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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當馬英九總統忙於向全國民眾報告執政週年的各種努力與成果的同時,負責整肅官箴的監察院就在五二○前夕悄悄通過對行政院陸委會、內政部警政署及北市警察局等三個行政機關的糾正案,理由是陸委會對於「第二次江陳會談」的整體宣傳,溝通工作有不足,致未能型塑正面社會輿論力量;警方對於本案維安工作之執行態度、執行技巧及勤前教育有不足,導致警民多起衝突,損及國家民主形象。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1401+112009052600377,00.html
最近更新: 2009-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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