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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佈:2017-08-07
街頭長者的故事
不知何時開始,不少推著「戰車」的長者在香港的大街小巷執賣每公斤可6角回收的紙皮、或是將數個盛菜大發泡膠箱扎成一堆以賣得5元,又或是執賣兩個鋁罐以賣得1角,還有多了不少長者由早到晚從事街道清潔員的工作。與這班晚年仍辛勞工作的長者閒談,他們不少也表示自己即使經濟拮据,也因怕被標籤為懶人而不願申請綜援,也有部份認為綜援金額太少,不足以應付在香港極高物價指數的生活。結果較有能力的長者便從事保安或清潔工,能力較弱的便在街頭執賣紙皮或鋁罐。曾經有位婆婆說自己年青時是從事製衣,現在因雙手已勞損而不可從事清潔工,可是她本身又沒有能力賺取金錢以應付日常開支,更居於舊式自住物業而需要繳交大廈維修費,即使可向政府申請4萬多元資助,但仍需要向親友商借數萬以繳交十多萬的費用。婆婆說自己無法每天不依靠街頭執賣以賺取多數十元讓自己有一餐溫飽。面對香港經濟急速轉型,獨居或雙居的長者人口不斷暴升,即使有子女的長者,但下一代因面對高樓價和高消費的經濟壓力下,不少已沒有能力供養父母。婆婆的例子已是貧困長者中較好的一位,因為她仍有地方可住。究竟現時香港的社區資源是否可以協助貧困長者解決三餐一宿的問題呢?
長者三餐溫飽的基本期盼
現時香港有不少食物援助計劃,協助有需要人士應付日常食物的開支。當中不同計劃的目的也希望協助三餐溫飽有困難的長者,包括﹕
1.長者飯堂
長者地區中心 (DECC)和個別長者鄰舍中心 (NEC)會為有需要的長者提供飯堂膳食服務,讓有需要的長者以較巿場低廉的價錢享用健康的膳食。長者地區中心是一種地區層面的長者社區支援服務,主要聯繫地區上各服務單位及有效地運用社區資源。長者鄰舍中心則是配合長者地區中心的工作,在鄰舍層面為長者提供一系列適切而便捷的社區支援服務,以協助長者在社區過著健康、受尊重及有尊嚴的生活。一般年滿60歲或以上在區內居住的長者便可成為中心會員,可以向中心登記購買早午晚三餐的飯票,每餐約20多元。
可是當不少街頭長者辛勤執拾紙皮一天才得到幾拾元,是否願意第二天花20多元購買一餐呢?有一位街頭紙皮婆婆曾分享說自己哪能在指定時間往中心飯堂進食呢?她說如自己不能在指定時間前往商舖回收紙皮,便會被其他人拿走。婆婆說以前尚有位很關心她的姑娘,婆婆閒時也會往中心找那位姑娘傾訴,間中會於中心飯堂吃飯。可是,自從姑娘離職,婆婆便沒有再到中心了!婆婆現在每天只正式吃一餐,平常在街頭工作也只是吃個包便算一餐了!本來需要以人連結的關係,因同工的離職而化為烏有。當婆婆已沒有關係密切的職員在中心時,婆婆選擇了留在街頭節省那20多元的飯錢。
2.社區飯堂
現時香港除了由政府資助的長者地區中心和個別長者鄰舍中心提供長者飯堂外,不少非牟利團體或教會也有自資或自負盈虧在不同地區成立社區飯堂,為弱勢群體、缺乏家庭或社區支援之人士提供免費的堂食食物援助計劃。當中有專為65歲或以上的長者而設的飯堂,無依長者、貧困兒童 (例如領取全額/半額書簿津貼的學生)、低收人家庭/ 在職貧窮人士(例如家庭總收入少於全港住戶入息中位數75%*)、待業人士和單親爸媽等提供約10元的熱食飯餐。
不少有需要之人士透過社區飯堂可與其他同路人互相支援,例如獨居長者可於社區飯堂與其他長者同檯進食,讓獨居長者可保持與其他人之聯繫,機構職員亦可從中發掘需要進一步協助之有需要人士。只是,不同機構所開辦的社區飯堂也有其主要服務之對象,大多會註明正領取綜援、食物銀行(短期食物援助計劃) 援助人士或非香港居民不可使用社區飯堂之服務,因為大家假設服務資源不能重覆,但其實不少領取綜援的長者或家庭也因不同原因而無法得到三餐溫飽。
3.短期食物援助計劃
由政府撥款予七間非牟利機構營辦短期食物援助服務計劃,包括聖雅各福群會、循道衛理觀塘社會服務處、浸信會愛羣社會服務處、東華三院、香港婦聯有限公司、香港聖公會福利協會有限公司、保良局在全港推行有關計劃,為難以應付日常食物開支的個人或家庭,提供短期食物援助,包括失業人士、低收入人士、新來港人士、露宿者,以及因遭逢突變而有即時經濟困難的個人或家庭等。
