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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蘇花公路坍方造成二十多名中國遊客失蹤傷亡。法務部官員接受訪問時指出,依「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簡稱「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二條規定意旨,「目前中國地區人民也是中華民國人民」,該條例及國家賠償法並沒有禁止中國地區人民請求國家賠償的規定。之後,十月二十五日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會長陳長文律師也在聯合報投書表示同樣看法。這兩位官方或總統親信的意見,當然某種程度已透露了馬政府對此事的基調—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視同為中華民國國民。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nov/4/today-o3.htm
最近更新: 2010-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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