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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佈:2019-07-15
一、區域主義與區域整合的理論觀點
(一)、新古典現實主義的觀點
在解釋和說明為什麼不同的國家之間會建立起制度性區域主義之安排時,國際關係理論中現實主義陣營的新古典現實主義提供了吾人對於此一問題的思考觀點。新古典現實主義(Neo-Classical Realism)的觀點認為,國家的對外政策是國際體系層次與國內層次經過複雜的互動之後所得出來的結果,此一觀點認為,國家在國際體系中的位置很大程度地影響到了國家在對外政策上的選擇,但此一觀點也不否認國內層次的因素,包括國內之社會價值和對於對外政策之認知,亦對於國家的外交政策有著重要的影響。另外,新古典現實主義雖然承認國際關係現實主義的傳統觀點,亦即國際結構對於國家的行為和外交政策有著重要地影響,但新古典現實主義在結構因素外,亦著重於分析不同國家行為體和其國內因素對於國家行為和外交政策所可能產生的影響。對此,新古典現實主義雖然也承認國際體系與權力關係對於國家行為和政策的影響,但新古典現實主義認為這樣的影響並不會自動地發生;相反地,各國國內政治菁英與國內政治與社會等因素,對於國家之對外行為和外交政策的決策同樣有著重要的影響力。總體而言,新古典現實主義並非如結構現實主義一般,認為國際關係之體系與結構對於國家對外之行為具有直接地和決定性地影響、也並非僅強調國內因素即可解釋國家的對外政策和外交行為。新古典現實主義雖然承認國際體系結構對於國家行為的影響力,但其亦關注到了國內政治菁英所具有的能動性(agency)空間,以及國內政治菁因在所具備之能動性空間下對於個別國家所處之內外環境所產生地的知覺(perception)和評估(calculation)的重要性。對此,新古典現實主義認為,國內之政治菁英在權衡和評估了各國在國際體系之位置和國內政治等綜合性因素後,將會產生制衡、扈從、避險以及適應等四種外交政策的選擇,而採取和其他區域內的國家進行合作,乃至於建立起具有制度性性質的區域主義安排,當然也是一種政治菁英在綜合了其知覺和評估後所做出來的政策選擇與決策結果(鄭端耀,2005; 廖舜右、蔡松伯,2013)。
(二)、新自由制度主義的觀點
不同於傳統結構現實主義過於強調在國際無政府體系下,國家在權力因素的思考、不容易掌握其他國家真正的企圖以及為了謀求生存等考量下,國家與國家之間將會產生為了生存而出現零和狀態;相對下,新自由制度主義(NeoliberalInstitutionalism)則是從一個比較樂觀的角度,結合了自由主義和制度主義的觀點承認並認為,雖然國際體系確實是一個無政府的狀態,但其並不表示國家與國家之間只能進行零和的競爭,且事實上,國家與國家之間還有許多必須要通力合作才能進一步解決的跨國問題,因此對於新自由制度主義者而言,國家除了在權力面向上可能會產生競爭的狀態以外、國家之間亦有可能在經濟或其他跨國議題上尋求合作與創建制度性安排的可能。對此,新自由主度主義認為,國家是一個理性至上的行為者(a rational utility-maximizer)、也是國際社會主要的成員;另外,國家之間亦可能會因著彼此所擁有的互利基礎而開創合作的空間、然而,新自由制度主義者也承認,國家之間要進行合作有其困難,對此,該觀點認為國家之間可透過國際制度的創立,藉以降低國家間在合作過程中所可能產生的欺騙和誤判的可能、當然,新自由制度主義者也承認國家在合作的過程當中會有產生衝突的可能,因此國家間的合作是否得以成功的關鍵則在於國家之間是否具有共同之利益而定。