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觀點
在六大工商團體不斷發表聲明、力促甚至痛批下,「產業創新條例(草案)」眼看勢必要在本會期通過。事實上,「產創條例(草案)」根本是長期佔盡便宜、耗盡國家土地資源、沒有社會責任的大企業,持續要脅、綁架政府,而政府甘心繼續淪為大企業清道夫下的產物。簡單的說,「產創條例(草案)」只是2009年底「促進產業升級條例」落日之後,租稅獎勵及產業園區開發的老套延續,除了對財團卑躬屈膝造成「稅損」的不公義問題外,更可怕的問題是第十章的「園區設置」,讓吞食土地的企業巨獸,可以開國土之門,完整侵吞土地資源,也將徵收民地、搶奪家園,更將造成地方土地炒作。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apr/6/today-o3.htm
最近更新: 2010-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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