方所說般:誹謗、襲擊或毆打任何大學教職員,而我們所作的一切也只是單純地為了我校的聲譽,希望言論和學術自由能得到保障。可是,最後校方為了做到殺雞儆猴的效果,就在缺乏實際證據和解釋的情況下,不惜開創先例重判了四名學生,在我校和整個學屆散播一場永不驅散的白色恐怖,告誡往後的學生不能違背校方的意願,因為在威權統治下,當權者就是有能力清除異已、清除一切不穩定因素。我本以為這些只會發生在極權國家,想不到極權的不一定是國家,也可以是一間失去辦學理念的學校,欲加之罪,何患無辭,一切是何其的荒謬和不仁。最後,事件就在四名學生在模糊不清的指控下,面對處罰而結束。
黎明到來前的黑暗是最黑暗的
在民主牆運動上,我幾乎沒有後悔過做任何的行動和決定,唯一可能令自己感到後悔的,就是行動影響了其他同學令他們要一起被罰,進行社會服務令甚至被退學及永不錄取。理大高層利用我們四人的判決為踏腳石,散播白色恐怖,創造極壞的先例,影響的不只是我們四人,更是未來的一眾莘莘學子,比起這些,停學一年又算什麼。
不論是理工大學的學生,還是其他院校的學生會,甚至是香港人或是台灣人也好,在這個時代,當權者往往用恐懼蠶食我們,由審查大家的言論及行為到開始讓大家會自我審查,使我們一步步地變成受他們掌控的棋子、變成一個只會賺錢的機器人。如果你不想成為一個被操控的人,希望你可以相信內心的一道光,相信自己珍而重之的信念和價值,不會為了迎合時代而放棄它。只要大家堅持和忍耐,好好裝備自己,總有一天,每個人自身的光芒定能相交一起,創造出屬於我們的黎明,我是這相信的,亦因爲相信,所以我無畏無懼。
作者 林穎恒 為第二十五屆香港理工大學學生會會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