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經濟

壹、10號公報修正的緣起

      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10 號為「存貨之會計處理準則」,表彰存貨之評價與表達,過去主要係參酌美國會計準則,規定存貨成本計算得採用先進先出、後進先出、加權平均、個別認定等4 種方法,且存貨之續後評價應以成本與市價孰低法為之。然而基於產業發展與型態的改變,為確保財務報表的穩健與充分揭露損益等特質,過去10號公報所允許的存貨計價方式已經有所缺陷,因此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參酌國際會計準則IAS 2規定,2007年11月間修訂第10號公報「存貨之會計處理準則」,且給予企業準備作業期間,2009年1月1日起實施。修訂第10 號公報,其目的透過存貨會計處理的修訂,協助企業走向即時存貨系統,避免過去因存貨衍生如操作帳面損益等問題。



      由於外界反應,修正後10號公報採逐項比較法,將對部分產業造成衝擊,建議延緩實施;但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調查後決議如期自2009年元旦起施行。金管會指出,根據對所有上市櫃公司所做的二度問卷調查結果,67%上市櫃公司認為修正後的10號公報無重大影響,日本、香港及新加坡等亞洲國家存貨會計處理也已採用國際會計準則,因此決議修正後10號公報如期自2009年元旦起實施。 1


貳、新的10號公報到底有甚麼差異?

      第十號公報最大的改變在於對存貨價值的評價方式改變: 新修訂之公報和現行企業採用之存貨處理方式有很大不同。

      新的10號公報的重要內容如下:

     

     1.存貨應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
     2.存貨之成本應逐項與淨變現價值比較,但同一類別(如第11)之存貨亦得分類比較。其方法一經選定即需各期一致使用。
      3.存貨自成本沖減至淨變現價值之金額,應認列為銷貨成本。
     4.企業比較存貨之成本與淨變現價值時宜逐項比較之,不宜將所有製成品或或特定營運部門之所有存貨分類為單一類別,惟類似或相關之項目得分類為同一類別。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之項目始得分類為同一類別:
    • 屬於相同產品線,且其目的或最終用途類似。
    • 於同一地區生產及銷售。
    • 實務上無法與該產品線之其他項目分類評價。

      勞務提供者通常按其單獨售價之各項勞務分別累計相關成本,故各項勞務宜按個別項目做續後評價。


      根據新的第10號公報,將存貨的成本計算,由現行的總額法,改為逐項比較法,過去企業可藉總額比較方式藉由市價高於成本之項目,隱藏成本高於市價項目之損失,因此可以把所有項目合計後,正負相抵,企業多不用提列跌價損失;但新公報要求改按分項或分類比較法逐項評價,且漲價不得認列利益,但跌價必須逐項認列損失,對企業獲利影響重大。在現階段不景氣時,企業於財務報表上提列的跌價損失大增,直接影響損益表和企業獲利能力。可能迫使企業在明年第一季就必須認列存貨跌價損失。
      其次原「成本與市價孰低法」,將改採「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法」。改採用「淨變現價值」,首先是淨變現價值計算不易。根據台北市會計師公會會計審計委員會主委陳慕賢指出,要如何計算各類別的「淨變現價值」,對若干企業來說確有實務上的困難,倘若上市櫃公司不能完成修改公司電腦資訊系統的準備,明年第一季想要及時完成報表,恐怕有相當的困難。   另外,如果有「未實現利益」,則無法認列成為損益表上的獲利,因此,10號公報的實施,被認為是對企業獲利的「負面影響」因子。


      與舊制相比,10 公報對於存貨原始衡量之差異在於固定成本的分攤,為了避免存貨帳列金額高於實際成本,故要求企業必須依正常產能分攤固定成本。因此,當產能利用率偏低時, 若有未分攤之固定製造費, 應於當期列入銷貨成本,將會再次衝擊原本因為產能利用率下滑之毛利率表現。然就實務面而言, 10 號公報之要求所謂「正常產能」在界定上有相當難度,因為企業會在市場需求不佳時減產或以歲修來調整產出,此時當季的「正常產能」是以整體設備設計理論值或是當季減產/歲修後的理論值? 在會計實務處理上的確仍有爭議。


參、10號公報對於個別產業的可能衝擊評析

     

