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觀點
近年來,當國人持續關心大法官的選任程序時,卻忽略最高法院法官與院長的選任事宜。因為大法官為保障人權、維護憲政,雖可以宣告法律違憲,但絕大部分的法律並無違憲爭議。法律的妥當解釋與適用,與人民訴訟權的保障密不可分,而負責這項職責的,主要是民、刑事訴訟的終審機關─最高法院。也就是說,法律的內涵究竟為何,主要是以最高法院的詮釋算數。
http://news.chinatimes.com/forum/11051401/112012010400521.html
最近更新: 2012-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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