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方選單
首頁
|
網站導覽
|
RSS訂閱 本站文章聯合供稿
關於我們
|
時事焦點
焦點評論
推薦觀點
|
政策報告
兩岸國際
憲政法制
科技經濟
環保生態
社會安全
教育文化
|
最新消息
新聞稿
活動訊息
|
出版品
|
線上資源
相關連結
RSS訂閱
電子報典藏
關於我們
時事焦點
焦點評論
推薦觀點
政策報告
兩岸國際
憲政法制
科技經濟
環保生態
社會安全
教育文化
最新消息
新聞稿
活動訊息
出版品
線上資源
相關連結
RSS訂閱
電子報典藏
首頁
>
時事焦點
>
推薦觀點
>
應立法保障同志家庭
推薦觀點
應立法保障同志家庭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script程式碼,但不影響您瀏覽網頁。
友善列印
轉寄
下載PDF
字級:
點擊數:1402
發佈:2012-08-01
自1989年丹麥開創先河通過《同性伴侶法》以來,迄今全球已有3、40個以上的國家(或地區)陸續立法承認「異性戀婚姻」以外的家庭組成形式,這些國家正視多元家庭的存在、重視其生命需求,並以實際的立法行動保障其權益。反觀台灣,相關法令仍然踟躕守舊、裹足不前。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20801/34408082
很棒
支持
驚訝
搞笑
不解
欠揍
憤怒
噁心
最近更新: 2012-08-01
回上頁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script程式碼。請使用 "Backspace" 按鍵回到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