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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北京一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中國大陸維權律師高智晟三年有期徒刑。持獨立言論的人士,常常因該罪名被禁言,諸如二○一○年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劉曉波。但是法院決定暫緩對高智晟執行刑罰,宣告緩刑五年。這一判決看似從輕,然而很快就轉變成一場充斥著「被失蹤」和骯髒酷刑的噩夢。
http://news.chinatimes.com/forum/11051401/112012020200524.html
最近更新: 2012-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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