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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現於立法院修法,但各方對於是否修法刪除法人罰金刑,意見不一,缺乏共識,以致影響修法進度。問題的緣由就在大統案中,以刑事三千八百萬元的法人罰金刑取代十八億元的高額罰鍰,讓大統公司得以保留鉅額的不法所得,各界咸感不公不義。為避免一罪不二罰,因而有刪除法人罰金之議,希望高額的罰鍰不再受制於刑事罰金刑。http://news.ltn.com.tw/news/opinion/paper/828883
最近更新: 2014-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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