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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載台塑對中興大學環工系莊秉潔教授的研究報告,以侵害名譽權求償四千萬,並提出刑事加重誹謗罪。此舉令學術人不解、憤怒。吾等呼籲企業者對於學者之研究,應予尊重,研究成果內容縱有未盡完美之處,亦只是學術上的缺失而已,並非法律責任問題。企業對於研究成果涉及其不利者,若有之,應檢討改進,若無之,則可提出學術及數據上的辯駁,沒有理由啟動法律追訴程序。此種舉動只是更證該企業有心虛之處。企業對於學術研究,應保持「虛心」的態度,而不是「心虛」的恐慌。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apr/30/today-o1.htm
最近更新: 2012-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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