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安全
何謂遊民呢?簡單來說凡是民眾有露宿街頭或公共場所的行為,就可以稱之為遊民了。但若依法令來規範的話,以臺北市而言,依據臺北市遊民輔導辦法第二條所定義的則為:

一、於街頭或公共場所棲宿、行乞者。
二、疑似罹患精神疾病、身心障礙而遊蕩無人照顧者。


      然而人民為何會變成遊民呢?就臺灣的遊民來看,推究其原因是非常複雜廣泛的,包括產業結構、住宅政策、社福制度以致於個人因素等等,然而遊民人數的增加,不是急劇的暴增,而是逐漸累積的。不像日本因為有1990年的泡沫經濟衝擊,造成大量遊民產生(尤其是從事建築的臨時工);或是韓國在1997年所遇到的金融風暴,產生的龐大失業潮進而讓遊民人數短期激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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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阪遊民排隊等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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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京遊民排隊等餐點)
 

      所以整體來說,臺灣的遊民數量是以逐漸成長又緩慢減少的方式(死亡、安置、取得社會福利或再就業等等)在累積中。

   
      而在臺灣,遊民的人數又以臺北市最多,這也與世界各國相仿,凡是都會型的城市裡,就會有遊民的聚集。而臺北市的遊民,究竟有多少?還有他們爲什麼會成為遊民?又是如何在這都市叢林裏,艱困的生存呢?這就要從臺北城的發展說起了。

   
      一府二鹿三艋舺,就說明了臺灣早年發展的過程,而在臺北,萬華又是最早開發的,所以相對也吸引了產業與人潮,而早年的一些找臨工的羅漢腳,和生活困難的行乞者,也就跟著往萬華討生活了,也因為如此,在日據時代所成立的愛愛院,成為臺灣第一個照顧乞討者與遊民的庇護所。

  
      過去萬華是遊民聚集最多的地方,然而隨著臺北都市化的成熟;加上交通樞紐的臺北火車站及其周圍的公車、捷運等公共設施陸續完成後,中正區已成為目前臺北市遊民聚集最多的區域。根據筆者多年來服務中正區遊民的經驗,加上鐵路警察局的統計,中正區的遊民數量約380位左右,其中尤以臺北火車站和周圍的公車站、商店街及公園最為密集,約有350位上下。而萬華區現在則以龍山寺前的公園和周圍商店街為最多,過去統計約有170位,但若含其他零散的聚集人數,萬華則約有近200位,在臺北市除了中正與萬華區為遊民人數最多外,另外大同區和中山區,也有為數不少的遊民數量,粗估各約有近百位左右的人數,其他區域則都只有零星的遊民聚集,數量上而言各區平均約在十數位而已。

   
      總的來說,臺北市的遊民數量大約在八百至一千人之間,然而事實上遊民的統計,是無法完全正確的,所以只能靠持續的長期追蹤和大約的估算。

    
      值得一提的是,龍山寺前的公園廣場,因為遊民聚集的問題一直被社區居民所詬病,但事實上,在公園長期使用的,還有當地的居民(有些是獨居老人、低收入戶、身障的朋友等等)所形成的一個特殊的生活型態,像是跳蚤市場、路邊攤、六合彩簽賭、下象棋、聊天和休憩等長時間的公園聚集,也是其他公園所看不到的居民生活方式,所以一味的說都是遊民在霸佔公園、影響市容,確實也太過於汙名化了。

  
      遊民過去的背景?因為遊民的平均年齡約在五十五歲左右,也就是說他們大部分是中高年齡又低學歷,甚至是沒有一技之長的人,而所謂的沒有一技之長,並不是說他們什麼都不會,而是這跟臺灣的產業結構的快速改變有關。過去台灣有許多的成衣業、加工業跟塑膠業等等,他們需要的只是簡單的技術員而已,後來因為台灣勞工薪資上漲,很多公司不是往大陸或東南亞遷移;不然就是用機器取代人力,而淘汰了他們。

