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觀點
以障眼法迅速完成簽訂的兩岸金融監理合作瞭解備忘錄,已經引起朝野與輿論的許多質疑批評。但是除了籠統地以「早就該簽」、「與其他國家也有類似備忘錄」等理由含混支持,或者以矮化主權等政治立場一概反對外,我們認為更重要的是,如此簽訂MOU存在著許多在民主監督、法治制度與金融風險等方面的嚴重問題。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1401+112009112500430,00.html
最近更新: 2009-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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