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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三讀通過《軍事審判法修正案》後,承平時期的軍人犯罪訴追審理回歸普通法院及檢察署,看似從法律制度面作出改革。然而這樣的改革方式是否真能避免類似「洪仲丘案」再次發生,防止軍隊內部再濫權使用悔過、禁閉制度整肅異己,細究其故,顯然是緣木求魚。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0814/35219850/%E7%84%A6%E9%BB%9E%E8%A9%95%E8%AB%96%EF%BC%9A%E7%A6%81%E9%96%89%E5%88%B6%E5%BA%A6%E9%81%95%E6%86%B2%E6%BF%AB%E6%AC%8A%EF%BC%88%E6%B9%AF%E9%87%91%E5%85%A8%EF%BC%89
最近更新: 2013-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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