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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大法官將在最近對《蘋果日報》記者王煒博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的跟拍一案展開釋憲。本案的案例事實是因為當事人受不了被記者跟拍,所以警方依照《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9條第2款「無正當理由跟追他人」的規定對於跟拍的記者處以新台幣1500元的重罰,而台北地方法院也駁回記者的聲明異議裁定,是以衍生此次爭議。不過這個被媒體渲染為採訪權對戰隱私權的案例,需要澄清如下: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
id/33457197/IssueID/20110614
最近更新: 2011-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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