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觀點
近日會計法的修正,引發社會譁然。原本大家對此次修法的批評是民意代表過往之「公款私用」可解除貪污治罪條例的刑事責任,但是眼前卻因為條文中是「各大專院校職員」而非「各大專院校教職員」的所謂一字之差,整個修法的批評焦點突然被轉變為「教授是否為除罪對象」之修法烏龍爭議。姑且不論這樣的焦點移轉是否屬人為操作,但是本次修法最令人難以接受而應該被質疑的是以下三點: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jun/6/today-o1.htm
最近更新: 2013-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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