對此,總體而言,新自由制度主義者認為,國家之間可透過制度性的安排與建立,藉以進一步地促進國家之間在經濟、政治乃至於安全等議題進行跨國性的合作,且制度性的建立亦可進一步地突破國家之間在合作過程當中所可能產生的欺騙等合作挑戰,並藉此增進彼此在合作過程中的絕對收益(鄭端耀,1997;盧業中,2002)。準此,當不同國家之間認為透過區域制度性架構的建立得以促進彼此的絕對利益時,透過區域組織和具有區域性合作的架構性安排即成為了國家之間一個具有吸引力的制度性合作選項。
(三)、從功能主義到後功能主義的觀點
早在1950年代時功能主義的理論觀點即對於解釋國家之間為什麼進行合作與整合乃至於當時歐洲整合的進程提供了重要的理論切入點;傳統之功能主義學者如Mitrany當時即認為,國家之間可透過先從爭議性較低的領域進行合作的方式,進一步地擴大到其他具有較高爭議性的領域進行合作,而這種合作領域的擴張,其稱之為分枝效果(ramification effect),亦即國家之間的合作領域將會在某些領域具有合作成效之後,逐步地擴大並分枝到其他的合作領域,尤其經濟領域的合作成果將會有助於國家之間在政治領域上合作的可能性,並藉此產生經濟領域合作效果外溢(spill-over)至政治領域的結果。對此,功能主義的論者認為,隨著功能性整合與合作的枝網愈來愈擴大後,其所帶來的合作利益也將會愈來愈大,這將會進一步使得國家之間產生衝突的可能性縮小、並促進國家之間的相互團結。然而,新功能主義除了在上述的功能性合作、枝網以及外溢校果的基礎上;
面對歐盟於1970年代以後歐洲整合過程是由政治菁英所主導的政治發展特徵,新功能主義論者認為政治菁英在整合過程中的認知、想法與信念對於歐洲整合進程的推展亦扮演著重要的角色,而新功能主義的觀點也補足了傳統功能主義觀點上的不足。其中新功能主義的代表性學者Hass即認為,整合的過程與結果皆是整合的主要政治行為體,主要是主權國家刻意為之所獲得的成果,其中Hass認為,政治菁英和經濟精英在看到了整合與合作可以帶來更多好處之後,會加速地推動整個整合的進程;對此,彰顯出了新功能主義和傳統功能主義的差異之處,傳統功能主義對於整合進程的推動著重在技術菁英的重要性、但新功能主義則更進一步地強調了政治菁英與經濟精英的所扮演的重要角色。總體而言,新功能主義認為整合的主要目的是要增加國家的安全,在達成安全增加之前,國家之間可以透過例如關稅減免、排除人員流動與投資障礙等,藉以增加國家彼此之間的經濟互賴關係,亦減低國家之間發生衝突的可能性;而此時政治菁英扮演著重要的角色,政治菁英透過權力和功能性制度的擴張等,藉以進一步地強化超國家組織的決策能力以及國家之間的合作領域。然而,隨著近年來歐洲整合所面臨到的問題,亦有學者進一步地提出了後功能主義的理論新觀點,並強調「認同」議題在當代歐洲整合進程中所扮演的角色愈來愈重要。綜合上述可知,從功能主義到後功能主義,此一理論學派對於如何解釋歐洲之統合經驗和國家為何要採取區域主義的外交行為等,提供了愈來愈全面的探討和說明(賴榮偉,2013;衛民,2015;賴昀辰,2018)。
(四)、國際社會化的觀點
