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國際

11

自今年6月,由〈逃犯條例修訂草案〉事件引發香港爆發大規模的群眾運動,經過三個多月,在大專界是出奇的平靜。比較起20179月,本港十大(港大、中大、科大、理大、城大、浸大、嶺大、教大、公大及樹大)校長參與聯署發表聲明反對「港獨」。到了今天,只有學生會及學生自發在校園組織及發動一連串示威及集體行動;大專院校的管理層在整個急劇變化的政治動盪環境裡,卻選擇低調及被動:除了因應需要或者回應學生的壓力,為被捕的學生提供支援以外,表面切如常;縱然校方暫時容忍學生在校內的行動,沒有採取措施打壓;當然,在1010日一名中大女生在校長與師生與舊生對話的活動中,公開自己拘留期間遭受警員性暴力,中大校方才如夢初醒[1]。當然,筆者不排除日後校方以觸犯校規或破壞校譽進行紀律聆訊,處罰學生。事實上,20181月,浸大發生「語文中心事件」,時任的學生會主席劉子頎與浸大山神陳樂行,因普通話畢業試引發的評鑑爭議,在語文中心的辦公室與職員爭論,後來管理層介入,之後校長錢大康招開記招,以學生侮辱師長為由,以停課懲罰學生。過程中,相關的學生並沒有申訴的機會,紀律委員會只是單憑校方的指控而定罪[2]

從校長處理事件的手法及背後動機來看,若果事件沒有做成嚴重的衝突甚至傷亡,校方刻意利用校內機制,加埋制度的漏洞學生沒有申訴機會,加埋動員校內外人士,用「暴徒」、「目無師長」等封建又誤導的言論中傷學生;在一定程度上,管理層的專業、中立及公平性已經消失;反之,利用政策、機制及人事任命的安排,看似根據程序但過程缺乏問責及透明度,目的只是懲罰及要剷除的對象:大學工會主席、學生會或學生組織「不聽話」的領導,在大學製造「白色恐怖」。因此,從浸大的「語文中心事件」,甚至之後以表現不佳為理由不與浸大教職員工會主席續約的事件,借勢打壓工會,這些既不再是個別事件,更重要的是過去22年以來,大學管理層變成反民主及學術自由的打手。本文選取四個個案,分析大專院校的管理層如何成為反民主反自由的力量,了解箇中的脈胳及背後的原因。

案例一:鍾庭耀民調事件

在殖民地時代,港督及其負責教育事務的政府官員,對大學行政及人事採取「不干預政策」,即使港督作為校監也是禮儀性,很多時候只是出席大學的畢業典禮任主禮嘉賓,及頒發畢業證書及榮譽學位給予傑出人士。以末代港督彭定康為例,根據港大開始進行民調(1991年)的數據,以100分為滿分,在任期內他能夠維持5465分之間的水平。當然,他任內推行有限的民主化,更得到港人的認同。但1997年中國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後的四任特首(董建華、曾蔭權、梁振英、林鄭月娥),到了任期最後兩年均跌穿50[3];因此,當董建華於2000年被揭發因為民望低迷,透過大學管理層干預民調結果的時候,對於經歷過殖民地管治的港人而言,董建華的政治干預及大學管理層坐紂為虐的行徑,簡直是匪夷所思。

1997年回歸後,隨著董建華以商人的身份加上中方支持政府而成為特首,隨之而來的是政府內部政治文化的改變,例如究竟董建華能否一如以殖民地時代的港督一樣,不因為個人的名譽或利益,透過中間人進行不同形式的干預?更重要的是,大學管理層會否以原則及行動捍衛學術自由,還是充當中間人,用不同的形式干預學術自由?在鍾庭耀事件中,大學領導人不但沒有以行動捍衛學術自由,還迎合董建華的政治需要,意圖向鍾庭耀施壓。

199812月,港大民意研究計劃出版的《民意快訊合訂本》顯示,特區政府的滿意度由1997年下半年的43%下降至1998年上半年的28%,然後再下降至1998年下半年的23%;同期特首聲望評分由199712月的62.6分下降至199812月的57.7分。當時鍾庭耀接受傳媒訪問時,分析結果顯示「特區政府及特首的威信已響起紅色警告」,很多報紙亦以「政府和特首的滿意度跌至紀錄低位」成為頭條報導,評論引起了行政長官辦公室的注意[4]