有需要人士需要經營辦機構作資產審查,例如個人申請之每月入息上限為$10,000 (入息已扣減強制性僱員強積金供款),有關的資產限額為$88,500;2人家庭之每月入息上限為$16,600,有關的資產限額為$120,000;3人家庭之每月入息上限為$18,900,有關的資產限額為$180,000;4人家庭之每月入息上限為$22,100,有關的資產限額為$240,000。如家中有家庭成員年滿60歲,每名申請人或住戶成員可獲增加$35,000的額外資產限額。一般情況下,申請一經批核,申請人或家庭可於當日下午即時領取食物。
營辦機構一般會為有需要人士提供不多於六星期的短期食物援助,如有特別情況可再申請延長援助時期。食物均由政府資助或善心人士募捐而來,種類包括米、副糧(麵)、罐頭、水果、凍肉、蔬菜、麥片和雞蛋等。個別有需要人士可獲發奶粉、嬰兒食品、營養餐、熱食、餐飲劵、食物換領劵等。領取食物時間將由機構與服務使用者自行約定,個別機構會每日派發食物一次,也有機構與服務使用者約定每星期到所屬的地區統籌機構或其指定的地點領取食物一次。部份機構更設立流動分發食物站,方便居於區內偏遠鄉郊的有需要人士或家庭。
同樣地,領取綜援人士不可申請「短期食物援助計劃」而避免資源重叠,如領取綜援人士有特別狀況需要短期食物援助,便需要社會部障辦事處之職員特別審批。曾經有位紙皮婆婆說自己是有領取綜援,可是因綜援被兒子全取去使用,令婆婆只能於街頭執賣以賺取微薄收入應付基本溫飽。婆婆說不會告訴保障部職員,因為擔心連累兒子被罰。
4.自負盈虧之食物銀行
除了政府資助的「短期食物援助計劃」外,也有不少非牟利團體和教會有營辦自負盈虧的食物援助計劃或食物銀行。由於自負盈虧之食物銀行並非得到政府資助,所以需要努力連繫坊間商業機構或公眾善心人士以獲得食物或食物券之捐助。不過,因非由政府資助,故有助機構可制訂較具彈性之審批準則或援助時期,令不少領取綜援而有特別困難的人士亦可得到食物援助。不少由社會福利署、社福機構、教會群體轉介的有需要人士或家庭,一經接納申請便可獲取食物、食物換領券或超級巿埸現金券。
5.回收食物及派飯盒
個別非牟利團體會回收食物,再即日分享予有需要人士,他們一般不會設置審查關卡,背後有「惜食」和「不浪費」的信念,也會希望從中可促進社區互助和社區營造的精神。例如他們會向本地飲食業回收仍可安全食用的食物,再煮成營養均衡的熱飯餐,再於不同分發點或慈善機構派發予有需要人士享用。部份團體的熱食飯盒會由街坊於中央廚房協助製作,希望可讓鄰舍互相支援和關懷。坊間亦有團體會向餐廳或商店舖回收蔬菜或麵包,並由義工即日落區分享予有需要人士。
現時不少食肆也會於指定日期和時間派發飯盒,不少居於附近的貧困長者或有需要人士也會按時排隊輪候飯盒,當中以明哥的「北河同行」最廣為人知。明哥除了自己親選有質素但平價食材,藉此可在其食店內製作最便宜的小菜,以供深水埗區的貧困街坊以低廉價錢自付飯餐。明哥更製作20元的食店現金券供其他人購買再分享予附近有需要之長者或無家者,讓他們可以按自己的需要到食店使用現金券購買飯餐。明哥更會自資或透過坊間資助以定期製作飯盒,一星期兩次於街頭派發飯盒予有需要人士。現在有不少公司、團體或教會若希望於深水埗區派發食物和飯盒,也會透過明哥協助安排,因為明哥希望讓更多人關心弱勢社群。其實不少組織和團體也會於不同時期,在不同地區派發飯盒予有需要的街坊。
6.平等.分享.行動
除了深水埗區有現金飯券外,其實有一班「平等.分享.行動」的行動者也推廣「區區有飯開」的信念,期望在各區有食店也能提供食店現金券,讓行動者 (俗稱「傻人」)可將食店現金券分享予地區有需要的人士。除了食店現金券外,各區「傻人」也會自資於小店購買食物 (俗稱「軍火」)和超市現金券 (俗稱「火藥」),於日常上學上班或放學放工,又或是外出逛街,甚或是大時大節時,可於街上將「軍火」和「火藥」分享予街頭長者或無家者,包括街頭工作的長者也是分享的對象。分享過程沒有審查,一切憑自己的心意及感覺,希望於分享時關心眼前的街坊,讓愛可以不斷傳頌下去。
不少「傻人」因而發現不少街頭長者欠缺社區支援,既不懂如何申請經濟援助或公屋,部份長者更不知道他們自己應有的權益,原來自己是有資格申請食物援助或經濟援助。曾經有位91歲已行動不便且不太能夠為自己煮食的伯伯,因被親人欺騙所有金錢後而沒有地方居住,後來理髮店讓他於關店後屈居於店內,幸好被「傻人」發現才協助伯伯找長者地區中心協助,最終可以申請入住私人安老院舍。「傻人」表示起初感受到中心社工的不積極,先說伯伯不符合輪候津助安老院舍,再勸說「傻人」自行協助伯伯申請綜援和尋找可入住的私人院舍。後來中心經多方壓力下才協助伯伯申請入住可協助申請綜援的私人安老院舍,但原來中心社工早已知伯伯的存在,為何從來沒有人跟進伯伯的需要呢?
