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國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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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被喻為港版「美麗島大審判」的47人初選案,是一宗涉及香港不同政治光譜和陣營的民主派人士在《國安法》實施後,被控以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的大型政治檢控案件。這些被告包括法律學者、大律師、資深立法會議員以及年輕政治新秀等,身份、年紀、政治傾向亦有所不同。這宗案件由被逮捕到現時已橫跨兩年之久,超過七成的被告未獲保釋,變相未審先囚。

案情指控這些被告舉辦及參與民主派立法會初選,藉著奪取立法會過半議席,否決財政預算案,癱瘓港府運作,並試圖力證「佔中三子」之一的法律學者戴耀廷教授,為初選的最早發起人及推動者。在首十週的審訊中,控方曾呈上偷拍的開會片段;有被告以「控方證人」身份作供,指證戴耀廷及其他抗爭派被告;控方亦採用「共謀者原則」,依賴他人言論來舉證。此外,審訊同時也披露了一些未被起訴,但涉嫌參與初選運作的其他政治人物。

源起

在香港反送中運動後期,香港警方連續多月鎮壓,逮捕了超過一萬人,香港政府頒布了嚴苛和影響市民自由的法案,包括禁止集會人士遮掩面部的《禁止蒙面規例》。此外,中共全國人大常委會更在香港《基本法》以外,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法》條文,增加了分裂國家罪、顛覆國家政權罪、恐怖主義罪和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等罪名。隨著武漢肺炎疫情爆發,香港政府以疫情之名限制公眾聚集,這些因素令街頭運動逐漸落幕。

儘管香港政府煞停《逃犯條例》,但由社會衝突引發的警察暴力和政府官員橫蠻施政等民怨始終未能消弭。因此,一些跨越不同政治光譜的民主派政治人物和社會運動者嘗試透過選舉進入制度,希望從體制內部推動改革。他們策劃了一場民主派初選,讓參選人發表觀點、辯論,並讓選民投票,以掌握民意,協調不同陣營的參選人名單,爭取超過35個立法會議席的議會多數控制權。

2020711日至12日舉行的初選中,近61萬香港市民投票。然而,初選過程中,參選人簽署的聲明、選舉論壇發表的言論、初選籌備會議被偷拍的片段、及策劃人之間的手機通訊記錄等,後來都成為香港政府呈堂的「罪證」。

人員

在這場初選中,參選人跨越了不同的政治光譜,包括一些曾經擁有立法會議席位的傳統民主黨派,如民主黨、公民黨、工黨和新民主同盟,也有一些相對激進的組織,如社民連和人民力量,以及注重本土價值、以年輕人為主導的本土派團體,如天水連線和屯門社區網絡,還有一些沒有政黨背景、在反送中運動獲得關注的政治新秀,如民間集會團隊和跟隨運動報導的記者等。

202116日,香港警方的國安處大規模逮捕了53名民主派初選參與者,包括「發起人」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前副教授戴耀廷、前立法會議員區諾軒、時任民主動力召集人趙家賢、副召集人鍾錦麟、司庫關尚義、初選三不投發起人吳政亨等人。其中,關尚義、涂謹申、鄺俊宇、李芝融、劉凱文、袁偉傑、安德里和李國麟等8人被警方先後釋放,而其餘47人則在同年228日被警方正式起訴,控以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這宗案件即被稱為「47人案」。

案情

47人初選案是香港首宗涉及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的案件。律政司司長以涉外因素和保障陪審員人身安全等為由,指示案件不設陪審團,改由三名法官審理。

控方呈交法庭的案情文檔,共有139頁、414段落,指控被告舉辦及參與初選,試圖奪取立法會過半議席,否決財政預算案,危害香港政權機關依法履行職能,實現所謂「攬炒」計劃。被告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以威脅使用武力或其他非法手段,嚴重干擾香港政權機關依法履行職能。

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和吳政亨被指為初選組織者,其餘41人為參與者,當中戴耀廷更被指為初選最早發起人及推動者。控方大量引用參與初選的被告在社交平台、選舉論壇和訪問的言論,以及在家中搜得的政綱、文宣等物品,以證明他們實行計劃的決心。被告對「光復香港」概念的認同、在歐洲議會游說「救生艇計劃」等也成為控方的「佐證」。