國際社會化的觀點認為,國家與國家的互動和社會化經驗會對於國家的行為和思考產生影響,且在國際社會化的過程中,國家會逐漸地透過彼此的相互觀摩與學習,並進一步地將國際環境所構築的規範、信念與機制加以內化的過程。而這個國家在這個社會化和內化的過程中,最主要的目的即是希望將國際社會所建構出來的信念和實踐經驗與價值規範加以內化到不同國家的價值系統與實踐經驗當中,而在此過程當中個別國家在國際社會化經驗中的學習機制如何進行,即成為了此一觀點所關注的研究主題。當然,如果僅是單一國家將國際社會中的價值規範加以內化,則其對於國際秩序與規範之建立的功能有限、但如果是許多國家一起,將某種在國際社會當中的價值與規範加以內化成為各國內部和國家之間所共同享有之信念與實踐價值的化,那麼這樣的國家間學習效果,對於國際社會共享價值與規範的推展與擴散將會有著許多正面的助益。對此,從國際社會化的角度來看,若區域內的國家透過將區域組織等制度化的建立,並進一步地將區域國家之間所共享的規範與價值經由社會化的方式加以推廣和擴散,亦有助於區域主義的推展(王啟明,2012)。
面對區域整合理論的百花齊放,曾怡仁(2004)認為,並沒有一種理論觀點是完美地,每一種理論觀點都解釋了不同國家之間在區域整合過程當中的某一面向,且每一個理論概念的發展也有其時代的背景。因此,吾人在運用不同觀點之理論解釋或說明國家間區域主義之發展時,必須要進一步地考量到不同國家與地區之間在區域主義發展過程中的脈絡性與歷史背景,藉此才能夠有效地運用不同的理論觀點來解釋和說明吾人所感興趣之不同區域主義的發展經驗。
二、不同之區域主義在亞太和東亞的競合
亞太區域主義的發韌時間甚早,早在1960至1970年代時,學術界即透過太平洋貿易與發展論壇(the Pacific Trade and Development Forum,PAFTAD)與工商業界所組成的太平洋盆地經濟理事會(Pacific Basin Economic Council,PBEC)等組織醞釀並推動亞太地區國家在經貿上的合作。直到1980年代,由澳洲和日本為首並籌組的太平洋經濟理事會(Pacific Economic Cooperation Council,PECC),成為了日後推動亞太區域經濟合作與進一步整合的基礎、1989年在PECC的主導之下,第一屆的亞太經濟合作(Asia-Pacific Economic Cooperation, APEC)的部長級會議在澳洲正式招開了。若將1989年APEC會議的召開作為亞太國家區域主義發展發軔之起始點,唐國強與王震宇(2014)將不同區域主義在亞太和東亞地區的發展劃分成以下幾個個階段:(一)、1989-2001年開放之區域主義發展階段,事實上在1990年代時主導亞太區域整合與經濟合作最重要的制度性組織即為亞太區域經濟合作(APEC),特別是1993年時亞太區域經濟合作舉辦了第一屆的領導人的非正式高峰會議,此高峰會議的舉辦對於當時關稅貿易總協定(General Agreement on Tariffs and Trade, GATT)推展烏拉圭回合談判有著積極重要的刺激作用、1994年亞太經濟合作之非正式領導人峰會確立了茂物目標的進程,亦即工業化經濟體於2010年、而發展中經濟體於2020年需實現自由與開放的貿易投資目標。爾後,APEC在1995年出爐了「大阪行動議程」,並確立了貿易投資自由化與便捷化、以及經濟技術合作為APEC推動亞太區域經濟合作的兩大支柱,也在爾後的數年都通過相關的貿易和經濟自由化等工作目標和宣言、然而,1997年所爆發的亞洲金融風暴,亦暴露出了APEC會員國之間因為經濟發展差異度極大,以及在開放性區域主義的指導原則下,對於推動亞太國家之間的區域合作與經濟整合上,展現了規範性能力的不足與不具拘束能力等組織特性,亦對於日後APEC在亞太地區區域主義之發展進程上產生影響(詹滿容、江啟臣,2002)。然而,事實上從地緣政治和亞太區域權力競合的角度來看,APEC一直都是美國用來協助維持和拓展其在亞太地區內主導經貿體制發展的重要組織;然而,隨著1997年亞洲金融風暴的爆發,凸顯了東亞地區缺乏一個能夠提供彈性金融援助的區域合作機制,致使得東亞區域內的國家之間希冀透過採取較為明確、且具約束力的政府間的合作策略,藉以作為解決東亞區域內部所共同面臨到的各項問