在西方民主體制,民調作為不單只作為測量市民對政府、政治領袖及政策的觀感及態度,更重要的是民調有監察及制衡的作用。換言之,縱然香港是半民主半專權的體制,但不代表特首及政府可以完全忽視民意。因此,當時香港首任的特區行政區長官(簡稱特首)董建華,透過其高級助理路祥安聯絡中間人要求介入民調的操作,意圖影響民調的結果,而中間人正是當時身兼全國政協香港區委員的港大校長鄭耀宗,及其博士論文指導老師黃紹倫。事件曝光後成立調查委員會,由港大校務委員會會主席,即退休的大法官楊鐵樑領導,三名成員也是終身法庭的退休法官,調查過程有如調查刑事案件中一般講求確鑿證據。最後委員會認為,特首高級助理路祥安被指責為「拙劣何不誠實的證人」,然而調查報告卻沒有確立主要的壓力是否來自特首董建華本人這個最關鍵的問題上,實有被重就輕之疑[5]

事件以鄭耀宗及黃紹倫先後辭職而告一段落,反映鄭耀宗身為大學校長,不可能不知悉學術自由對大學聲譽及個人誠信十分重要;但是鄭氏的另一個身份是由中共政治任命的全國政協委員。換言之,對中方來說因為他的學術界身份有利用價值,同時鄭耀宗也有一定的政治忠誠才可以得到推薦取得政治任命。從統戰的角度,中方早已透過政治任命,在社會上不同的界別找代理人,旨在於作為中共在香港的代理人,當有政治需要時,這些代理人可充當「打手」,在自身的界別中將被視為中共威脅的勢力清除。即使在2003年七一遊行前,北京政府尚算尊重香港的高度自治,中聯辦等中方在香港的權力機構尚且低調,不是充當特區政府的太上皇角色;但鄭耀宗在大學及政治任命上的角色混淆不清,甚至主動成為政治尋租者,可開始了大學管理層反自由反民主的先聲。關於事件後港大民研計劃的發展,於今年5月鍾庭耀決定成立獨立的民調機構「香港民意研究所」,隨著他7月退休離開港大,港大民研計劃結束[6]

案件二:浸大吳清輝與打壓浸大教職員工會

除了鄭耀宗以外,浸大前校長吳清輝與中共官場也有一定的淵源,20106月離職後,以年薪港幣二百萬,在中國廣東省珠海市的北京師範大學-香港浸會大學聯合國際學院擔任校長[7],至今年夏季才離任[8]

吳清輝可視為1997年之前中方在港培養的學術界進行統戰的其中一個積極份子。事實上,早於1993年,獲聘任為港事顧問;1994年,增補為為香港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預備工作委員會委員;1996年,他被委任為香港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委員、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委員。1998年,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香港區代表;200852日,擔任2008年夏季奧林匹克運動會香港區火炬接力火炬手[9]。根據司徒華回憶錄《大江東去》,1997年後,他為擠身於特區權力核心,與梁愛詩、梁錦松、曾鈺成、鄭耀棠、譚耀宗、程介明、黃玉山(現任公大校長)、葉國華、曾德成等同名[10]

為了達致中港高等教育的融合,吳清輝擔任浸大校長(2001-10)期間,為進軍中國大陸的高等教育市場,在浸大內部資源緊絀的狀況下,於2004年動用一億元,在珠海與北京師範大學聯會開辦國際學院(簡稱「聯合國際學院」),吳更指出由於聯合國際學院學費較本港的大學低二至三成,相信可吸引中港學生報讀[11]。但後來中共中央嚴打大學城違規圈地行動,有教職員更表示從內地報道得悉,大學城尚未動工,與浸大合作的北京師範大學已貸款七至八億元人民幣,雖然浸大校長吳清輝罕有地立即澄清計劃不會受阻,但浸大教職員工會質疑吳清輝身為全國人大,不應漠視國家政策,堅持學院上馬,亦憂慮北師大的貸款會否拖累浸大財政[12]。事實上,200405年浸大出現財政赤字,然後校方單方面決定將實行的減幅除 10%外,還要跟隨公務員來年之薪酬減幅 3%,再加上公積金最高可減 5%,削薪幅度可高達 18%。此外,校方不保證會按通脹調薪,若來年通脹超過 2%,員工實質收入將會削減超過20%[13]

