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觀點
文化創意產業已經是政府推動進一步經濟發展的重點,大家都認為,文創產業在過去幾年,雷聲大、雨點小,政府花了不少錢,費了不少唾沫,沒有多少成果,問題似乎是因為少了一部發展法。我並不同意這個看法,我認為政府的政策方向與執政的能力才是關鍵。但我也同意如有一部有力的發展法,或許是一大助力。 可是文創法的草案自前政府時代,已由經濟部提出了,只是其內容問題甚多,文化界多所批評,均沒有積極的修改,所以才擱到現在,沒有進展。日前中國時報報導,該法已轉由文建會負責提出。新版本與舊版本沒有多少差別,最大的改變是為文創產業的消費准予免稅,每年可報展演門票費一萬二千元。這個消息又引起文化界不同的反應,不用說財政部的反對了。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1401+112009033100405,00.html
最近更新: 2009-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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