根據案情,戴耀廷於201912月在《蘋果日報》發表文章,提出奪取立法會過半議席、解散立法會、迫使政府回應訴求的想法,並在20201月提出初選。在3月,戴耀廷和區諾軒舉行記者會,宣揚「35+」和初選,解釋立會過半可反制中共和港府,甚至是「大殺傷力憲制武器」;吳政亨在同月發起「三投三不投」聯署;而戴耀廷在4月在《蘋果日報》發表「攬炒十步曲」,指「35+」下,立法會否決預算案,可令政府停擺。控方認為,以上言論和舉動均證明被告意在破壞立法會運作,顛覆國家政權及推翻政府。

戴耀廷及區諾軒在3月至7月期間,多次主持協調會議,與各派系討論初選的執行,包括否決財政預算案的共同目標、各區爭取的席數、協調機制等。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及鍾錦麟在6月舉行記者會,宣布初選在7月舉行。同日,梁晃維、張可森、鄒家成草擬「墨落無悔」抗爭派聲明,要求參選人承諾當選後,會否決財政預算案,迫使政府回應「五大訴求」,並獲37人簽署。

戴耀廷、區諾軒和趙家賢於20206月至7月期間主持初選論壇,該論壇由包括《蘋果日報》內多家傳媒協助製作和發放。檢控方稱,參與者明知國安法即將實施卻未有計劃退出,並一同宣揚「顛覆主張」,包括重申實行計劃的決心、標籤中共中央政府為獨裁政權、散播對中共中央和特區政府的「無根據恐懼」、提倡「攬炒」、「港獨」等將香港從中國分離出去的思想。

控方指出,參與者提倡三大戰線:第一是「國際戰線」,推動外國制裁特區政府行政長官及主要官員,煽動反對國安法立法;第二是「街頭戰線」,煽動人們製造公眾騷亂抗爭,宣揚「和勇不分」,將「示威者暴徒」稱為「前線手足」,美化非法行為;第三是「議會戰線」,決心在議會進行「肢體抗爭」,以擾亂立法會程序,阻財政預算案通過,嚴重干擾和破壞特區政權機關依法履行職能的行為。此外,控方指出,有人提出「工會戰線」,透過「濫用」舊有或新組成的工會,散播假資訊及煽動對政府仇恨,擴大影響力,在各功能組別提倡其政治主張。

初選於2020711日和12日舉行,全港共有251個票站供市民投票,包括172個區議員辦事處,共有近61萬市民參與投票。控方指出,在中聯辦在714日指控初選違反國安法後,戴耀廷、趙家賢和吳政亨繼續宣揚他們的政治主張,並且勝出初選的候選人也繼續報名參選正式的立法會選舉。部分被告之後被取消了參選資格,而當屆立法會選舉也因為新冠肺炎疫情而延遲舉行。儘管這些被告人的當選計劃沒有真正實行,但是控方指出,他們在訪問、文章和社交平台等場合仍然展示了他們的承諾和準備好實行計劃的意圖。

截至20232月,已有31名認罪被告,將於審訊後判刑。另外,16名被告不認罪,包括吳政亨、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李予信和余慧明。

審訊

​​案件在202326日開審,預計審訊需時90日,案中將有3名被告以「共犯證人」身份作供。首十周審訊有以下焦點:

焦點一:潛伏兩年 偷拍開會

控方在法庭上呈上了一段影片播放。這段影片是戴耀廷在新界西選區協調會議時的發言片段,提到部分選區達成共識,無差別否決預算案、初選落敗後不會參選等內容。然而,這段影片大部分時間都在桌面以下拍攝,鏡頭晃動,偶爾才會拍到戴耀廷的面貌。控方未有說明片段來源。

有報導指出,這段影片是由前民建聯議員助理陳鑫拍攝,透過參加戴耀廷發起、無背景門檻審查的「風雲計劃」,進入泛民主派圈子,潛伏在戴耀廷身邊超過兩年。近月陳鑫銷聲匿跡,疑似成為警方保護的證人。