同時,他更大力打壓任內成立的工會。回顧浸大教職員工會的成立,源自於一方面吳清輝堅決通過薪酬及福利方案,其中新方案涉及不少重要的細節,由薪酬水平釐訂、業績考核以至自動離職計劃,均欠缺具體內容;管理層可以利用評核教職員表現機制的不透明及人治手法制度下的權力,任意向「不聽話」的同事報復[14]。而且,針對剛成立的工會,更聲稱因工會得不到校董會的批准,不能使用「浸會大學」來命名,但其解釋毫無法理依據[15]。其次,當時的大學校董,只根據時任副校長莫民雄所撰寫有關工會的報告,竟沒有讓工會代表出席解釋或書面陳辭,便倉卒通過議案,禁止本會使用大學設施;完全是違背自然公義的缺席審訊[16]。最後,校方的威脅未能得逞。

此外,校方用很多「小動作」意圖製造白色恐怖,例如限制校內場地使用,審查學生活動的內容,打壓校園學術自由方面。20093月,學生組織國事學會邀請宗哲系高級講師陳士齊舉行座談會,並邀請時任的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對談。國事學會主席竟遭校方警告,表示校方不歡迎梁國雄議員,並以脅迫的語氣以及曖昧的言詞,若果堅持舉辦活動,需要個人承擔一切後果,事後還要求國事學會監察委員長到學生事務處解釋。結果,事件引致學生在 4 月於大學校門口扎營露宿,譴責校方,並要求時任的學生事務處輔導長何鏡煒下台[17],值得注意的是何鏡煒在201112月,何鏡煒被中方委任為上海市浦東新區政協委員(教育界)[18],而他曾擔任的和富社會企業國民教育委員會主席,該會的為親北京的企業,此外在2018-19年間,又被委任為香港基本法推介聯席會議的副主席,而該會的名譽顧問,其中包括不少親北京人士,包括梁振英、梁愛詩、譚惠珠等[19]

總括而言,由於浸會大學及其前身的浸會學院,其組織文化借用基督教的權威形容,實際上利用基督教行專制特權的家長式運作模式,對校內的教職員及學生組織欠缺平等與尊重,故被學生恥笑為「浸會中學」[20]。而從浸大的案例,這些親北京支持者利用大學的平台及資源不斷建立及鞏固自身的網絡,繼而與香港的親北京勢力建立政治及社會關係,甚至成為中港官方招攬的對象,透過政治任命,成為中方在香港的尋租者。而浸大親北京的色彩,做成該校醜聞不斷,包括傳理學院前院校有中國大陸背景的趙心樹向傳理學院施壓而公開尚未公開一份尚未完成的特首選舉民意調查的結果;其後更被揭發以權謀私,擅自將校舍的院長辦公室私用,並將教職員休息室洗手間改建為私人浴室[21]。以及與中方關係密切的地理學系教授薛鳯旋參與編制的《中國模式:國情專題教學手冊》,其中形容中國執政集團「進步、無私與團結」,其官員任用制度「是社會科學所言的理想型」;而美國的政黨制則被描述為「惡鬥」,影響民生。手冊被香港許多人指責為是政治洗腦的教材,激化了香港國民教育的爭議[22]

案例三:2014年雨傘運動及之後的白色恐怖

就著2014年的政改安排,北京及特區政府依然希望整個政治體制維持由中央主導及操縱的框架,並透過具彈性的方式,例如詮䆁「愛國」,作為將某些候選人排除於體制之內的安排。因此,當2013年開始的「佔領中環」運動,到20149月演變為「雨傘運動」(或「雨傘革命」)的過程中,其中兩位領發起人-戴耀廷及陳健民-兩者以學者的身份組織及領導一場實際與北京政府對抗的運動時,當時兩所大學的高層有何反應?是否捍衛他們發表政治言論及參與政治的自由?以用袖手旁觀的態度?還是為了回應政權的政治需要,借機打壓他們?

