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觀點
延續有關郭冠英/范蘭欽的言論自由辯論,人權律師魏千峯提到我國是否應該思考要針對「仇恨言論」進行立法的疑問。他以美國與德國的不同例子說明,前者偏向維護言論自由,而後者則傾向於仇恨言論進行限制。他的結論認為:台灣的現實情形「不適合」,故而傾向美國的保護原則,不贊成對仇恨語言進行特別立法。
http://1-apple.com.tw/index.cfm?Fuseaction=Article&Sec_ID=1&IssueID=20090331&art_
id=31508566&NewsType=1&SubSec=67&ShowDate=20090331
最近更新: 2009-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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