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觀點
外交部長親自證實,菲國自由黨魁羅哈斯先生,今天將抵台說明「台嫌遣中」事件。不知是媒體自行解釋,抑或台菲政府有意模糊,竟稱羅哈斯先生「為特使」(as special envoy),然據1969年《特種使節公約》意旨,「特使」是「一國經另一國同意派往該國交涉特定問題或執行特定任務而具有代表國家性質之臨時使節」;換言之,特使本質與形式皆是使節,是建立在外交上的,然因菲國與我無邦交,派遣特使可能性不高。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
id/33197368/IssueID/20110221
最近更新: 2011-02-21
回上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