焦點二:控方證人指證戴耀廷

區諾軒和趙家賢在案件開審後成為控方證人,協助控方檢控民主派被告。區諾軒在庭上供述,在20219月被捕半年後,即開審一年半前,已經協助警方調查。

區諾軒在供詞中提到,戴耀廷最早於20201月的一個晚宴上提出初選計劃,並認為若民主派能佔立法會議席逾半,將會是一個大殺傷力的憲制武器。在往後的各區協調會議中,戴耀廷提出加入「積極運用《基本法》權力,否決財政預算案」的字句。而區諾軒指出,戴耀廷稱「積極運用」字眼是為了讓政黨保留不否決的空間,而非與會者的共識。

區諾軒稱自己主要負責聯絡溝通和論壇等工作,而戴耀廷負責論述和組織工作。區諾軒還表示,初選的初衷不應是綑綁否決預算案的立場,但戴耀廷發布了多篇「攬炒」的文章,使他認為初選的性質已經有所變化。他還形容戴耀廷的「攬炒十步曲」想法瘋狂,聲言「我哋係生活喺一國兩制下嘅香港,你發表一篇文章,挑動咗國家嘅情緒,我認為係過份咗喇。」

他又說,不想此事在香港發生,形容「呢個真係狂想」。他指出,初選的整體記者會到文件都沒有清晰地表達一次要政府停擺的意圖,文件和新聞稿也沒有提到要特首林鄭月娥下台。他解釋,香港奉行「行政主導」,立法會權力有限,民主派即使做到立會過半仍會受到限制,即使立法會否決預算案,解散立會的權力乃在特首手中。

另一位證人趙家賢則形容戴耀廷為「大學者、大文豪、大思想家」,指戴耀廷在媒體撰文,評論及倡議政局發展,希望將民主派在區議會勝選的民意、民氣,延續至立法會選舉。但他認為,戴撰寫的「攬炒十步曲」文章是「煽動性、預言家」,在協調會議未達共識期間發表該文,明言「我睇到呢啲字眼,我係好火滾嘅」,斥「好似係民主派全港唯一領導人」。

他指出,初選的初衷並非用「攬炒」字眼迫使中共、特區政府讓步,如自己與職員「有仔細睇返清楚戴耀廷咁多嘅文章同埋發言,咁我好深信,我同民主動力都不會同意承辦初選。」

焦點三:控方證人對其他被告的論述

在庭上作供的趙家賢多次提及他對不同派別被告的看法。他表示本土抗爭派的政治新秀在反送中運動中帶來的效應下當選區議員,但「口號式政治表態居多」,忽視議會傳統,阻攔建制派社區活動的撥款,而由於本土抗爭派在個別區議會的人數較傳統民主派政黨多,後者只能順應形勢行事。

他認為本土抗爭派漠視中共中央政府的信息,指出「墨落無悔」聲明的發起人張可森、鄒家成和梁晃維手段極端。關於抗爭派記者會中討論的否決財政預算案以及在議會進行「攬炒」等事項,趙家賢在庭上作供指出,這些舉動「絕對不合符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別行政區」、「絕對違反國家安全法」、「整件事情完全失控」。

焦點四:「共謀者」與案外人

在此次庭審中,控方使用了「共謀者原則」,即基於他人言論或行動作指控被告的證據。例如涉及九龍東選區初選的被告施德來不承認有罪,而其他被告則都承認有罪,控方透過播放該區的初選論壇片段並使用其他與會者的發言來坐實施德來的罪名。

不過,法官亦提出有關法律爭議有待解決,例如「共謀者原則」是否可以適用於《國家安全法》生效之前的行為,以及是否可以適用於初選中未能當選的被告。

此外,在庭審過程中,還有其他與初選相關但未被起訴的人士浮出水面。例如,控方指出觀塘區議會前主席蔡澤鴻曾參與九龍東區的初選協調會議,是本案的共謀者之一,但蔡澤鴻未被捕或起訴。而控方證人趙家賢也證實蔡澤鴻曾協助會議的行政工作,是「一位好心幫手的大義工」,但並不認為他是組織者。

