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觀點
從去年的廢死爭議以來,台灣關於司法正義的論述往往呈現一種狀態,也就是加害者、嫌犯、被告的人權跟被害者的人權必然是對立的,甚至我們的民意代表、立法委員都說,我們只需要保障好人的人權,不需要保障壞人的人權。人權團體老是被罵,都只保障壞人或被告的人權。但,從江國慶案到東海之狼,一次又一次的冤錯,正好一再地戳破這種簡單的被害者與被告的二元對立關係。
http://news.chinatimes.com/forum/11051401/112011081700553.html
最近更新: 2011-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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