題,並促進東亞區域內各國人民的福祉。
此後,東亞國家的區域主義發展即進入到了分化階段,亦即除了在亞太區域主義的發展之外,東亞亦成為了區域主義發展方興未艾的地區。其中以東南亞國家為首的東協自由貿易區(ASEAN Free Trade Area)與東協區域組織,成為了東亞地區發展最為快速和完整的區域主義成果。1997年東南亞各國通過了2020東協願景,並決議在2015年實現經濟、政治、社會與文化共同體的建立,而東協國家也在2002年以後開始積極地推動和其他區域內外國家簽訂各種形式的自由貿易協定(FTA)。在東協+1自由貿易協定的簽署上,特別是東協國家和中國大陸所推動的經濟整合工作最受到各界關注;中國大陸於1994年加入「東協區域論壇」(ASEAN Regional Forum, ARF)、1996年正式升格為東協全面對話夥伴國(Dialogue Partnership)、2002年與東協正式簽署《東協-中國CECA經濟合作架構協定》(Framework Agreement on Comprehensive Economic Co-Operation Between ASEAN and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而東協與中國大陸所簽署和成立的自由貿易協定(China-ASEAN FTA)也在2010年正式上路,成為東協+1自由貿易協定簽署與東亞區域主義發展的重要里程碑。除了和中國大陸正式簽署自由貿易協定並成立自由貿易區外,東協也和日本與中國大陸建立起東協10+3的合作機制、而東協10+6合作機制的建立,則包括了東協10國和中國大陸、日本、韓國、澳洲、紐西蘭與印度,而東協10+6的經濟合作機制亦成為了日後由中國大陸所主導之「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 RCEP)奠定基礎,並且亦開啟了新一輪中國大陸和美國在主導亞太和東亞區域經濟整合主導權的競爭局勢(李淑蓮,2016)。
三、美國亞太戰略的轉變與印太戰略的提出
面對由美國所主導之亞太區域主義和APEC在推動以亞太為範圍之經濟整合所面臨到的困境與挑戰、以及以中國大陸為主導和以東協國家為核心的東亞區域整合快速進展所帶來的挑戰,致使得美國在欲保持其在亞太地區經貿發展之主導性角色的期待下,美國在前總統布希政府的領導下,於2006年的APEC會議上提出建立亞太自由貿易區(Free Trade Area of the Asia Pacific,FTAAP)的倡議,然而由於亞太自由貿易區不僅在自由貿易和相關經貿議題的規範上設下了高門檻的標準,也由於亞太各國對於相關規則有著不一樣的各自立場,致使得亞太自由貿易區至今的進展緩慢,並進一步促使美國在歐巴馬前總統時期提出了對於亞太地區的新戰略並設下「重返亞太」的政策目標。而美國在歐巴馬政府時期所提出之重返亞太戰略,亦被視為是由美國所主導之亞太區域主義和由中國大陸所主導之東亞區域主義在亞洲地區相互較勁和爭奪區域經貿事務主導權的延伸(張心怡,2010)。一般認為,美國小布希政府時期由於忙於應付反恐事務與對外戰爭