      營建業方面,面臨金融海嘯引起之經濟衰退,需求降低,房地產市場陷入低迷,可能將受到相當的衝擊。過去,營建公司購買之土地,因區位地段不同而有漲有跌,若按「總額比較法」,只要歸類在同類的土地,在認列存貨時可以盈虧互抵。然而,若依新制10號公報改採「逐項比較法」,需逐筆計算房地價值,無法再以漲價土地彌補跌價土地的損失,對營建業獲利無異雪上加霜。舉例而言,A建設公司買了一塊20億元土地,一個月後18億元賣出,10號公報下,須認列2億元跌價損失;另外,A公司手邊還有一塊早期買的土地,成本7億元,現在市價8億元,按10號公報,這1億元未實現獲利是不能認列的。在新的10號公報實施前,A公司買這兩塊地,總成本27億,總市價是26億,在舊制下,只需認列1億元跌價損失。10號公報實施後,在逐項比較下,2億元跌價損失必須認列,1億元未實現獲利無法認列,對企業來講,損益表上的「費用損失」變成2億,新制比舊制就多出1億。
      據房仲業者統計,今年8-10月台北市買賣移轉戶數僅12,436戶,與4-6月的20,644戶相較,不到半年已急跌 4成,且有學者預估未來房價將會下跌3成。可預見未來營建產業將面臨龐大之房地存貨壓力。2以目前建商獲利來看, 整體毛利率達18.4% 以上, 顯示房屋售價和成本間仍一定的空間,因此預估房價跌幅在20%以上才會面臨提列庫存跌價損失的問題,短期建商對10 號公報的自行評估多為影響不大。為免除10 號公報帶來的衝擊, 一旦房價或地價開始大幅向下修正, 建商可能將積極處分土地, 不排除建商將手中土地轉至負責人個人或相關企業名下,但未來土地增值帶給公司的獲利減少, 建商毛利將下跌。
      對傳統產業來看,某些產業如鋼鐵、石化業等需要大量原油、鋼鐵等原物料以供作生產原料,面對2008年年中以來原物料價格由高點大幅回挫,這些傳統產業,其存貨價值將蒙受重大損失。例如:鋼筋由每噸34,000元的高點,一路跌至谷底,雖然自11月後出現反彈,但仍處於15,000元左右,跌幅達56%,加以業者手中的高價庫存不少,一旦適用新制10號公報,勢需提列高額的跌價損失。若就第一季實施後對於第一季季報之影響觀察,預期第一季各塑化產品報價若呈現穩中盤堅向上走勢, 且目前中油合約價及市場現貨價走勢已完成短底,向上趨勢不變,且各家若皆能積極打銷高價存貨,獲利可望成長則無原料跌價問題,且多數先前停工廠家紛紛於12 月底復工,開工率也拉高至正常水準, 故第一季 10 號公報影響或可緩和, 塑化產業應回歸至以產品報價與原料利差等基本面走勢來評價。
      另外, 開工率降低所造成存貨成本之提升, 則由資產負債表下存貨成本轉列至損益表之銷貨成本, 可能造成毛利率進一步降低。新制規定固定製造費用將以考量歲修後之正常生產設備產能分攤,而不按實際產量分攤, 因此當淡季來臨或是需求疲弱時, 產量降低或是設備閒置將導致未分攤之固定製造成本由存貨轉列至銷貨成本。此點目前來看對塑化產業影響最大, 主因為在產品報價低靡時,全球塑化廠習以區域性聯合減產形成供不應求局面,新制實施後則減產所造成固定成本上升(存貨上升)將轉列為銷貨成本上升,侵蝕毛利率,對於慣以減產手法活絡市場交易之塑化廠影響將較大。3
     
      電子產業則因其產品的生命周期短,跌價損失大,因此10號公報的影響亦不遑多讓。尤其存貨對電子產業而言甚為重大,其金額高達營業額之數倍以上,存貨成本損失,將嚴重影響企業損益,並立即反映在每股盈餘(EPS)上。

      晶圓代工業和封測產業是採接單式生產營運模式,因此存貨水位通常不高, 也較無庫存跌價損失問題;


      其他電子業方面,就各類電子次產業來看,其中包括印刷電路板、太陽能、IC通路、DRAMTFT LCD、以及LED等影響程度較為明顯,尤其是IC通路業,由於存貨淨值比普遍高逾4成,且存貨資產比亦超過20%,因此對介於需求端與供給端的通路商而言,將受到較大的庫存壓力。4


      在DRAM產業方面,由於新制實施後要求未分攤的固定製造費用,須於當期認列銷貨成本,這將使DRAM的業外損失轉列到銷貨成本項下,進而使得毛利的數據轉差,這對於原本即虧損嚴重的DRAM產業而言,將出現本業虧損數字將更形惡化的負面效果。同時固定製造費用將直接分攤進銷貨成本,不利於廠房、設備購置甚多導致正常產能大的企業,如DRAM正是固定資產投資較大的企業,恐怕又將蒙受另一不利影響。
      對於TFT-LCD產業而言,雖然各大面板廠如奇美、友達、群創等已經開始於去年第四季從嚴認列庫存損失,因此目前庫存維持低水位,因此預期影響有限。而今年在去年液晶螢幕跌幅超過五成、液晶電視也有高達3-4成的幅度下,今年再跌空間有限,因此因十號報所造成的毛利減損比例將較低,主要影響為認列去年第四季的業外損失。


