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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國慶終於經北部地方軍事法院再審判處無罪,家屬將可依據《刑事補償法》,向國家為冤罪求償,而造成此冤罪的相關人等,原本經北檢為不起訴處分,經再議後,也遭高檢署發回續行偵查,但這真的可以使江國慶瞑目?
http://news.chinatimes.com/forum/11051401/112011091600498.html
最近更新: 2011-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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