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觀點
台大社會系李明璁教授日前被台北地院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針對李教授去年在陳雲林來台期間跟學生們在行政院大門口前的靜坐,認定是「非法室外集會」的「首謀」。這又是一件完全未將憲法及國際人權法對人民集會自由的保障,以及集會遊行法第二十六條的比例原則,納入法律解釋與適用的違法濫權起訴。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jun/15/today-o1.htm
最近更新: 2009-06-15
回上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