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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兩案19年定讞,後頭還幾個大案等著,他很可能要在牢中過完他的後半生,晚景真淒涼。但根據《蘋果》民調,認為判得太重的才19.83%,剛好的也有18.99%,而認為太輕的居然有34%!數字表達了民眾對扁猛烈的憤怒,但也充分表達了華人傳統的兩個價值觀:亂世用重典,和專制傳統留下來對官員的強烈不信任。台、南韓、中國貪污罪刑都很重,扁兩案19年,日本首相田中角榮收賄案才判4年,兩者差距巨大。民主國家貪污罪定的刑,都遠比台灣輕。中國常判死刑,台灣可判無期徒刑,但不違背職務受賄罪德國最高才3年、日本5年或7年。違背職務受賄罪德5年、日本15年、英國14年。連不重視人權的新加坡也才7年,不民主香港10年。但這些國家都遠比台灣清廉。國際透明組織的評比,清廉度以10分為滿分,台灣5.8、韓5.4都不及格,中國更只有3.5;相反的新加坡卻有9.3、香港8.4、日本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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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更新: 2010-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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