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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佈:2008-10-02
世界最大乳品商紐西蘭的「恆天然公司」(Fonterra Corporation),無疑從這次毒奶粉事件得到最大的教訓。恆天然投資中國產量最大的三鹿公司四三%的股份,但這次教訓讓它付出昂貴學費,三鹿數個月來已出售含有三聚氰胺的奶粉,導致嬰幼兒生病,與之有交易的廠商金錢損失,以及中國國譽嚴重受損。
此事件或許會讓讓若干外商斷定,在中國製造的風險比可能的獲利要大。但是中國市場的誘惑是如此之大,泰半跨國公司當然想在地投資生產,而接下來的挑戰是如何才能做對做好。
恆天然這次的災難應會刺激在中國投資的外商,認真考慮參酌跨國大企業的先例,在中國開辦百分之百的獨資企業,而非合資企業。當然,中國政府可能不准外商設立純獨資企業,這時外商應在談判設立合資企業時,為自身獲取最有利的條件及相關安排,而取得合資企業的主控權。
如果囿於中國政府之政策與企業本身考量,讓外商無法取得合資企業的主控權,外商必須評估自己在合資企業中有無能力參與日常營運,中國法令雖對參與日常運作的規定付之闕如,外商與中方合作事業討論開辦合資企業時,應設法在契約條款中取得保障。
外商至少必須加強對中國事業夥伴經營合資事業的了解程度,以我過去廿多年給在中國的外商提供諮詢的經驗,我相信參加董事會議、詳讀書面報告或頻繁的視察都不足以了解全貌與真相;我甚至可以說,派遣優秀的幹部與技師到現場駐點,但如果他們不懂中文、無法打通人際關係或被合作對象的企業文化接納,仍是沒有用的。
派駐合資企業的理想人選應是曾在中國求學,並在合作外商所屬的國家也深造過的中國人,他應在該外商服務數年,能力與忠誠度都深獲外商信任。因為在中國合資企業工作的外國人,尤其是華裔員工,如果發現公司從事敏感甚至非法的活動時,會面臨同事要求別向總公司回報的巨大壓力。而且,外商必須特別注意中國媒體與網路有關的討論,以掌握事件的進展。
恆天然的例子顯示,了解真相只是仗打一半而已,接下來有那些事是外國投資人應該要做的呢?很明顯的,萬一發生類似三鹿毒奶粉之危害公眾食品安全的情事,外商必須立刻向相關地方官員以及中方事業夥伴舉報。而若官方與合作夥伴未能明確地保證會好好處理,外商該等候多久呢?中國地方企業負責人與官員通常會串謀而不向中央報告事件真相,那外商該在那個時間點採取矯正行動,且該做什麼事呢?
外商是否應向自己的政府「吹警哨」?還是向中國中央政府舉報?如果找媒體爆料,中國政府會保證有所作為嗎?更有甚者,該外商雖避免發生諸如三鹿事件所生的不幸與損失,但卻可能因而與中國的合作夥伴及一干官員的關係疏遠,那它還有前途嗎?
這次恆天然的損失據說達到它投資三鹿股份的四分之三,但應該會更多,它在中國的生意恐怕因這個醜聞玩完了,再者,毒奶受害人亡故、住院及其他傷害的賠償都還沒算出來。恆天然的董事長強調,他們數星期來「按體制」做正確的事,直到後來才延誤發現中國生產的物品含毒。但是,中國甚或紐西蘭的司法體制,或許將會就三鹿及其投資者的責任做出不同的裁斷。
掌管中國法院系統的中共中央政法委員會,究竟會不會讓中國法院或紐國司法體系追究三鹿事件的責任與賠償,尚不得而知,但目前有跡象顯示可能不會。而且一些原本要提供受害人及其家屬免費法律服務的律師,也已被地方官員警告不能提供服務,這種情況就像過去一些敏感集體案件,如誰傳染愛滋病、四川大地震、環境汙染及一胎化政策下的虐殺嬰兒事件。
假使毒奶受害人無法在法庭伸張正義,這個滿腦子只有「和諧」與「社會安定」的黨政合體必須訴諸其他機構來處理被害人的訴求。中國衛生部已承諾將支付被害人的住院費用,雖然這部分有人質疑其適用範圍及可信度,但衛生部或其他部會,會向過去法院作出的判決一樣支付亡者家屬損失與精神損害賠償嗎?而中國政府在支付這些賠償後,會回頭來向那些出問題的乳品廠商求償嗎?
因此對像三鹿或恆天然,以及其他中國乳品工業中有類似情況的中外投資人來說,將來很可能會超過一般人所理解的「公司有限責任」(corporate limited liability)概念之外,直接或間接被究責。
台灣投資客們,大家要小心啊!
資料來源:中國時報 2008-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