等議題,致使得美國相較之下較為忽略了東亞區域主義方興未艾之發展,直至2008年歐巴馬前總統上任後,才進一步地將美國對於亞太地區之戰略方針進行了調整,並重新地重視和更加積極地參與了亞太和東亞地區各類型之區域主義的發展。其中,在歐巴馬總統任內對於參與亞太多邊機制最重要的戰略思維即為「重返亞太」;當時美國要重返亞太最方便的方式即為加強對於APEC的參與以及其所能扮演的角色、另外,當時美國也利用參與東協區域論壇(ASEAN Regional Forum, ARF)的方式,來表達其對於南海利益的關切作為。其了透過上述兩個途徑,展現出美國更為積極參與亞太多邊之事務外,美國還透過運用參與「東協國防部長擴大會議」(ASEAN Defense Ministerial Meeting Plus, ADMM Plus)的機會,就其自身對於亞洲地區傳統安全和非傳統安全議題的立場進行表態,並在當中堅決主張南海問題的多邊性質,而這樣的立場,亦使得美國和中國大陸在南海議題上愈來愈爭鋒相對。另外,美國亦在2011年時正式參與東協高峰會,對此有論者認為,當時美國政府希望進一步地推動東亞高峰會議轉型成為由美國所主導、且以東協國家為基礎的區域安全機制。然而,由於東協各國對於南海議題和相關利益的看法有所差異,致使得美國原本的規劃與期待無法獲得進一步的落實(李瓊莉,2012)。
另外,在歐巴馬政府時期重返亞洲的戰略思維下,與東亞區域經濟整合最為相關的即是美國政府於2009年正式宣布加入跨太平洋夥伴關係協定(Trans-Pacific Partnership,TPP);美國在宣布加入TPP之談判後,很快地即取得了推動具有亞太區域主義特質並且排除中國大陸之TPP經濟整合進程的主導性地位。面對美國在歐巴馬政府時期所戮力推動之重返亞太戰略,廖顯謨、張凱銘(2013)認為,當時美國的戰略目的相當清楚,其目的即是希望繼續保持美國在亞太區域和西半球的區域霸權地位,且美國不僅不滿足於扮演一個離岸平衡手(offshore balancer)角色,且長期而言,美國希望維持並擴大其在亞太地區長期之超區域霸權的地位得以維持。然而,歐巴馬政府時期所訂定下來的重返亞太戰略,在2016年川普當選美國總統之後出現了很大的改變,其中退出TPP更是川普從競選時期就已經明確地向選民宣示的政策方向;對此,美國川普總統在2017年1月23日正式簽署行政命令並宣布美國退出TPP,此舉不僅為亞太區域經濟整合之進程投下了震撼彈,亦引發了亞洲各個與美國友好的盟國,開始懷疑美國對亞洲經濟與安全承諾與保證是否還有效產生質疑。面對亞洲各國對於美國在亞太之權力地位和相關承諾議題產生懷疑之際,美國川普政府則進一步地提出了其對於亞太戰略的規劃和具體政策(顧瑩華,2017)。
美國川普總統在競選期間即標舉著「美國優先」的競選口號,而其所提出來的印太戰略從名稱的意義上,亦可看出美國對於亞太地區戰略思維的改變;過去美國常將太平洋與印度洋的戰略議題進行獨立的思考,但川普總統上任後,以印太的概念取代了亞太的概念,從地緣政治與戰略的角度來看,在川普總統的戰略
思維裡,太平洋和印度洋的戰略角色必須要整合起來看。另外,有鑑於中國大陸在南海地區的軍事力量的擴張和島礁建設的加速,川普政府具體提出了了自由且開放的印太戰略」(Free and Open Indo-Pacific Strategy);從這個角度來看,亦可看出川普政府與歐巴馬政府對於此一區域事務立場和態度的差異,在歐巴馬政府時期,其重返亞太的戰略方針著重在經貿議題的拓展與經濟合作與整合方面、相反地,以自由印太為主要戰略方針的川普政府,其對於印太地區的思考則是以區域安全議題為主要考量,而這種強化對於印太地區友邦國家軍事承諾的作為,似乎亦有回應川普政府退出TPP後所引發印太盟邦國家對於美國對此區域相關承諾是否能持續等質疑的進一步回應。另外,川普政府之印太戰略和過去美國傳統較常透過雙邊同盟關係來維持美國與特定國家之軍事、經濟和各項領域合作的方式有所不同;印太戰略的思維模式則有更進一步地往多邊合作機制轉變的趨勢。在以美國優先的方針下,川普政府希冀透過多邊合作機制的建立,讓更多美國在印太的盟邦能夠一齊分擔此區域安全維護之責任與成本、亦希望透過印太多邊合作機制的建立,共同承擔牽制中國大陸在此區域不斷崛起和實力增加的事實與責任(張心怡,2018)。
