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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首次發生器官移植愛滋事件,衛生署要求台大交報告,如查明原因院方有疏失,將依法究辦。但國外發生類似案例,最終是衛生署長下台。台大發言人:「原因是因院內人員僅用電話詢問,未按標準程序以電腦檢視報告,對『reactive(陽性)』、『non-reactive』產生認知錯誤,以致誤植愛滋器官。」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
id/33632481/IssueID/20110830
最近更新: 2011-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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