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觀點
在接連幾波食安風暴後,儘管修法傾向必須沒收無良廠商的不法得款,但最近出現以「保護消費者」之名的反對說法,認為公司不法利得不應沒收而宜留待消費者求償,並援引大統混油判決為例證。不過,這會不會是畫餅充飢呢?http://news.ltn.com.tw/news/opinion/paper/829471
最近更新: 2014-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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