此外,區諾軒在作供時提到,在戴耀廷提出初選的想法的飯局上,其他民主派政治人物如李永達、李卓人和黃浩銘也在場。趙家賢則提到,著名傳媒人蕭若元曾贊助選民登記活動,前油尖旺區議員李傲然也曾參與協調會議。

結語

一場由民間和在野政治團體發起的選舉協調投票,獲得了61萬名市民的支持。民主派初選成功舉行,但勝出者將要參加的2020年的立法會選舉被腰斬,香港政府以疫情為由將選舉延後了一年舉行。期間,中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委會大幅修改了香港的選舉制度,從特首選舉委員會到立法會議席產生辦法通通被重新改寫。

在新的立法會選舉制度中,一人一票的地區直選的議席由35席削減至20席;由區議會議員競選的區議會(第二)界別5個議席全數被裁走;功能界別仍有30席,但界別被改寫,並新增了人大政協及全國性團體等光譜親中的界別;另外還大幅增加了由建制派壟斷的40席選舉委員會。直選議席比例創回歸後新低,參選人的提名門檻也有所提高,更需面臨政府的政治篩選。

在修改選舉制度期間,初選組織者及參與者被國安處搜捕,眾人提出獲得立法會過半數議席的計劃從未實現,也從此不可能實現。現在,他們正就這種過去未發生、將來不可能的事情面臨著審判。而香港的執法機構、檢控部門及法庭,在中共的指示下,為悍衛中共對權力的掌控而起舞,參與到打壓異見者的政治鬥爭中。

根據《國安法》第22條顛覆國家政權罪,被認為是「首要分子」的人可能會被判處無期徒刑,被認為是「積極參加者」的人最高判囚10年,而被認為是「其他參加者」的人最高判囚3年。

民主派初選參加者名單

香港島區:袁嘉蔚(區議員、南區萬事屋)、梁晃維(區議員、無黨籍)、鄭達鴻(區議員、公民黨)、徐子見(區議員、柴灣起動)、楊雪盈(區議員、灣仔起步)、彭卓棋(區議員、南區民生關注組)

九龍西區:岑子杰(區議員、社民連)、毛孟靜(立法會議員、香港本土)、何啟明(區議員、民協)、馮達浚(網媒創辦人、半島連線)、劉偉聰(大律師/區議員、無黨籍)、黃碧雲(立法會議員、民主黨)、劉澤鋒(學聯)、*安德里(社工、無黨籍)

九龍東區:黃之鋒(香港眾志)、譚文豪(立法會議員、公民黨)、李嘉達(區議員、公民自主力量)、譚得志(人民力量)、胡志偉(立法會議員、民主黨)、施德來(區議員、民協)

新界西區:朱凱廸(立法會議員、朱凱廸新西團隊)、張可森(區議員、屯門社區網絡)、黃子悅 (學民思潮)、伍健偉(區議員、天水連線)、尹兆堅(立法會議員、民主黨)、郭家麒(醫生、立法會議員、公民黨)、吳敏兒(職工盟、工黨)、譚凱邦(區議員、新民主同盟)

新界東區:何桂藍(記者、無黨籍)、劉頴匡(民間集會團隊、沙田社區網絡)、楊岳橋(立法會議員、公民黨)、陳志全(立法會議員、人民力量)、鄒家成(無黨籍)、林卓廷(立法會議員、民主黨)、范國威(立法會議員、新民主同盟)、呂智恆(社工、北區連線)、梁國雄(立法會議員、社民連)、林景楠(商人、無黨籍)、柯耀林(區議員、區政聯盟)、*李芝融(嚴重弱智人士家長協會主席、無黨籍)

區議會(第二)界別:*鄺俊宇(立法會議員、民主黨)、岑敖暉(區議員、朱凱廸新西團隊)、王百羽(區議員、天水圍民生關注平台)、*涂謹申(立法會議員、民主黨)、李予信(區議員、公民黨)

衛生服務界:余慧明(醫管局員工陣線、無黨籍)、*劉凱文(香港專職醫療人員及護士協會、無黨籍)、*李國麟(立法會議員、專業議政)、*袁偉傑(仁安醫院護士學校校長、無黨籍)

*並非47人案被告

號角

最近更新: 2023-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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