  
      而萬華區與大同區,則是過去擁有繁榮的光景,現在屬於較老舊的社區。那裡也有著過去遊民工作過的歷史,例如大同區有名的打鐵街,就是很多車床、沖床工場聚集的地方。萬華區過去印刷廠四處林立,但是隨著電腦化加上市場的需求轉變,這些行業也都逐漸沒落或是遷移了。所以有些遊民朋友過去的工作經驗,也都接觸過這些類型的行業,甚至還因此受到過職業傷害。

  
      除此之外,大同區的臺北橋下還有過去的龍山寺旁,都是臺北很有名的臨時工市場,而一些經歷過建築板模經驗的遊民朋友,也曾為臺北的建設,付出過心力與歲月。

  
      而在產業轉型或是轉移的過程中,其實並沒有很多人因此受到衝擊,而大量流落街頭。失業---是人民變成遊民的一個重大衝擊;但是最終造成流浪的原因,則涵蓋太廣。筆者工作的經驗下來,最常聽到遊民朋友在反省自己時,常會脫口說出兩句台語的俚語。一句是:「賺溜溜、甲溜溜」;另一句則是:「少時不會想、吃老不像樣」。   

  
      點出流浪的原因,並不是要責怪遊民朋友,而是希望政府與社會在了解遊民後,可以提供另一些出路和資源,來讓他們有再站起來的機會和勇氣,甚至最終可以得到照顧。因為沒有人會想要終其一生四海為家;但如果能以四海一家的心,去看待他們,給予包容的空間,相信遊民終究會變成居民、會變成市民,因為他們畢竟也是我們的國民。

   
      遊民朋友如何在流浪的日子裡度日過活呢?其實遊民謀生的方式有很多,但都因為他們受限於自己的先天與後天的條件,所以無法順利返回主流的就業市場,像是一些身心的障礙;或是因為職業的傷害,以及不幸得到中高齡的慢性疾病纏身等所造成。還有一些則是因為在外流浪時,受到現金的利誘而做了不法的事情,輕則戶頭被列為警示帳戶,遭法院凍結無法使用,而影響就業;重則觸法入監服刑,還背了前科,就業之路就更是遙遙無期。

   
      所以很多遊民朋友,多半是找一些不用證件還可以現領的臨時工作來做,像是廟宇節慶的遶境活動,稱之為出「紅陣頭」(臺語又叫紅坑);或是喪葬儀式的活動,稱之為出「黑陣頭」(臺語又叫黑坑),這些陣頭活動,除了讓遊民朋友可以賺到微薄的費用和免費的衣物、餐點外。重要的是,可以讓他們暫時走出陰霾,去感受到社區熱鬧的氣氛。廟宇在台灣,對遊民朋友而言,是一個很重要的資源,除了有出陣頭賺錢的機會外;廟宇的供餐、香客的濟助,甚至廟方的同情而給予住所或擔任常住的廟公等,也都時有所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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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民朋友出紅陣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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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民朋友出黑陣頭)

      出陣頭之外,另一個比較固定,也滿多遊民朋友會做的工作,就是---舉牌,所謂的「舉牌」,就是在路口常可見到有人舉著賣房子的廣告,尤其是星期五、六、日時,很多遊民朋友就會跑去派報公司,等著分派到定點去舉牌賺生活費用。

   
      除此之外,有時一些臨時需要大量人力去做場地的清潔打掃,或是建地的清理時,甚至活動造勢等等,也會有人專門到火車站等地來找遊民朋友前去賺錢。

   
      不管是上述的各類工作,其實待遇都不太高,工作機會不多也不固定,所以光顧飽三餐就很不容易了,根本無法妄想去租屋生活,尤其是住在臺北市。

   
      所以有些遊民朋友受不了現金的利誘,加上對於資訊的不熟、法律的不清楚情況下,被不法份子拿去做人頭報稅、開公司、賣帳戶、辦手機、娶外籍配偶等等,甚至被賣器官還有被帶去國外,弄成意外身亡,詐領保險費的慘劇,也都發生過。

    
      以臺北市而言,目前是台灣遊民最多的城市,所以相關福利措施和民間團體也比較多元,由於中央在社會救助法中規定,遊民是地方政府自己的責任,所以在各縣市政府、各自為政的處理方式下,也發展出各自城市的服務特性。