另外,臺灣在當前美國印太戰略下又扮演什麼角色呢?對此,美國國務院亞太助理部長薛瑞福表示,美國的印太戰略是要維持自由的印太地區,在這個戰略思維下,薛瑞福表示臺灣是自由與開放之印太地區重要的一環,也是美國川普政府在此一戰略上所認定的重要夥伴,而美國總統川普亦在2018年年末簽署了《亞洲再保證倡議法》(Asia Reassurance Initiative Act of 2018, ARIA),而該法案的簽署象徵著美國川普政府正式地將臺灣納入到印太戰略的一環,在法案內容中亦要求美國行政部門必須要定期地出售防禦性武器給臺灣、也鼓勵美國高層官員訪問臺灣。對此,楊光舜(2018)認為,美國川普政府所簽署的此一法案,以及美國國會和立法部門近年來所通過的多項友臺法案,在在都對於美國當前之一中政策產生了象徵性和實質性的衝擊與改變,其認為臺美關係已進入到了另一個更高層次的發展階段。
四、當前美國印太戰略與中國大陸一帶一路和臺灣新南向政策之競合
從美國自由印太的戰略布局來看,其最有可能與中國大陸一帶一路產生競爭乃至於衝突的焦點可能在一路,亦即21世紀海上絲路的部分;雖然,中國大陸海上絲路的規劃是從廣州經南海、印度洋、非洲最後至歐洲,避開了與美國在印太海洋勢力的衝突、也迴避了美國在西太平洋上所具備絕對優勢的海域範圍。但中國大陸在一路沿線國家中所展開的擴大合作與基礎建設計畫,包括於南海地區
填礁造陸、在麻六甲海域建立深水港、在巴基斯坦取得瓜達爾港的經營開發權、以及在吉布地建立軍事設施等舉措,在在地都讓美國意識到,中國大陸試圖將其權力範圍從傳統的東亞地區,逐步地擴大到南太平洋與印度洋乃至於非洲大陸等地,而這樣的布局不僅將會影響到中國大陸在這些地區的地緣戰略位置,亦會更進一步地影響到美國欲維持自由印太和區域霸權之位置。對此,美國已在其2017年12月所發布的國家安全戰略報告中明確地指出,中國大陸是其在軍事安全上的競爭對手,而美國所提倡的印太戰略亦有意串聯日本、澳洲、印度等盟邦圍堵中國大陸的趨勢。而美國透過印太戰略的執行,也確實有效地影響了中國大陸透過帶路策略拓展其在不同洲際之間影響力的進程與企圖(張凱銘,2017)。
相較於美國的印太戰略和中國大陸之帶路戰略在地緣政治上所具備之相互競爭的性質,臺灣的新南向政策與中國大陸的一帶一路戰略則並未一定地會產生競爭的發展態勢。由於蔡英文政府所推動的新南向政策是以「以人為本」的基礎家以推動,並希冀透過增加臺灣與新南向政策國家人民之間的互動與交流,界以打造彼此之共同體意識,而其具體的作為包括吸引新南向政策國家之遊客來臺旅遊、新南向國家之學生赴臺留學與學習等。對此,林顯明(2018)認為,臺灣的新南向政策和中國大陸的一帶一路戰略並不存在著必然衝突的結果,相反地,臺灣在新南向政策所該著重的重點除了促進雙邊之人員互動外、更應該要重視的是臺灣在許多新南向國家市場中產品市占率下滑的問題。另外,面對當前美中貿易衝突尚未有停歇的跡象、且中國大陸內部市場亦面臨著經濟增長降溫和勞動力與市場結構改變等不穩定的情形。對此,當前蔡英文政府應善用新南向政策的推展,積極地協助海外臺商尋求返臺投資或尋找與新南向政策國家產業合作之商機與機會,藉此才能有效地協助臺灣的廠商降低美中貿易衝突的衝擊、以及中國大陸市場轉型所帶來的影響,並掌握新南向國家產業與經濟發展之契機(林文程,2018)。
五、代結論:臺灣的機會與挑戰