可以肯定的是,大學管理層在處理學者被打壓的時候,似乎採取裡應外合的方式,包括當學者受到親北京政治勢力騷擾的時候,選擇保持沉默,甚至沒有指責或主動制止。例如親北京並在幕後得到中聯辦扶植的立法會議員何君堯,曾高調要求港大即時解僱戴耀廷[23],而親北京兼受資助於中聯辦的網絡媒體《香港G報》更揚言:

為保護學子免受荼毒,何君堯不遺餘力,他昨日去信港大校委會主席李國章,要求校方盡快就戴妖罪成一事採取行動,把戴耀廷港大法律系副教授的教席革除。何君堯於信中強調,他兩年來一直多次敦促港大行動,惟港大一直支吾而對,如今不能再拖延,「貴校也要為大學挽回一點名聲,更重要的是為後雋明明德」!

法庭已作出公正裁決,為社會討回公道,難道港大還要包庇戴妖嗎?支持何律師,如今港大已經無藉口再拖延!一齊為正義發聲,Share出去促革扯戴耀廷![24]

此外,親北京立法會議員何君堯,更聯同同另外28名香港大學校友及教職員,聯署致函港大校委會主席李國章及校長張翔,要求革除戴耀廷教席,聯署的港大校友包括何君堯、港區全國人大代表的民建聯蔡素玉、前民建聯成員陳曼琪等。信中斥責戴耀廷「尸位素餐……終日鼓吹叛逆,煽惑學生,滿口荒唐」,形容他入獄是罪有應得,「藉港大『教授』之名,勾結台獨,參與分離主義之無稽炒作」。信中又指戴耀廷自佔中事件以來,未曾發表過一篇學術論文是失職,要求李國章及張翔立即開啟研訊及懲處程序,解僱戴耀廷[25]

面對親北京陣營的攻擊,一班港大畢業生於2015年成立的組織-港大教友關注組-發聯署,要求校方公正處理戴耀廷教席的問題。關注組提出,校方校方在處理戴耀廷的教席事宜上,應考慮以下兩點:

戴教授是因為推動公民抗命而身陷囹圄,與一般因為行為偏差而被判刑的個案,本質上有很大分別,而戴教授多年來在社會上不遺餘力去推動基本法及人權方面的公民教育(2001年因此而獲特區政府頒授榮譽勳章),在校內亦作出不少貢獻(他在2000年至2008年擔任港大的法律學院副院長),若戴教授因此而被辭退,大學將很容易被視為屈服於校外的政治勢力,嚴重影響港大的院校自主。

法院的判決,並不是案件的終結,戴教授已表示將就控罪提出上訴,上述控罪將來亦有被推翻的可能,從程序公義的原則來看,校方在現階段或所有法律程序的終結前根本沒有理據去啟動任何終止戴教授教席的程序[26]

從事件分析,縱然校方暫時沒有就戴耀廷的教席問題採取任何懲罰性的措施,但從捍衛學術自由的角度而言,校方肯定(一)屈服於親北京勢力的壓力下,不敢在姿態上支持戴耀廷,在案件的司法程序未結束的時候,清晰地表達不會因戴氏的政治參與而受到懲罰之餘,更沒有嚴厲指責外界對戴氏的指控如何誹謗;(二)在整件事件中,間接反映大學內的學者,感受到中共的文攻攻脅,無力反擊;更多選擇明哲保身,大學內因外界的政治壓力及管理層對捍衛學術自由的態度軟弱,無異於縱容破壞學術自由的行徑,正是做就「白色恐怖」的狀況:學者怕受到親北京媒體攻擊,然後收到外來的投訴信,然後這些成為校方針對學者的材料,並透過表現不佳為理由,最後被免職。由此觀之,大學校內缺乏制衡及督促大學管理層正視捍衛學術自由的力量,任內校外的親北京力量不斷無休止的攻擊及威嚇。例如在2018年,當戴耀廷在台灣出席論壇時,提及中國日後成民主國家後,香港可考慮成立「獨立國家」,其言論受到親北京陣營大力攻擊,其中《大公報》更直接引用《人民日報》的內容,指出戴氏的言論涉及「分裂國家」,屬於「違法」,以下字裡行間的描述,更猶如精神分裂者看現實世界的狀況:

反對派此行一出,明眼的網友也看出了其詭辯和欺騙的伎倆,紛紛對其科普“言論自由”予以打臉。有網友指出,言論自由當然受法律保護;但言論違法,嚴重到分裂國家,那可就是另一回事。