  
      在臺北市,目前服務遊民的方式,簡單分為三種方式:一是安置、再來是就業和社區生活照顧等三部份。

   
      一、安置:目前臺北市有公立的臺北市遊民收容所以及委外經營的天主教聖母聖心會平安居,提供安置照顧外,也和一些在北市服務遊民的民間團體以及旅館業者合作,提供場地供遊民朋友就近暫時住宿等等。

   
      二、就業:臺北市政府勞工局有一專門協助遊民朋友就業的部門,除了提供就業資訊外,也給予衣物和短期的就業輔導金還有持續就業的追蹤輔導協助。

   
      三、社區生活照顧:是針對暫時無法就業,也無意接受機構安置的遊民朋友,在社區生活時所給予的輔導照顧。目前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在萬華成立一遊民專責小組,除了提供免費盥洗、衣物、避寒物資、短期派工、緊急避寒協助外,還有社工員做個案的諮商輔導,以及醫療等服務,讓遊民朋友暫時在外流浪時,也可以得到基本的生存照護。

    
      然而這只是地方政府自行訂製的服務方案,所以各縣市也沒有一定完整的服務流程和資源,有些縣市政府因為遊民數量不多,所以只有提供遊民當發生重大事故後,變成無法自理時的安置照顧而已,至於遊民平時的生活,就只能靠民間團體,提供的餐點照顧來過活了。縣市的不同調,衝擊最大的就是社福資源的身份取得,因為目前戶籍地址是必要的重要條件,所以在跨縣市的協調與溝通時,就容易出現認知上的落差,而造成遊民取得社福資源的困難。

   
      如果中央可以統一訂製遊民輔導辦法,然後由各縣市依實際現況辦理,屆時地方政府的跨縣市溝通,也有一致的遵從規範。

   
      以日本為例,2000年開始制定了遊民自立支援法案,經過幾次修訂後,再由地方政府依法辦理,像是對於遊民的定義、相關資源的使用等等,由中央發布交由地方政府執行,至少讓地方政府有了一個依據的法令和討論的焦點。而日本的遊民問題也是非常嚴重,也因為如此,就有許多服務遊民的團體出現。

   
      他們除了服務遊民外,也出版許多刊物、辦座談會、攝影展等等方式,來介紹遊民的問題。讓社會、讓民眾可以多了解他們的狀況,並且還成立遊民的足球隊與小劇團等表演團體,透過參加國際的遊民組織活動,擴大遊民議題的交流與討論,當然也有些社運團體,會以抗議的方式捍衛遊民在公共場所的居住權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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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阪,社運團體號召遊民去遊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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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本發行的多種遊民刊物)

 

      在日本的服務經驗中,自己覺得比較有可以參考的,是一種提供遊民準備就業;或是開始就業時的中長期的住宿方式,日本政府提供經費,由服務遊民的民間團體與社區的房東租屋,做內部的裝潢整理後,再以低價甚至免費的方式提供給遊民住,因為房間數量少,而且原本該住所,長期以來就是社區居民所熟知的租屋住宅,加上沒有明顯招牌和大量遊民進住,所以比較不會引起居民反彈。

   
      以下是2008年,筆者去東京所參觀的一間兩層樓住所,那時才剛完工,而且第二天就開始供遊民進住,裡面總共可以住16位男性遊民(由東京的服務遊民團體提出個案申請),住宿期間完全免費,讓遊民在準備工作或是開始工作時,可以得到一個像家的住所,安心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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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於東京的一間遊民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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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內部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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廚房的一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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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間的格局

      筆者覺得,因為目前在臺灣,遊民普遍遭居民排斥、社區反彈,所以要額外增建遊民的庇護住所,是很有難度的。而且集體通鋪式的安置管理,會讓有行動工作能力的遊民,覺得沒隱私且無自由,而不願意前往居住。但若是選在偏遠地區提供住所,對於遊民朋友要就近找工作,或是因此要遠離熟悉的區域,都會造成阻礙,而不願意進住,所以也許可以用此方式,在臺北市化整為零的提供服務。   

