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政法制
編按:郭冠英的文章在台灣引起極大爭論,有學者以言論自由為其辯護,然而言論自由是否應該包括在仇視性的言論呢?言論自由的尺度究竟為何?雖然政府提出推動「族群平等法」,但這是處理此類言論最好的選擇嗎?為此本智庫特別推出專題,提供不同國家的經驗,以及從法律面來看「族群平等法」需注意的問題,本專題共有三篇文章,分別是段正明律師從德國經驗來看郭冠英事件、廖元豪助理教授則從法律面出發,討論「族群平等法」立法需考量的問題、李濠仲則提供挪威處理種族問題的案例。希望透過這三篇文章提供大家一個更冷靜的思考方向

德國經驗談郭冠英事件的言論自由  (段正明)

仇恨言論管制、族群平等法、反歧視法 —爭議與回應   (廖元豪)

法律能掩蓋族群分歧嗎?──挪威的經驗   (李濠仲)
最近更新: 2009-04-17
回上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