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國際

三年概況

2019年,香港民眾因為反對修訂《逃犯條例》,爆發自1997年回歸後,規模最大、最激烈、持續近大半年的「反送中」運動。在香港政府不作為,警方暴力鎮壓下,最終過萬人被捕,年齡最少只有11歲,最大更有87歲。中國政府在2020年6月30日頒布《港區國安法》,增設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恐怖活動、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等罪名,進一步收緊香港各方面的自由,如同改寫《基本法》,港人治港、高度自治、50年不變的承諾,一夜間子虛烏有。

三年過去,香港的街頭運動在鎮壓下落幕,多個歷史悠久的公民組織被逼解散,新聞機構同遭打壓收編,整個公民社會四分五裂。不少人仍要面對漫長的司法程序,以年月計算的牢獄之災。截至2022年10月,過萬名被捕人士當中,只有兩成八個案得到處理,反映香港司法嚴重滯後,法律界常有一句話,遲來的公義就是不公義。

本文將整理因「反送中」運動而入獄的香港政治犯狀況,以及部分案件的法庭判刑和說法,讓彼岸之隔的台灣人,關注香港因追求民主自由而受難的人,也珍惜台灣得來不易的自由。

基本數據

根據香港警方資料顯示,截至2022年10月31日,共有10,279人因「反送中」運動被捕,年齡介乎11歲至87歲。被拘控的罪名,包括涉嫌參與暴動、非法集結、傷人、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普通襲擊、縱火、刑事毀壞、襲警、阻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藏有攻擊性武器等。

其中2,915人已經或正在接受司法程序,佔總被捕人數僅僅兩成八,反映司法程序嚴重滯後,也凸顯當日警方的濫捕情況。進入審訊的人當中,1,705人須承擔法律後果,即1,391人被定罪、304人須簽保守行為;另外57人獲撤銷控罪、382人裁定無罪釋放,其餘746人的司法程序仍在進行中,還有25人經警司警誡後獲釋放。

警方曾在2019年11月包圍香港理工大學13日,為整場運動中最多人被捕的事件,共有1,393人被捕,其中810人離開理大時被捕。事件中有人突圍、游繩、爬渠、爬路軌、睡天花板,面對長時間圍困,加上食物短缺、環境衛生惡劣,衍生重重人道危機,被形容為「理大圍城」。校園外則數以萬計民眾,多區試圖「圍魏救趙」,解救被圍困的人,但不成功,油麻地碧街更出現人踩人慘劇。

截至2022年11月,共有417人因「理大圍城」被控告上法庭,分別317男及100女,主要涉及六個地區,包括理大內外、油麻地、佐敦、尖沙咀、尖東及紅磡。當中315人被控暴動,高達七成半比率,其餘人士被控非法集結、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等罪。暴動罪當中,油麻地圍捕佔高達213人,有法官形容油麻地衝突,為香港有史以來其中一宗最大規模暴動。

值得一提的是,香港終審法院在2021年11月,裁定「共同犯罪」原則適用於暴動罪,即是身處暴動現場,以言語或行動鼓勵集結,即使沒有做出實質擾亂秩序的行為,也可以入罪,大大降低暴動罪的定罪門檻。換句話說,單是因為穿黑色衣服或攜帶保護裝備也可以被定罪。

「理大圍城」案例

事隔三年,「理大圍城」的案件才開始陸續在法庭上審訊。

在佐敦「營救理大」案件中,26人被控暴動,23人罪成,刑期最長囚5年8個月。其中一案法官估算,單是該案涉及的地理位置,已有近千人參與暴動。他認為當時政府已「擱置」修例,示威是源於香港歷史、政治和民生等議題,以及對政府種種不滿。他又說,被告並非十惡不赦的人,認為他們在受壓抑環境下做出犯法行為,受熾熱的社會氣氛影響。

同案其中一位被告為人氣YouTuber易卓邦,他在香港中文大學法律系畢業。他於受訪時提及,審訊時無從得知拘捕自己的警員身份,只得物證和環境證供,口供紙上也沒有拘捕他的警員口供。法庭花了半天就完成了案件的審訊,幾個小時的審訊,最終將他判囚4年2個月。

易卓邦提及在警署內,被捕者要跪地、面壁、遭受言語侮辱,但在法庭上,所有作供警員卻不承認事件。他指看見有人被打,被警員踩在腳下,卻被警員指「唔好扮嘢(別假裝受傷)」,直至另一警員說「真係無反應(真的沒有反應)」,那人才被送往醫院。