也有網友舉例指,言論如“有槍!打劫!”為何被起訴?是因為威脅、恐嚇和教唆、煽動的言論從來都不受法律保護;而戴耀廷的“港獨”言論充滿教唆和煽動他人違法,有如“教人吸毒自由”。

還有網友指出,戴耀廷之前在台北的演説就如同一份“分裂國家的計劃書”,網友指戴耀廷“分析瞭如何合謀將中國由統一而變成解體的一步步實行的步驟,他這次演講不是言論自由,是分發‘分裂國家的計劃書’,是一個實在的(違法犯罪)行為[27]。”

從文字技巧而言,親北京媒體用極盡侮辱及扭曲的表達方式:有槍打劫、教唆煽動違法、教人吸毒自由;運用這些誇張又真實的語言技倆,反而更突顯中共對香港再沒有能力以理由及證據去說服異見人士,而只能靠用恐嚇、侮辱及謊言,意圖使對方屈報及投降,但往往適得其反。

案例四:浸大工會主席不被續約事件[28]

一直以來,大學工會在大學行政及管理結構裡的影響力有限。雖然大學一向宣稱尊重學術自由,但管理層如何理解學術自由及如何透過制度化學術自由,使學者能夠得到具體及實質的保障,以及有機制懲罰破壞學術自由的人士,無論是校內抑或校外,卻沒有任何討論,甚至若果當事人與大學管理層維持友好的關係,更可被包庇。一定程度上,學術自由只是一個空泛的宣傳口號。而言,由於香港的工會力量薄弱,會員人數偏低,未能夠在校政上發揮一定影響力。正如案例二的分析,若果大學管理層只是由一班有「學術」之名,但濫權弄權為實的傢伙,那麼每次只能靠工會,以解決事件為本體,建立自身的力量及影響力,但其不足之處在於若果管理層有意針對工會,甚至明白工會力量薄弱難以動員校內的教職員反抗,若果校方有意透過將工會成員去職,令他無法在大學立足,兼產生寒蟬效應,其他同事因為怕被管理層針對而不加入工會成為會員,甚至視工會只是即時解決自身因被上司針對時唯一願意出頭幫助的工具。加上若果要控告大學管理層因歧視而解僱工會成員,難度甚高,校方可以利用員工「表現不濟」,或「犯錯」為理由而解僱,從而剷除工會。

黃偉國20109月加入浸大的政治及國際關係學系擔任助理教授一職,並於2014年經會員投票選出擔任浸大工會主席,他更於201711月,當選浸大校董會及諮議會民選成員。當他於20159月接近完全第二個三年合約後,提出申請續約的時候,在20163月尾收到校方信件,稱其教學和服務很好,研究卻「很弱」,並指出黃原本可獲兩年續約,但校方終只提供一年合約,而且由原來續約助理教授,「被升職」為副教授。根據作者憶述,2015年一名當時就讀公共行政碩士課程的學生向課程主任投訴其任教的「研究方法」,稱黃在堂上只講雨傘運動,又邀請社民連的梁國雄作演講嘉賓。然而,黃表示該名「警察學生」在稍後校方安排的會面中,未能說明其做法不恰當之處[29],一個月後,黃偉國向錢大康提出申訴,事件拖延到同年的十月才回覆,提出給予他再申請的機會,即使申請失敗,也可以再任職多一年(即2018年)才離任。但是,當同系另一位時任助理教授Tushar Chaudhuri也是在同時申請升職失敗的時候,卻可以轉任為高級講師[30]

當工會於20173月向錢大康查詢大學教職員的晉升制度有否暗中更改的時候,錢大康在回覆的電郵中宣稱現行的政策沒有更改,但為何黃偉國申請續約的個案卻被變成申請升職,卻一直以「私隱」為理由迴避不答[31]

事實上,在以往兩次續約的表現中,他在教學、研究及服務的表現,均取得優良至極佳的等級,至於為何以往評估的成績,到是次評估卻變得不重要及不相關,唯一的理由是因為他身為工會主席,加上對校政及時事的批判評論,成為事件的根源。事實上,在負責審批升職及延續申請的大學評審委員會中,有委員向作者披露,在會議上討論黃偉國的續約申請時,有委員提出「他經常被各大媒體接受訪問,是否有時間從事研究工作」?從披露人士的口中,可以了解當時評審委員會的成員似乎有心針對當時人。

