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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點常識的人都知道,媒體再窮都不可作置入性行銷、不能拿政府、企業及個人的金錢,因媒體職責是監督政府、企業和社會名流。拿人錢財就要與人消災,政府、企業或個人侵犯人民權益、有違社會正義,媒體因拿人錢財,裝聾作啞已很對不起消費者,更不堪的是還要替政府、企業、個人、某個極權政權的罪惡塗脂抹粉,那真如孔子說的:「小人窮斯爛矣」。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20724/34389565
最近更新: 2012-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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