香港社福規劃二十年的停頓和倒退
即使香港已有不少長者社福機構,但香港自1998年開始實施整筆過撥款,社福規劃停頓了,社福服務的發展也不再是以人為本。表面上整筆過撥款各非牟利受津助之機構可靈活運用有關撥款,但當中沒有再檢討不同服務之人手比例和編制,也不再規管各單位如何安排人手,令不少機構需要配合資訊科技和財務管理的發展而調動人手,令前線工作人員減少。不少前線同工在人手不足或富經驗社工不足的情況下,更要應付整筆過撥款下所設立不少量化的服務指標,不少同工沒法或不懂多做一步,又或是願意多做一步的同工也會因沒法承受當中的工作壓力而離職。本來需要以人連結的關係,因同工的離職而化為烏有。
長者地區中心和長者鄰舍中心本應有外展服務,可在街頭尋找有需要協助之長者,但因人手不足而只有在中心等待長者自行前來求助。「傻人」的出現協助尋找更多有需要的長者,並將他們帶入香現存的社福資源,但亦變相增加這些中心人手不足的壓力。歸根究底是因為香港沒有制訂長遠的社福規劃和檢視實施整筆過撥款後對社會服務質素的遺害。
現時支援長者的經濟援助模式未能有效解決長者赤貧的問題
長者現時除了可申請沒有審查的高齡津貼(生果金),領取每月1,325元外,當中不少長者因害怕繁複的程序與標籤效應而不願申請任何長者之津貼,部份長者更不知有高齡津貼而沒有申請。現時的經濟援助只容許長者任擇其一,當中不可重叠申請,包括稍後推出的「高額援助」。當大家細心了解經濟援助之審查機制,不難發現當中的條件是如何令長者晚年陷入困境。
1.有審查的長者生活津貼﹕2,565元/月
現時長者如需要申請金額較高的津貼,必須被審查入息及資產。例如單身長者的資產不能超過329,000元,入息上限為7,750元,長者夫婦的資產不能超過499,000元,夫婦入息上限為12,620元。可是,假設一位擁有329,000元的資產65歲居於公屋的獨居長者可生存至85歲,他即使夠資格可領取長者生活津貼,但每月也只有3,935元,扣除租金等日常必須開支後,他們每月只能靠約2千元應付一日三餐及其他突發支出。
2.香港主要的經濟援助:綜合社會保障援助
現時領取綜援的單身長者可領取每月3,435元的標準金額 (不包括租金及其他有上限且實報實銷的特別津貼),長者夫婦則可領取合共每月6,480的標準金額。當中單身長者的資產不能超過47,000元,長者夫婦的資產不能超過70,000。
如果長者是與家人同住,即使家人無法在經濟上支援長者,但長者是不能單獨申請綜援,所以家人的入息和資產也會被計算在內,令不少長者為避免麻煩了家人又不敢領取綜援,加上申請綜援需要繳交不少文件及經歷不少被「問話」的審查程序,令不少有需要的長者卻步,也避免被人標籤為懶人。如有關的經濟援助不是福利而是每位長者可享有的權利,長者便會較安心申請。
總結:長者應擁有權利還是福利?
當香港政府逃避推行沒有審查的全民退保政策,將每月的高齡津貼提高至三千多元,以讓長者取回他們的權利和尊嚴時,長者既不能長期依靠短期食物援助,又不能依靠程序繁複且有標籤效應的經濟援助,究竟長者如何可安享晚年呢?香港新一代面對高樓價的困局,若成為樓奴變會令自己晚年很大機會無法有足夠的積蓄,若不願成為樓奴便要看是否能及早入住公屋以節省日後租屋的支出。究竟香港人是否知道自己的晚年危在旦夕呢?
作者 社工逆耳 為香港社工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