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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師大校方上週校務會議祭出「未經學校同意,而利用學校名義從事請願、集會、遊行者」應記大過處分的校規,這種戒嚴復辟的心態令人不齒。消息見報後,校方派出吳連賞副校長出來說明,非但沒有道歉或檢討,還表示:這條校規是符合民主程序通過的,並且只限制師生以「學校名義」參與。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jun/23/today-o1.htm
最近更新: 2010-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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