      而在LED產業部份,若上半年供過於求狀況仍難改善,則跌價壓力持續,因而預期除了去年第四季的庫存跌價損失將認列外,今年上半年的毛利表現也將受到影響。。法人表示,十號公報實施後對於上游具有較長庫存天數的廠商影響將較為嚴重,而下游廠商因庫存天數較短,因此影響相對較小。但據法人研究報告指出, LED 業者長期被詬病的議題其中之一是存貨問題,由於LED 產業特殊, 製成品是光源產品, 加上製程參數不易控制, 往往製成品波長及亮度分散大, 較無法集中生產單一客戶的要求規格,故良率較低, 但此一客戶不要的產品規格可能是其他客戶所要的, 故單批產出規格外的產品, 業者不會立即提列, 而是等待其他客戶的要求剛好符合此一規格而出貨, 或待一段時間賣不出而提列,以及轉賣予收購次級品業者,此一特性皆導致存貨不斷攀升, 故LED 產業的存貨週轉率往往比其他電子產品低。因此未來影響值得注意。5


      在太陽能產業方面,由於受到不景氣的衝擊,太陽能產業自去年第四季起即面臨極為嚴重的需求緊縮,加上市場價格下滑幅度較大,使得太陽能產業所面臨的存貨跌價損失,將較目前所看到的歷史存貨資料嚴重,影響層面恐怕也較為深遠。
      而印刷電路板和被動元件產業,以整體供應鏈來看,下游PCB廠自去年第四季起在面臨訂單急縮下,已先行對上游原材料庫存做出較大的修正,因此影響幅度較小;6CCL部份廠商則因去年下半年誤判銅價走勢,因此在較多的原料庫存出現下將有不小的虧損;軟板廠則因周轉天數普遍較長,因此也將受到衝擊。
      在其他電子次產業部份,其中筆記型電腦業因對於存貨控管較為嚴謹,因此新制實施後雖仍對本業獲利率產生影響,但預期影響程度相對輕微;手機業則是下游硬體業的影響小於周邊零組件業;數位相機業則因代工備料週期短,庫存水位低,因此影響也較為有限。


      對銀行授信業務而言,無論是銀行授信之評估,或放款複審之決策,大抵而言必然受企業財報數字表現左右,10號會計公報之修訂,必然大幅影響企業財務報表之編製,銀行根據現有之內部風險管理之授信流程,若企業因銷貨成本增高又需認列跌價損失等造成毛利率降低,勢必將導致銀行調整放款授信決策,極可能使企業取得融通資金難度升高。


肆、小結

      10號公報實施之後,對產品多樣化的通路廠商而言,存貨管理壓力將明顯增加。存貨週轉天數長(即存貨週轉率偏低)之產業代表有較高之機率持有過時之存貨,於季底結帳時也較容易有一次性的資產減損疑慮。就資本市場來看,短期內,新公報將迫使企業於明年起需先提列足額之存貨跌價損失,預計將明顯影響企業明年第一季之獲利能力;此外,新公報將使企業財報損益對存貨跌價變得更為敏感,獲利能力之波動度可能提高,若毛利大幅衰減,在當前經濟景氣不佳的情況下,恐將影響投資人對企業投資信心,對資本市場之衝擊不言而喻。


作者張國城為會計師,兩岸政經研究學會監事會主席、美國芝加哥大學碩士
(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本智庫之立場)

註解:
1.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1218/58/1bffe.html
2.http://lib.tabf.org.tw/tw/blog/article.asp?id=190
3.參閱群益證券:「10號公報影響評析」,2008年12月25日。
4.「10號公報今上路,頭號傷者出列」,http://udn.com/NEWS/STOCK/STO2/4668922.shtml
(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本智庫之立場)

註解:
1.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1218/58/1bffe.html
2.http://lib.tabf.org.tw/tw/blog/article.asp?id=190
3.參閱群益證券:「10號公報影響評析」,2008年12月25日。
4.「10號公報今上路,頭號傷者出列」,http://udn.com/NEWS/STOCK/STO2/4668922.shtml
 
5.參閱群益證券:「10號公報影響評析」,2008年12月25日。
6.「原料跌價,被動元件股不怕10號公報」http://news.chinatimes.com/CMoney/News/News-Page/0,4442,content+120604+122008122300446,00.html
最近更新: 2009-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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