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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佈:2012-08-01
偵辦藍綠,心態大不同
偵查組在偵辦扁案期間,動用之人力、物力等資源,可說是傾全國之力。例如越方如檢察官虛藉觀光,實則在日本私會辜仲諒,整整在日本待兩天,往返四次前往遭通緝且逃亡兩年的辜仲諒住所會談。雖然美其名是為策動辜仲諒返台協助偵辦扁案,但試問,檢察官能否私下與被告會面接觸嗎?
甚者,在辜仲諒返台開庭後,也承認為了返台後不被羈押,才會做不實陳報,改依特偵組意見,稱紅火獲利三億元多數用於沖銷先前送進扁家的現金缺口,餘款供扁家日後再度索討之用。金改案開庭亦後證明特偵組的確先行和辜仲諒達成某種協議,進而做不實指控陳前總統。這樣的偵查手法、充滿誘導犯罪的空間,無怪乎司法信任度在人民心中總是敬陪末座!
當然,筆者並不希望檢調等偵查機關淪為「國王打手」,為起訴而起訴。但是反觀林益世案,案情似乎在林益世一肩擔起後就陷入膠著,而且被約談的人員就是在林益世周遭打轉。職司犯罪偵查的檢調,消極的不擴大約談(例如林益世父親尚未約談),而根據錄音檔,林益世老婆彭愛佳女士亦在收賄現場,是否其為共犯;以及林益世母親沈若蘭更是測謊未過,顯見本案檢察官可以著力點仍多,考慮分案另外偵查、起訴相關共犯,用辦扁案的積極態度來追緝林案,相信林案要露出曙光並不困難。
色彩辦案、不符比例原則
偵辦高度政治性的司法案件,檢調機關的舉動必須更加仔細、精準,不能有絲毫差別待遇。在7月31日嘉義地檢署、高雄地檢署、調查局北機、中機、南機組等調查員全數而出,大規模搜索嘉義縣政府、約談縣府主管等約60人。史無前例的動用嘉義地檢署、高雄地檢署共26位檢座;調查員之人數更是高達400人,同步搜索51處所。
反觀林益世案,已有錄音光碟、證人指證其明確收賄金額高達6300萬元。但是不見如辦嘉義縣府乙案積極,同步約談所有關係人到案,至今也不見檢調前往行政院辦公室進行搜索、扣押相關證物;甚者現任副總統吳敦義(時任行政院長)亦不因無刑事豁免權而遭約談。龜速辦案,讓相關人等仍在外消遙、證據流竄,有時間勾串、湮滅證據。司法面對綠營是用大砲拼命轟炸抹殺,對上藍營則是開小槍避免錯殺。犯罪偵查首要就是掌握時間,但林案隨著時間的流逝、證據亦恐遭湮滅。可惜檢調選了嘉義縣政府「七年」前舊案重炒,在無掌握不法款項、嫌疑人的情況下,就發動向嘉義縣政府是鋪天蓋地搜索、扣留多箱物品;且同步約談嘉義縣長、立委及所有官員高達60人。檢調機關不符比例原則的辦案手段,永遠難讓司法與政治乾淨切割。
作者蔡易餘為民進黨中執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