另一宗在尖沙咀「營救理大」案件,當日有135人被捕,當中49人被控非法集結等罪,再分成4案處理。其中一案,5人認罪、4人罪成,各判囚14個月至24個月不等。案中包括,70歲被告只因擔心示威者被警方傷害才到場,怕有人被槍傷,於是上前擺手制止,對被控感到冤屈,亦無證據顯示曾作出暴力行為;也有22歲青年的背包被搜出4個口罩及3件上衣,只因想拿乾衣給低溫症的人;同案還有在弱勢社群學校任教的小學老師。

不過,法官認為過往沒有案底、有正當職業、對社會有貢獻,通通不是求情理由,指年輕絕非任意妄為的藉口,無案底只是普通公民責任,並非甚麼成就。他認為年輕階層並非靠努力得到成就,通常入世未深,一般無法客觀作出批評,無法監管自己的衝動,做出損害社會及自己的行為。他更指,盲目崇拜年輕人或青春的人近乎是「戀童癖」的行為,明言判刑要以懲罰和震懾為主。

案中其中一人為台灣公共電視節目《藝術很有事》的香港特約記者鄧卓儒,因身上被搜出鐳射筆及萬用鉗,被控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成,判囚15個月。公視其後發聲明指出,鄧卓儒當日在尖沙嘴一帶執行《榮光燦爛》專題拍攝任務,前往理大途中被捕,並被拘禁收押,攝影器材也被全數沒收。公視對鄧卓儒被補及判決結果深表遺憾,呼籲港府尊重媒體工作者應有權利,並會持續與鄧卓儒家人聯絡,提供必要協助 。

至於在油麻地「營救理大」案中,被控暴動的213人,至少分成18宗案處理,近一半人還未開審。當中一宗涉9人的案件,排期至2023年11月開審,以被告被捕起計,相距逾4年。其中一案被告,包括獨立歌手莊正,被裁定暴動罪成。

莊正受訪說過:「在黃大仙警署扣留近40小時,裏面很多人,起碼拘捕了60至70人,不論年紀和膚色都有。有些年紀很小,只有十幾歲,也有人受傷。被捕那刻的畫面,仍然記得很清楚,一世也不會忘記。」

「中槍青年」進展

另一個在香港社會受關注的案件,包括在2019年11月11日,遭一名交通警員在西灣河以實彈槍傷的學生周柏均,外界也稱他為「熊仔餅」。案發時他只有21歲,與另一名19歲男學生被控阻差辦公、企圖搶劫等3罪全被裁定罪成,判囚6年。

辯方求情指出,周柏均因槍傷而接受手術切除部分肝葉和腎臟,亦因傷及脊椎而不能久站,同時引發腸黏連後遺症,事發逾3年不時因肚痛進出醫院,若未能及時治理或會有生命危險。但法官反駁,認為情況不嚴重,辯方有誇張失實和誤導法庭。

法官亦拒絕納被告傷勢比警員嚴重為求情理由,更指周柏均受槍傷和同案另一青年患上創傷後遺症,都是「咎由自取」。法官指,當時警員遭被告等人「前後夾擊」,不論周柏均的動作是「撥槍」還是「搶槍」,警員當時無法保護自己,開槍完全合理。法官認為案發期間,社會氣氛對警員抱有不滿,二人可挑起在場人士的情緒,令現場環境急速惡化,並指二人毫無悔意,沒有任何減刑理由。兩人已就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訴。

至於2019年10月1日在荃灣中槍的中五男生曾志健,事後被控暴動及兩項襲警罪,2020年底開始失聯,缺席聆訊。直至差不多兩年後,2022年7月他連同另外三人,在西貢黃石碼頭準備潛逃到台灣時被捕。警方披露四人不見天日的生活,指四人曾被慫恿向美國領事館尋求庇護被拒後,被安排匿藏在荃灣工廈逾年足不出戶,轉移地點時再被放入封口貨箱內,並且不會獲告知目的地。

警方指出,四人不斷被苛索繳付偷渡費,一共支付40多萬元,但最終未成事。2022年初的情況更為惡劣,窩藏地點開始沒有交租,也沒有安排食物給他們,這四人唯有用僅餘存款買乾糧充飢,直至被警方拘捕為止。被捕一刻,四人頭髮披肩、身體消瘦、十分憔悴。這四名只有16歲至23歲的青年,這兩年經歷著非人的生活。

