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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佈:2014-10-31
第一,對於議題的反應:如我部落,輿論敏感度相對的低,例如當鄰部落為縣府觀光政策安插廣西少數民族表演團於祭典中演出,所引發部落青年反彈的事件。媒體以及網路輿論已議論紛紛,我部落對與事件的反應仍需等主流媒體報導後才漸得資訊,即便太巴塱在前一月,已因媒體報導觀光局年度政策「部落觀光元年」,被定為上海踩線團必經旅遊亮點,雖同質議題的再度發酵,甚事件發生地在緊鄰不足兩公里馬太鞍,對於輿論效應的反應幾是無感。
若不是將資訊上達全國性媒體,倘無資訊從外部回饋,恐怕部落對事件的實際感受依舊薄弱,這種無感的複雜脈絡難一時梳理;除了資訊的掌握程度,以及難解的一大堆的經濟利益,長期的殖民手段,行政區化的公職、代議士,取代傳統組織也是其一之惡,既規訓著思想也控制組織。
第二,行政體系與公職掌握的傳統組織:這種國家行政體系在地方取得權威的合法性,直接介入傳統組織的決策模式,以舊有組織那種緊密相互依存的政治關係,反是更加深殖民威權的深化。
部落裡頭「擁權者」優位於耆老、階級、信仰政治,都站在資訊的詮釋端,擁權者不但擁有:資訊、傳播技術、人際、地方階級(傳統、國家系統),另加上「擁護者」迫於部落關係必須存在的目的,謂此建立部落最強勢的言論與決策的系統。更恍若此刻擁護者,處在勞力底層、公職系統、家系時,與擁權者交錯複雜的資源分配和利益關係,更難以根除。
這種資訊的落差,不僅因為接收媒體的少數;而是資訊再透過公職這種政策推行的媒介,的轉譯下,讓族人多數處在非自由公平之下接收資訊。
例在輿論提出「大政奉還,公職退出」的訴求時,部落也有一部份聲音,認為公職在祭典運作裡頭有必須功能。而絕大部分以為,籌募資金與公部門溝通,公職是部落所謂工作分配下重要一環,即使審視公職介入可能造成的負面影響,仍是以為「利大於弊」,就算黨國的代議士、公職,藉由掌握傳統組織的威望和話語權,遂行不利族群的政策,擁護者仍因為他有能運籌祭典金費、組織人力,就認為行政系統進入傳統組織的理所當然;忽視公職系統在政策、開發所能的範疇,遠遠超越部落的理解。
第三,資訊落差與族群媒體失能:另近年來雖原鄉資訊落差漸有拉近趨勢,但相對一般大眾貧乏於使用一日數變的媒體平台,原住民閱聽族群所能接收到的媒體資訊,就現況來說仍就非常匱乏,況且能夠較深入報導原住民議題的媒體,多偏屬於公民媒體和區隔較窄的小眾媒體,而原住民閱聽者接收資訊的方式還遷就市佔率高的主流媒體為主,主流媒體對原民議題的報導篇幅自然零散難有全貌,或是直接忽視。故族群媒體為原住民族媒體近用權利發展之責任重大,真相卻是族群媒體(原民台)只為原民社會的「僅有、僅剩」了,如此影響之極,開台至今原住民族電視台多次易主,直至公視基金會移交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包含政治干預歷年屢爆發爭議。始因從組織運作的制度建立到問責機制,無一能滿足原民社會對它的期待,如此原民台彆扭的談「獨立性」是空有軀殼而無實際權能,此篇不多作「獨立性」的敘述。
從制度面談到族群媒體從業人員的媒體倫理與價值內涵,經過主流學理的訓練後的從業人員,加上不齊的媒體價值片面複製,這種吊詭的職業原則,亦無法就族群本位去理解族群需求,再而建立自身的公共性?媒體的公共性無法回頭從族群處境的原點來觀看,那所謂的公共與平衡也就成為「利他思維的資訊」;此刻在面對主流族群的競爭現實時,起頭就失去了文化抵抗的可能;既無法讓主流大眾深入的理解原住民族的文化與處境,反而窄化族群媒體在於社會、政治、經濟上興振原住民族可能的功能。
第四,覺醒從語言文化開始,國家背道而馳:數年來原權運動在語言和文化復振上,多還僅著重在教育系統裏的競爭,而台灣教育讓原住民族語言排除於常態教育系統外,在現有的政策下也沒有給與生存的機會。雖世界各國原住民族在面對國家時皆有相同遭遇,但文化的韌性讓他們自己找得出路,除了在教育系統裡和實體空間爭取,電腦科技的普及,讓電腦上使用了哪種語言,亦代表著哪一種語言將被大量應用流通。我們清楚語言不論哪種使用的模式,要使其生存必須要有夠自由的使用場域,多元開放的教育學習環境,而國外原住民族復權的過程早早就著力在相對自由的網路空間上,同時也發展書寫和其他原住民語化的科技工具,這都讓原住民族的科技近用以及文化復振更前進一步。
但以台灣現狀,尤其書寫工具非國家的語言政策,同時在制度法律教育面仍舊有很長的路要走,原民會所推行政策也是就杯水車薪了,從學習到使用完全放棄語言空間的擴張,反使語言使用的空間限縮再家戶使用(更窄縮至僅於部落家戶),無能怠惰到認為這就是語言政策推展的可能極致,也就因為如此民間與權利組織開始緩步發展原住民語科技工具。
屬於少數語言的原住民族語,大型的軟體公司在經濟上的考量上,對這部份的支援無法產生誘因,民間開發活動是在幾乎完全都沒有資源的情況下展開。但這是語言文化復振絕對重要的發展平台,打造語言文字工具是世界所有原住民族一次機會的「解放語言的革命」,對於原權進行的文化抵抗是絕對必要。
第五,原運的起始點跟著遷徙已是散佈各地:1980年代初,原住民族權利運動風起雲湧,原運從城市菁英轉移到根植部落,挖掘部落地方更貼近部落、族人的權利,至今隨著人口流動到城市散佈、均化,和族群意識與知識的普及,再探挖原住民權利的未來,已非菁英倡議、部落領導這般簡化,從菁英、部落在地、集體權、個人侵害,延伸出的新興權利。原住民侵權的發生;原住民族權利的爭取,未來會存在在每個個體,構成集體的每一個人,每一個地方。
作者為馬太攻守聯盟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