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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立法院各委員會聯席審查《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草案》,觸及一個關鍵課題,即該《條例草案》是由國發會提出,然主管機關卻是經濟部,這與常理相違,民進黨因此提出修正動議,主張應修改主管機關。惟,本文欲提出另一觀點,即國發會適合提出這樣的《條例草案》嗎?新成立的國發會,其職責到底為何?當初為什麼要把經建會改制為國發會呢?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0630/35927639/%E7%84%A6%E9%BB%9E%E8%A9%95%E8%AB%96%EF%BC%9A%E5%9C%8B%E7%99%BC%E6%9C%83%E6%96%B0%E7%93%B6%E8%A3%9D%E8%88%8A%E9%85%92%EF%BC%88%E5%BE%90%E4%B8%96%E6%A6%AE%EF%BC%89
最近更新: 201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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