審訊披露人禍

值得一提的是,從法庭審訊中,也披露了香港警方在執法過程的失誤,以至衍生的人道災難。

其中一宗涉及2019年11月12日「大三罷(罷工、罷課和罷市)」,即4名男學生被指投擲鐵枝等雜物,到鐵路堵塞交通的審訊中,辯方披露警員曾大力地踢門、大聲呼喝並恐嚇被告,揚言「如果你喺80年代,一早俾人打X死咗(如果你身在80年代,早就讓我們打死了。)」該名警員亦違反程序,沒有在警誡下向被告詢問案件詳情。

法官亦質疑另一名警員,故意違反查問疑犯守則,在被告父母不在場下,為未年滿16歲的被告補錄口供,並發出被羈留人士通知書,如果被告母親非及時趕到警署,可能被告已被要求簽署確定內容。最終4人無罪釋放。

另一宗涉及油麻地「營救理大」案件,消防處高級消防隊長作供,目睹2019年11月18日當晚油麻地港鐵站出口外發生「人疊人」事故,涉及30多人,疊了1.7米高的人堆,有同事「抆緊人(把人拔出來)」。他上前支援,將人堆一層一層放到安全的地方,當時已有兩人昏迷,但在旁的警員隨即拘捕「抆出來」的人。他再向消防控制中心要求增援。

另一消防隊長事後到場,指看到被捕人士面向牆蹲下,被鎖上手扣。他向被捕人士檢查傷勢,如要移動傷者,就要先得到警員同意,當晚出動了122位救護員及42位消防員。

國安法時期

最後一章特別提及在後「反送中」時期,香港政府搜捕新聞機構、拘控傳媒高層和記者的狀況,以至《港區國安法》下,新一輪的政治犯,無孔不入橫跨各個領域的公民社會。

2021年6月,擁有26年歷史的《蘋果日報》被指涉嫌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罪,遭凍結1,800萬元,及後因員工安全及人手考慮停止運作。截至年底,共有七名《壹傳媒》高層及《蘋果日報》編採人員被捕,全部被拒保釋,未審先囚至今。

同年12月,國安處以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拘捕《立場新聞》署理總編輯及多名前高層,凍結6,100萬元資產。《立場新聞》即日停止運作,移除網站及社交媒體內容,並遣散所有員工。另一網媒《眾新聞》在幾日後宣佈停運,指執法界線難以清楚掌握,已不能夠在一個安全情況下繼續工作。

2022年4月,資深傳媒人區家麟被警方國安處,以涉嫌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上門搜屋及拘捕,其後獲准保釋。

2022年5月,已停止運作的「612人道支援基金」,多名信託人被捕,包括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大律師吳靄儀、前嶺南大學文化研究系客席副教授許寶強、歌手何韻詩、前立法會議員何秀蘭,被指涉嫌「勾結外國勢力」被捕,並加控未為「612基金」社團註冊,眾人須交出旅遊證件。其後,沒有為社團註冊被裁定罪成。

2022年9月,由言語治療師總工會出版的「羊村繪本」,被裁定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成,5人判囚19個月。法官認為毋須詮釋被告有意圖煽動暴力,指散播謠言、假消息,可能是一種更有效的武器,更說繪本有煽動意圖,當中文字會在兒童腦海中產生效果。

有被告陳情提及,深知教導小朋友明辨是非的重要,明白教育不應該是威嚇和灌輸。也有人表明,三本繪本有否真誠反映香港的社會情緒、貼切記錄民間角度的歷史觀點,還是散播謠言,只有人心才能夠審判。

2022年11月,《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一案,原本聘請英國御用大狀Tim Owen抗辯,但遭香港政府一方的律政司反對,指聘用海外大狀處理國安案件,違背《國安法》立法原意,亦難以確保海外大狀離港後,不會洩露國家機密。

黎智英一方則認為,案件不涉及國家機密,英國大律師均受專業守則約束,並沒有合理基礎指控Tim Owen違反保密原則。香港的上訴庭及終審法院,先後拒絕政府一方上訴,認同黎智英可聘英國大狀抗辯。但入境處拒絕發出簽證給Tim Owen,特首李家超更提請中國當局釋法,再次重新演繹法律。

跟「反送中」運動的街頭衝突不同,如今香港面臨的,更是新聞機構、工會,被搜捕、被凍結資產的時代、出版刊物會被審查報禁、甚至法律會被重新解釋。走過台灣的白色恐怖時期,從隔岸之痛,更見基本人權、民主和自由的可貴。

 

 

 

 

 

號角

最近更新: 2023-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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