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觀點

我上會期末草擬「確認領土範圍案」,此非黨或黨團授意,更與立委補選結果無關。

現行憲法「依固有疆域」的領土界定、現行憲法增修條文前言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一條,均設定「兩岸統一」的前提,「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二條,「台灣地區」係指「台灣、澎湖、金門、馬祖及政府統治權所及之其他地區」,而「大陸地區」則指「台灣地區以外之中華民國領土」,這樣的領土界定和刻意迴避主權,不啻將台灣深鎖在「一個中國」框架裡,更讓馬政府恣意全面傾中、導向終極統一。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mar/3/today-o6.htm

最近更新: 2010-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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