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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長曾勇夫迫於民意的壓力,今年3月4日祕密處決五位死刑犯,雖然不能直指是馬英九總統的授意,但在法務部於去年配合馬總統的指示,大力推動兩公約的「人權大步走」計劃之後,卻無視《兩公約施行法》第四條「各級政府機關行使其職權,應符合兩公約有關人權保障之規定」及《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六條第四項有關赦免請求(不管有無理由)正當程序之處理,猶且強調「依法行政」,令人無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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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33231105/IssueID/20110307
最近更新: 2011-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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