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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載吳育昇委員已提案修正《環評法》,欲使未來所有通過環評的開發案,即使事後遭法院判決撤銷,仍可基於公益及信賴保護原則讓廠商可以繼續開發或營運。吳育昇也不諱言是為中科三期環評爭議而量身訂制,並已排入本月15日一讀議程。此一脈絡,顯然承繼馬英九總統國慶談話及今年8月19日在全國工業發展會議上,首次針對中科三、四期被台灣高等行政法院裁定停工的問題發表法官應依《行政訴訟法》第198條、《行政程序法》第117條等規定,考量更大的公共利益,而不應撤銷違法的行政處分,以保護投資廠商的信賴利益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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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32887366/IssueID/20101015
最近更新: 2010-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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