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觀點
為了替國手楊淑君討公道,原本我國官員傾向於向國際運動仲裁法庭提起仲裁,不過行政院所委託的律師,卻建議直接向中國廣州地方法庭提起訴訟;畢竟仲裁時間又長又麻煩,若不為即時的證據保全,恐將使相關證據遭湮滅或變造。惟此種作法,果是輕重緩急之計?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nov/24/today-o1.htm
最近更新: 2010-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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