黃偉國活躍於社會運動,並為工黨成員。雨傘運動期間,他與其他學者成立「民主教室」支援罷課學生,甚至一度聲言不排除把行動升級至罷教。在2016年曾與何式凝和王慧麟等學者組成「Politics 1001 學者抗命」,參選選舉委員會高等教育界。雖然最後落敗,但仍一直和業界溝通及替教師爭取權益,例如和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與大學資助及撥款委員會會面,討論「流浪教師」的問題。[32]。至20181月,浸會大學爆出普通話畢業要求爭議,黃偉國亦曾批評校方強行停學是打壓學術自由。加上,身為工會主席不時要處理同事「被欺凌」的投訴,早已被校方視為「眼中釘」[33]

20182月,他轉而申請轉任「高級講師」,收到校方通知不獲續約,須於 8 31 日離職。他獲學系推薦續約的申請,但卻遭社會科學院推翻。系主任的評估報告,整體評價「very good」,但黃偉國仍不獲續約,浸大的理由是「無證據顯示其表現傑出(outstanding)」。他引述系主任對他評估的報告反駁:教學獲「very good」、服務獲「excellent」及研究獲「good」等評價,整體則是「very good」。不過校方提出最終不獲續約,是他在領導課程發展方面無角色,以及教學評估分數浮動;事實上,一直以來參與教學評估的學生人數非常之少,缺乏參考價值,其教學評估的分數亦大致在4分左右(5分為總分),校方對他教學能力質疑的說法實不符合事實[34]。校方在事件中更沒有交代上訴機制,有意讓事主申訴無門之餘,事件更有可能在教職員眼中,視為若果對校方「不聽話」會受到的懲罰。

以「表現」作為掩飾大學管理層閹割學術自由的手段,黃伯農提出整件事與北京施行新管控技術有密切的關係:

除了利用現存的政府行政官僚系統去管控被資助委員會之外,更會動員中聯辦的其他官方部門和有關組織(包括內地黨政官員、大學和國營企業) 去與大學高層人員定期接觸互動,以各種跨境教研合作模式和項目去常規化關係和相互依存,透過關係的建立和互動去促進中港高等教研的合作和交流整合。

由於國家安全機器已然進駐中聯辦及其他官方部門和企業組織之內,大學高層和管理人員也自然要應對來自國家人員的查詢和邀請。這些互動便成為官方渠道以外的非正式接洽,能具溝通、監視和政治施壓多重作用。例如,一位於2014年從某大學高層辦公室離職的職員曾向筆者透露,他的上司有定期被中共人員邀請約見。……

北京一直順着高等教育全球化的趨勢,以提高本港大學排名和教研質量等容易受到國際和同業認同的旗幟論述去合理化將一系列複雜的「表現指標」(performance indicators)從上而不以行政手段去成為部門人事管理的指引,有效約束部門主任去落實各種指標要求,成為日常評核職員表現的依據。其政治目的是以表現指標去理順其行政管控而避免引發政治爭議和阻力。

為了回應涉港獨意識於大學內蔓延的趨勢,有香港學者擔心估計,北京可能會考慮發展以下新管控技術:

或考慮再加長大學職員合約期,增加常規續約和升遷年份,並加插更多表現指標去增加難度和複雜度。

將傳統「終身聘用制」(tenure system) 改革成為「終身持續聘用制」(tenured tenure-track system) 。前者規定教職員須於若干年份內申請終身教席,申請成功後便獲終身教席而不須受續約條款去規管。後者規定縱使教職員能保持享有終身制的福利和基本保障,但他們仍需受一些續約條款的規管去保持持續表現才可避免受到行政制裁,包括免職。

強化大學行政系統對教研人員個人於對外參與和社會活動申報要求,並制定不同表現指標去引導職員的社會參與類別。綜觀,北京或將繼續強化本港大學的競爭力,增加更多表現指標項目去更與世界大學排名和教研成果掛鈎,以行政和非行政手段或規限或引導大學人員涉足社會運動和極端政治的空間[35]

用「追求研究優越」作為大學管理層扼殺學術自由的方法,既能夠以表現順利成章的要求教職員遵守,不能反對及反抗;更重要的是,教職員也相信大學是追求研究優越,即使要求是既嚴苛但又十分主觀,評核準則是多麼不透明及不一致,甚至在評核過程中有否主觀人為操縱的成分,利用保密協定作為保護而濫權,更甚者是會否所有的決定都可以由校長一人操生殺大權,甚至相關的文件在程序結束後被銷毀,以及在會議期間秘書被提示不記錄會議詳細及討論細節,導致事主無法追究;做成為了升職要變得只有啞忍敢怒不敢言。

總結:管理層究竟是什麼物體?