   
      舉例而言,在臺北市,尤其是大同區和萬華區,有許多便宜的老舊房舍,長年以來就是以租屋為業,許多領有社福補助的老殘者;以及收入不高的打工族,都是他們固定的客源,它們之所以便宜,是因為這些房舍大都老舊,加上地點在複雜的巷弄裡,而且房間狹小簡陋所致。

   
      如果由政府出資,交由服務遊民的社福團體與房東簽約,長期租下後做簡單的裝潢整理,再以中短期的輔導方式,讓遊民朋友居住。一來該住所原本就是出租使用,居民不至於反彈,加上入住人數不多也就沒有聚集的疑慮,而且有房東與社福團體可以就近關懷照護,讓遊民朋友可以立即的離開流浪的環境,也能為將來工作或取得社福資源前,有一個安心的棲身之所。

   
      遊民大多而言,是中高齡居多,要他們透過就業之後,可以擁有一個房子,打造一個家,事實上是有相當難度的。畢竟他們能做的工作,普遍都屬於低薪資的類型,反倒是利用他們在此居住的時間,可以透過工作,維持安全穩定的生活,重建自己的自信心與自尊心外;也可以趁機慢慢的處理,遊民朋友之前面臨的法律或是家人的狀況。等到年紀滿65歲或是符合低收入戶申請後,即可順利申請成功,為日後的照護與安置做好準備,反而比較符合現實。


      而年輕的遊民朋友,可以透過這樣短期的免費居住;或是低價租住的輔導方式,得到經濟上的喘息,等到自己工作穩定或是有累積到一定積蓄後,就必須離開,然後到其他地方自行租屋獨自生活了。

    
      提供服務遊民的方法與資源,當然是希望人民能夠有機會不要再露宿街頭,但是事實上,流浪的狀況確實是無法完全解決,民眾也都必須認知到,遊民在都會城市裡,是一定會有的,而且未來造成遊民的原因,也會越來越多元與複雜。所以在服務遊民時,也要教育市民,讓他們知道遊民的事實存在都市的狀況。 


      當然,政府除了在人民流浪的時候提供協助外,更應該在人民要開始生活甚至生存出現困難時,給予協助。畢竟遊民是人民經過許多原因與挫折後的結果,而這些原因和結果,很多必須是由中央來面對和解決的。

    
      像是就業政策,目前國內派遣制度與臨時約聘工作,越來越普遍的佔據了勞動市場,勞工朋友面臨著低薪資又沒保障的工作,加上許多身心狀況不若以往的中高年齡和身心障礙者,在現今的就業職場裡,是更不容易找到能夠糊口的工作,這些狀況都會是衝擊到人民變成遊民的危機。

    
      而社福資源的給與標準,是否真的能符合現在的生活消費水準?還有現行的社福、醫療網絡,是否能更周全的照護到弱勢族群?像是精障病友們,在流落街頭時,該如何有效又妥善的照顧與協助,還有遊民朋友在面臨醫療與健保時,其實各縣市政府,也沒有一個統一的處理流程。

    
      房價,更是多數人民心中的痛,在臺北市,每天有數百萬的工作人口湧進市區打拼,但是卻無法在可見的未來,夢想在臺北市購屋成家。因為大部分人的薪資與積蓄,是永遠追不上臺北市隨時三級跳飆漲的地價。抑制房價,是政府刻不容緩要馬上而且持續去做的事情,否則貧富的差距越來越大、貧富的生活空間也就會越來越極端,未來在臺北市,難保出現的不會只是貧困聚集的「貧民窟」;而是平民大眾看到臺北的房子,因為都買不起而哭泣的「平民哭」了。臺北市也將出現的,不會是保護居民生活的「護城河」;而是切割居民貧富的「富城河」了。

      上述的種種,只是希望中央單位別再把遊民問題當成地方政府的責任,該用更積極的態度,去面對台灣目前中小企業和龐大的勞工朋友生活的困境,並能做有效率的解決,否則人民通往遊民的流浪之路,將會越來越多、也越來越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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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過世遊民---泊仔的作品)


作者楊運生為大阪市立大學 Urban Research Plaza 台北辦事處 Taipei Homeless Assistance Network負責人
(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本智庫立場)
最近更新: 2011-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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