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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抗議苗栗大埔4戶遭到拆除,被拖被打還說要用公共危險罪移送,讓我很訝異,但我一點都不怕,因為這只是我作為一個人很基本的表達。3年前我陪著大埔的農民到行政院,此事的前後緣由,包括行政院如何承諾,我最清楚,我對這群大埔農民有道義上的責任。吳敦義說當初答應的條件已經給了98%、99%,但關鍵是你當初怎麼答應人家的?這24戶產權都是獨立的,不是共有財產,你說給了98%、99%,有什麼意義呢?事實上,當初在行政院,內政部營建署連都市計劃圖都畫好了,建物全數保留,你怎麼可以這樣反悔、欺負人?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0725/35173919/%E4%BE%9D%E6%B3%95%E8%A1%8C%E6%94%BF%E9%82%84%E6%98%AF%E4%BE%9D%E6%B3%95%E6%9A%B4%E6%94%BF%EF%BC%88%E5%BE%90%E4%B8%96%E6%A6%AE%EF%BC%89
最近更新: 2013-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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