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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6日行政院討論再生能源發展目標與配比問題,認為太陽能發電裝置申請已達5.3萬千瓦,有興趣者更多,為避免缺乏經費補貼,甚至衝擊電價,行政院除研擬方案調降躉購價格外,並於修訂「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認定辦法」添加許多光電申請程序、各類施工及測試報告等。似乎臺灣再生能源發展已然過多,而太陽能發電貴到難以負擔?設置地點、材質與保養等因素使得太陽能、風或水力的裝置容量未必代表可發電量。2009年太陽光電的裝置容量佔總發電裝置容量的百萬分之198(0.95萬千瓦);發電量800萬度,僅為總發電量的百萬分之35。如果躉購價是平均發電成本的10倍,最多影響電價百萬分之350,即千分之0.35;如果太陽光電擴張10倍,躉購價格也是10倍,對電價影響也僅百分之0.35,更何況官員說平均發電成本為每度2.1元,太陽能每度躉購價為13元。要如政務委員所說影響電價2.26%,太陽能發電量要突然增加為現有的125倍!行政院能源專家不至於不清楚裝置容量與發電量的不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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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更新: 2010-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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