上述四件案例一定程度上可概括現時香港大專院校管理層的狀況,隨著管理層的權力不斷膨脹,加上管治高等教育的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未能以「民主化」的角度,就大學領導及管治進行全面的檢討;校內的政策由上而下形式的製定及推行,可以完全忽視教職員及學生的意見;而大學校長的工資更可以透過校董會的合作而任意提升,用任意這兩個字並不誇張,因為除了小部分民選教董會成員,建基於自身有否原則而願意監察校政以外,大部分因管理職位及被政府委任的校外委員,大部分只是舉手機器;前者是不想事事與校方作對而引致部門的資源分配出現狀況;後者大多數是親政府支持者,或者根本只顧於自身的事業,對校政漠不關心,更不會參與,開會只是行禮如儀;做成校政缺乏監察下,管理層容易因權力而腐化,而人的腐化,從來與他的學術地位毫無關係;更甚者是他們因地位高崇,更缺乏自我反省,一心只是追求名利及權力,學術只是一種包裝,學術自由對他們而言只是為了應付校內及外界對校方破壞學術自由的時候搬出來遮醜的「理由」。加上,即使是大學教授,不等於他們懂得如何以問責、民主及開放的形式管治大學。

過去20年以降,隨著中國因素的影響,與大學管理層無能腐化的心態結合,造就了中聯辦明張目膽干預院校自治,大學管理層互動配合的狀況。20179月,香港十間大專院校的校長發表聯合聲明:聲稱不支持「港獨」,並認為這是違反基本法。加上科大校長史維曾在一個電視節目中提及曾與「中聯辦」官員會面[36],正正與上文黃伯農提及的例子吻合。在本文完成之時,八大校董會主席於今年1020日發表聯合公告,指大學絕不是㝷求政治議題解決方案的戰場,不應捲入支持某一特定政治立場的漩渦。大學的至高責任是提供安全的學習和交流意見的環境,但校園不容許任何形式的暴力、粗暴言語和無禮行為。公告又指,尊重大學財產是所有大學成員的基本責任,塗污、破壞財產是違法行為均無法容忍。大學有既定機處理違反法例或大學規則的人,教職員或學生可能會被譴責、暫令停學/停工,甚至解除學藉/解僱。八大校董會主席強調,每個人須對其行為負責[37]。以尊重及政治中立為名,恐嚇打壓為實的語言技倆,更引證了香港的學術自由,並不是在院校的宣傳中所言,結合了西方的知識和中國的文化;充其量只是虛有其表,鏡花水月。

 


[1] https://theinitium.com/article/20191011-whatsnews-hongkong-sexual-violence-police/

[2] https://www.hk01.com/社會新聞/189786/浸大普通話-劉子頎-陳樂行被罰停學上訴失敗-陳擬提司法覆核

[3] https://www.hkupop.hku.hk/chinese/popexpress/ce2017/cl/cecomparison/donald_comparsion_chart.html。林鄭月娥因20196月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其民望急轉直下。根據2019930103日進行的民調,她的得分是22.3,支持率淨值下跌8個百分點至負65%。參考https://www.pori.hk/-popularity-of-chief-executive-carrie-lam-cheng-yuet-ngor

[4] https://zh.wikipedia.org/wiki/香港大學民意調查風波

[5]http://news.bbc.co.uk/chinese/trad/hi/newsid_900000/newsid_907500/907531.stm;及相關的調查報告http://www.networkchinese.com/region/hk/hkunives/hkunives.html。事件其中一個主角路祥安於20182月因流感病逝,見https://thestandnews.com/politics/星島-路祥安因流感病逝-董建華心腹-中華能源基金會副秘書長