在美國以印太戰略為其號召,一方面藉以鞏固其在此地區區域霸權位置而另一方面亦希望透過印太盟邦共同承擔面對中國大陸崛起之安全與經濟等成本的情況下、而中國大陸則是希望透過一帶一路戰略,一方面希冀將其傳統之權力範圍拓展至印度洋、非洲乃至於歐洲大陸、且另一方面亦希望透過帶路戰略的實施來突破美國在傳統西太平洋之勢力範圍的情況下,美中在戰略層級的競爭關係似乎已難避免。而臺灣在美中戰略競爭的格局下有什麼機會和挑戰呢?對此,不同的學者提出了相關的看法可供參考;蔡榮祥(2018)認為,面對美中兩強在亞太地區地緣和戰略上日益清楚的競爭關係,臺灣的執政者嘗試過不同的外交策略選擇,2008-2016年前總統馬英九執政時期,當時政府的對外關係主要是採取向中
國大陸扈從的策略,亦即臺灣不僅單方面地選擇克制自己的對外行為,一方面藉以避免可能對於中國大陸所產生的挑釁行為、另一方面,也透過接受中國大陸所設立之九二共識的政治前提,來換取兩岸經貿的利益並鞏固其執政的正當性。而馬英九政府時期選擇扈從中國大陸的策略選擇,確實換取了部分的經濟紅利和在中國大陸默許下部分的國際參與機會;但這樣的扈從策略,卻也引起了美國部分人士主張應當放棄臺灣的聲浪,導致臺灣在美中兩者間的戰略選擇產生尷尬的情形。然而對中國大陸採取扈從策略的情況,在美國川普政府和臺灣蔡英文政府執政之後開始產生了改變;雖然在川普執政時期,美中在許多重大領域方面依舊維持著合作的態勢,但川普政府並不掩飾其在許多領域方面,包括軍事、經濟和高科技等領域皆把中國大陸視為是主要的競爭對手、而臺灣方面,蔡英文總統上任後,兩岸關係政策主張維持現狀,但隨著中國大陸在蔡政府執政時期對臺灣所施加的壓力愈來愈大,包括軍事的威脅、國際參與空間的壓縮以及透過銳實力的運用來影響臺灣內部社會等,在在都讓蔡英文政府在戰略上必須做出修正,並在更多領域方面嘗試著與美國開拓出更多合作的可能性。但由於臺灣和中國大陸無論是在量體或國際實力上面差距甚大,因此臺灣在戰略選擇方面,不太可能採取和中國大陸全面抗衡;相反地,則是採取一種軟抗衡的策略,透過加強與友邦和理念相近國家包括美國、日本、歐盟等,一方面希冀在價值上建立起民主與自由之價值同盟、另一方面,也和相關其他對臺灣友善的國家發展實質(而不一定是建交)的外交與合作關係。但馬英九政府時期和蔡英文政府時期是否在外交戰略上完全不同,亦即馬英九前總統所採取的是扈從、而蔡英文總統所採取的就是抗衡或平衡的策略呢?對此,吳崇涵(2018)則不這麼認為,他認為事實上無論是馬英九政府時期或蔡英文政府時期,臺灣的對外戰略都是在尋求美中兩大強權競爭過程中避險(Hedging Strategy)的可能作為,只不過馬政府和蔡政府尋求避險的實際作為有所不同,但這並不表示馬政府所選擇的就是扈從、而蔡政府所選擇的就是抗衡,相反地,其實無論國民黨執政或民進黨執政,中華民國(臺灣)的執政當局都在想著如何採取多層次和靈活的避險策略,以避免選邊站或成為兩強相爭過程中的棋子。然而,也並不存在著一種完全理想和適合所有情形的避險策略,每一種避險策略的採用都有其優勢和限制,而如何才能找到適合臺灣在不同時期裡面的避險和生存策略,在在都考驗著臺灣執政當局和所有人民的政治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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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林顯明 為國立中山大學政治學研究所博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