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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星期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對於電話費全國單一費率和有線電視月租費調降,都做了決定,許多民眾都受惠,NCC照顧消費者的令名再度受到肯定!可是這些關係消費者權益的事項,原就屬於消保官職掌,一味以降價做為市場管理的手段,似乎也不待NCC這樣的獨立機構來出招。七年前國家設置獨立機構主管通訊傳播,應該是要藉其獨立超然角色來處理利益人之間有衝突的事務,或者需要長期穩定推行的政務。NCC習於享受消費者喝采之外,是不是忘了它還有更重要、更不容推諉的機構責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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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33832516/IssueID/20111122
最近更新: 2011-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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