[6] https://www.hk01.com/政情/320963/民意研究計劃7月與港大分道揚鑣-鍾庭耀-無怨無恨無悔

[7] http://buunion.hkbu.edu.hk/Circular/Newsletter_Chinese%20212.pdf

[8] https://uic.edu.hk/cn/home/news/6753-20190312ng

[9] https://zh.wikipedia.org/wiki/吳清輝

[10]司徒華:《大江東去:司徒華回憶錄》。香港:牛津大學出版社,2011,頁371

[11]〈浸大珠海辦學收費平三成〉,《星島日報》,200468日,http://std.stheadline.com/archive/fullstory.asp?andor=or&year1=2004&month1=3&day1=12&year2=2004&month2=12&day2=31&category=all&id=20040608a03&keyword1=&keyword2=

[12] http://www.inmediahk.net/node/11388

[13] http://buunion.hkbu.edu.hk/Circular/Newsletter_Chinese5.pdf

[14] http://buunion.hkbu.edu.hk/Circular/Newsletter_Chinese1%20wi%20appendix.pdf

[15] http://buunion.hkbu.edu.hk/Circular/Newsletter_Chinese3%20(Poster).pdf

[16] http://buunion.hkbu.edu.hk/Circular/Newsletter_Chinese2%20(Poster).pdf 。莫民雄於201512月因癌症去世。

[17] http://buunion.hkbu.edu.hk/Circular/Newsletter_Chinese%20200.pdf

[18] http://www.pdtimes.com.cn/resfile/2011-12-16/04/2011-12-16-4%B0%E6-%D5%FE%D0%AD%B9%AB%B8%E6.pdf

[19] http://www.jcpbasiclaw.org.hk/new/cp_0104.htm

[20] https://www.hk01.com/社區專題/155013/浸大普通話-首批讀普通話的舊生-過多強制課程-似浸會中學

[21]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20202/16035240

[22]〈國民教育教材內容偏頗〉,《星島日報》,201276日。

[23] https://hkgpao.com/articles/1001566

[24] https://hkgpao.com/articles/1001598

[25] https://www.hk01.com/政情/322973/何君堯時隔3日再狙擊戴耀廷-聯同28校友去信港大要求革除教席

[26] https://www.hk01.com/社會新聞/323783/佔中判刑-港大校友關注組發聯署撐戴耀廷-冀校方公正處理教席

[27] http://news.takungpao.com.hk/hkol/topnews/2018-04/3557607.html

[28]因本文的作者正是事件的主角,為方便描述及分析,本部分以第三身的身份書寫。

[29] https://news.mingpao.com/ins/港聞/article/20160809/s00001/1470733452097/遭「警察學生」投訴及批評校政-浸大助理教授疑遭打壓-續約年期31

[30] http://gis.hkbu.edu.hk/staff/chaudhuri.htmlhttps://www.linkedin.com/in/tushar-chaudhuri-75a2709b/?originalSubdomain=hk

[31]錢大康在2017320日回覆浸大教職員工會的電郵聲稱:「你(工會)在上一封電郵中,提出大學在處理助理教授繼續在校任職時,是否已經採用升職或離職(Up or out)政策。我們現時並沒有「升職或離職」政策。以我們現時推行的情況,教學職員得到續約、升職及長俸,是基於多項因素,包括表現評估、人手編配及財政狀況。……若果有考慮改變相關的政策,(校方)會透過正常的程序進行檢討、諮詢,然後進行」。事實上,校方要到20182月,才開始諮詢新的續約及升職政策,包括助理教授必須在最多完成兩次三年期合約後申請晉升為副教授,不能繼續以續約形式繼續任職。

[32] https://www.inmediahk.net/node/1059269

[33] https://www.thestandnews.com/politics/浸大工會主席不獲續約-黃偉國-校方早視-眼中釘-文匯-屈浸大

[34] https://www.inmediahk.net/node/1055922

[35]黃伯農:〈立法會選舉後大學的未來〉,《信報》,201699日。

[36] https://www.hk01.com/社會新聞/150904/科大新任校長史維稱不同場合見過同中聯辦-否認曾被干預

[37] https://www.thestandnews.com/politics/八大校董會主席發聯合公告-大學非政治戰場-違法違規學生可被解除學籍

作者 黃偉國 為高教公民召集人

最近更新: 2020-04-29
回上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